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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考勤制度

时间:2022-11-24 20:59:16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公安机关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如何规范公安局的考勤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安局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公安局考勤制度范例

  1.全体民警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坚持签到和请、销、休假制度。

  2.民警参加会议、学习、劳动必须坚持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学习、劳动的,经局领导批准后,持请假条方可。

  3.杜绝迟到、早退、中途溜走串门现象,民警工作时间外出必须逐级请假,按时销假。旗局民警外出1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派出所正副职外出,1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派出所民警外出1天以内由本所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后向分管领导汇报,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未按规定请销假的,按旷工论处。(以内、以上均包括本数在内)

  4.局领导病事假或离开本地区,必须向林业局领导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及时报告。

  5.因公出差、下乡执行任务人员返回驻地后第二天正常上班签到,有特殊原因的,必须经领导批准。需要休假的,执行休假制度。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6.执行统一行动或紧急任务时,非因极其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7.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或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8.国家进入紧急状况或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无特殊原因不返回单位的,按旷工处理。

  9.考勤表及请销假记录由专人负责,不得代签、超签。旗局成立警务督察室,领导抽查考勤记录及值班记录登记,第一次发现者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者给予诫勉,第三次发现者严肃处理。

  10.民警请病假在1周以内(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1周的,其超过天数按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扣除。请病假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局领导审核批准。

  11.民警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其超过天数按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扣除。

  12.民警超过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提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即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20元。

  13.民警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除100元,旷工全年累计超过30天或连续超过15天的,予以开除公职。

  14.在年度考核中,民警事假不得超过20天,旷工不得

  超过6天,民警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取消民警的一切评优及立功受奖资格或延期晋升警衔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5.各派出所,要做好考勤工作,旗局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16.工作人员出差、下乡、加班、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占用节假日、双休日时,可申请在当月补休,有特殊原因或单位工作需要等原因不能补休的,可推迟到下月补休。

  17.民警的婚丧假、产假、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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