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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类各项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游泳安全教育;
(三)消防安全教育;
(四)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五)用电用气安全教育;
(六)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七)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八)网络安全教育;
(九)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十)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一)幼儿安全教育应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二)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五、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六、学校应将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七、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八、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
二、安全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的作用。
二、加强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学校保卫机构。学校都要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四、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应每月一次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假节日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五、学校对教育主管、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督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请示协助解决。
六、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对各种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不应使用。
(三)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紧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凡经县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四)学校有基建工程的必须在工程区域设立醒目的安全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用网或线或墙等将施工范围与学生活动区域隔离,施工的器具或相关物品都应放在工地内或指定的区域内。
四、消防安全制度
(一)学校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二)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三)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四)严禁学生在校内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五、实验室教学和管理安全制度
(一)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等的药品必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的方法等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二)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事或对活动有异议的必向教师报告。
(三)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
(四)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五)学校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六、体育、课外活动安全制度:
1、上体育课前主教教师必向学生讲清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等并在教案中作书面记录。
2、同学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地服从教师的指挥和指导,若有特殊事项必报告教师。
3、课外活动时间(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要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不在高、陡、险及走廊处玩耍、游戏等、
4、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守秩序,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
5、教学内容不能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运动环节不能缺,运动强度、难度要合理安排。
6、学校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7、正确使用体育器械。
8、借用器材建立登记制度,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教师签名领借,并由领借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
9、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10、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校长室,及时送往医院,及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
七、学校外出活动及大型活动安全制度1、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2、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中心校同意。
3、学校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5、学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6、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对技术性能进行过严格监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严禁学校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的司机,严禁超载或超速行驶。
八、劳动安全制度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2、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向学生讲清劳动要领和安全事项等并在工作本中作好书面记录,
3、加强劳动防护,劳动期间主持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及时纠正不良或不正确的行为。
4、卫生大扫除时,学生不得参与擦玻璃窗、换灯管等需要登高的劳动,不得用湿布擦洗各种电器插座。
九、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二、学校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教学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非公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三、幼儿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给他人代管。
四、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或学生在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
五、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六、住校教师一律不得留宿他人。
七、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八、学校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伤亡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报告中心校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中心校。发生师生死亡或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
十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二、由于学校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制度
一、华阳综合高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教师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煤气设施,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华阳高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三、华阳综合高中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安全信息畅通,每学年各班以书面材料形式将以下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家长要签署反馈意见。
1、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现实表现及具体考试成绩。
2、在校期间有无重大违纪事件,受到学校的严重处分,给学校带来较坏影响。
3、学生学杂费交纳情况。
4、有无和社会上不良人员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5、有无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6、有无男女交往不当,且给班级、学校造成较坏影响。
7、有无心理上出现异常,已影响到学习。
8、请病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无故缺课一节以上。
9、学校作息时间调整情况。
10、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
对于以上条款,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检查由政教处和总务处负责,每月第一个星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校值周要在值周期间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值日主任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解决。
3、主管教学的校长,要每日巡视教师授课情况。
4、主管学生纪律、交通、饮食、活动、治安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主管校舍、用电、消防安全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6、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带班。
五、校舍检测维护和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各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并把检查评比的成绩列入教职工考核之中,并作为教师评模、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7、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实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教师是学校的主任,应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护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的责任,做到每天上课前检查本辖区的校舍、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无隐患才让学生进去,若有隐患立即报告,并协助排除。
3、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花草树木,不损坏公物,不攀摘、践踏花草,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微机、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使用维护要做好记录。
5、电工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的培训,并持有电工证,方可上岗。
七、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设备和环境卫生:
1、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贯彻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2、生熟分开,库房分类分层保管,堆放整齐。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炊具容器设备专人负责,经常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6、卫生分区包干,有专人负责。
7、室内门窗清洁,无尘、无蜘蛛网。
8、掉在地上或桌上的食物不得混入干净食物中继续出售。
9、饭菜餐台一日三扫,地面无油垢,每周一大扫。
10、工作人员穿整洁工作服帽、挂工作牌上岗。
1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吸烟,不嚼口香糖。
12、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
13、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有健康证,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14、下班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标准: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不说脏话。
2、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开饭,满足用餐要求,保证师生吃到可口的热饭菜。
3、工作人员上班穿工作服,每年体检一次(包括肝功能)并做到四勤:即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4、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餐具要消毒,做到刀、板生熟分开,工作场地每日三打扫,每周大扫几次,努力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
5、主动听取意见,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6、工作人员不多吃多占,给师生分饭菜不要厚此薄彼,要一视同仁。
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够腐烂变质的原料;
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营业员(服务生)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一定人、二定物、三定时间、四定质量、划片包干。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八、华阳综合高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学期两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进行。
七、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九、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二、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出室(库)时必须由单位、室(库)负责人签字的专用单,专人发放和专人领取。
四、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应当设置明显,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六、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华阳高中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寝室管-理-员是学生寝室内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2.为确保安全和寝室管理无空档,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值班时间,严禁离岗。
3.班主任应加强住宿生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学生就寝后要认真检查各学生的就寝情况,随时掌握未就寝学生的去向,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
4.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内点蜡烛,注意防火安全。
5.严禁学生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棍棒等带入学生寝室。
6.严禁非住宿生及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寝室。
7.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病、防伤以及出现这些情况后怎样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应在寝室内安装防火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十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
2、门窗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值日生要随时关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5、学生不准在教室打闹。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私接电源、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檫洗户外窗户。
十二、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接触收回账册齐全。
2、图书馆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3、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整齐,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
4、门窗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盗。
5、严禁将明火种带入图书馆、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6、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十三、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于国-家-安-全稳定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严禁带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四、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重点部门,门窗要坚固防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实行微机使用登记和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管,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使用人员必须严格规程,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2、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3、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4、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由危险的活动。、
5、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组的作用,保护措施y要切实有效。
6、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自负全部责任。
7、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8、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十六、新生报到及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丢失、被盗。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能随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
4、学生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学费,余款立即存入饭卡,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3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面过夜。
6、不提倡学生戴首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妥善保存饭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卡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盗用。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十七、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不准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新建、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或后进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9、学校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于只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十八、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要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并指派专人负责。
2、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按照定时、定范围、定载人员的原则,取得道路运营证后,方可接送学生。
3、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接送车必须有随车监护人员。
4、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5、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性检测。
6、不得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7、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
8、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由公安、交通和教育部门制定。
十九、学生卫生保健制度
1、学校成立保健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且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2、学校专门抽调一名体育教师作为保健教师。
3、新生入学当年进行体检,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每年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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