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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2-11-24 03:47:04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任务。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卫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希望能帮到你。

  公卫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医改,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的实施,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xx版)的通知》和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xx-x年度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办字〔20xx〕2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卫妇社字〔2xx-x〕32号及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卫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修水县20xx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各乡镇根据本《细则》和卫生部《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制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办法,确保村级职责明确、工作落实、经费到位。

  一、考核原则

  (一)分级考核。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以乡镇为考核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乡镇卫生院由县局组织考核,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

  (二)量与质结合。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准确、合理评价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项。

  (二)社会效果。主要是居民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上考核。

  四、考核时段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要采取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平时工作,原则上每季督查一次,每半年综合考核一次。

  五、考核管理

  (一)县局年初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二)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县卫生局下达的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将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各村(社区居委会)及具体岗位和责任人。

  (三)县局制订《考核细则》,实行1100分制考核,折合成1000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折合总分值在800分以上者为优秀,799—60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及单项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50%的经费按总分分配,50%的经费按单项分分配,具体按年初县卫生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修水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修水县卫生局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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