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 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 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 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
一、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二、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 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 、非工作日加班 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 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三、 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矿工半天处理。
四、 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 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 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 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 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 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 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 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 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 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 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入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点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工资,同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打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100元
记大过 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暂定冬季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17:30(11:50—12:30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 考勤办法
一、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三、,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四、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但每月不得超过四天。
二、每年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年资待遇。
三、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
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
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六、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
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七、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2、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4、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工资不再发放。
第九条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1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请假、休假。
3、高温补助,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每月补助100元。
4、工龄工资,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满二年为100元,以此类推,200元封顶。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30元
记大过 罚款1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员工入厂及离职
第十条 入场和离职
一、新员工入厂试用 期五天,试用 期满未经录用者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徒期十五天,每天三十元,学徒期满后即享受工序工资待遇。
二、离职
1、因公司原因辞退 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2、因本人原因需辞职 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 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期方可辞职。
3、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机关考勤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埂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高埂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20%。
3、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10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三)旷工1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旷工2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4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全年旷工累计6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40%;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5-4-27)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4、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若各办(所、中心)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所、中心)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外出未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1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10元,中层干部扣3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50元;第2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20元,中层干部扣5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100元;从第3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40元,中层干部扣10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0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3次以上(含3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10%,中层干部副职扣15%,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50元。
值班制度
(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18:00至次日8: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4-9月)为21:00、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20:30。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23:00至次日8:30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1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50%;值班迟到或早退2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5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100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八)值班旷工1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50%。
请销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一般干部请1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50%,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发年终目标奖90%,请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80%;请事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70%;请事假50天以上(含5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20%。
(五)每月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80%,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95%,请病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85%;请病假50天以上(含5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75%;请病假70天以上(含7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人发[1996]7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1981]2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三)会议无故缺席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无故缺席2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4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全年缺席累计8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40%。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