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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制度
佛山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安全、规范、温馨、特色的佛山一中学生宿舍,依据《佛山一中学生教育管理手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和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篇
第三条 不进入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营业性网吧、酒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吸毒、喝酒及含酒精饮料、不得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传阅不健康的书籍,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第四条 不得在楼道、楼梯间追逐、吵闹;上下楼梯或经过狭窄走道时,不得拥挤,必须有序上下楼梯;不准做危险游戏,不准爬树、爬墙、阳台及栏杆,严禁高空掷物;
第五条 对夜间迟归住宿生,经门卫确认后,作违纪扣分处理。
第六条 非住宿生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第七条 严禁带住宿生以外的人员留宿;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要事,由值班老师通报;
第八条 时刻提高财产安全意识,时刻做好防盗防偷准备。住宿生不准带MP3、MP4、笔记本等贵重物品回宿舍,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
第九条 流感季节,值班老师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帮学生开窗开门,保证通风透气;
第十条 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班老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处理;发生打架等事件,值班老师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一条 爱护宿舍设备设施,不乱贴乱画乱钉;对学校配备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并按规定赔偿;隐瞒不主动报告的或故意损坏的,一经查实,加倍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公用物品,由室长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以便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二条 树立安全意识,安全使用用电设备,做好防火、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不得点蜡烛和油灯,不准携带任何明火、打火机、火柴、酒精等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宿舍内严禁住宿生乱拉乱接线板、严禁私自移动或拆卸输电、用电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扣分处分。任何时候,任何住宿生一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宿舍值班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住宿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意识,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第十四条 不得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不得向无证摊贩购买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第十五条 不得随便与动物近距离接触,以免被其咬伤;
第三章内务、卫生、纪律要求篇
第十六条 遵守学校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
第十七条 住宿生一律按照住宿安排表入宿,不准擅自调动床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同学需要经宿舍部批准后方可调动。宿舍部根据需要做床位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否则,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第十八条 各宿舍设室长一名,协助宿舍部生活指导老师的工作,带领本宿舍人员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卫生实行室长组织下的值日生负责制;
第十九条 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午睡、晚睡铃声响起后,不准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录音机、MP3、MP4等;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下棋、赌博等;宿舍区内不准进行有碍于安静和安全的活动,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第二十条 争创“星级宿舍”,争当“优秀个人”。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互相帮助,不讲粗言秽语,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谈论低级趣味的话题,不乱扔垃圾;根据星级宿舍和优秀个人的标准积极开展竞赛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宿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务设施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被子折叠好放在床头,衣服放入衣柜,鞋和洗漱用品等按指定位置摆放,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二十二条 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不准往厕所、水池里乱扔杂物和乱倒垃圾;不得带饭菜或者外卖回宿食用;更不准往水池、便池、开水房内倾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上面所述情况一经发现,将处以扣分处分;
第二十三条 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四章紧急病情处理篇
第二十四条 需要紧急救治的学生,则由宿舍生活老师直接拨打医院救护电话或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到场进行救护,并马上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发生急性病症的,由本人或室长尽快向宿舍值班生活老师报告,由生活老师带领到宿舍校医值班室诊治。需送医院治疗的,由生活老师带领生病宿生搭乘出租车到医院治疗,同时与该生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履行告知义务并征询送治意见,作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与家长联系后,家长要求我方人员送去指定医院时,宿舍值班生活老师应迅速将生病学生送往其家长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如生病学生家长没有指定具体医院或与生病学生的家长联系不上时,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则按就近原则将生病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第二十七条 就医后,所花医药费用及交通费用,由送治的值班生活老师凭单据通过生病学生向家长收回;
第五章请假须知篇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住宿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到学校宿舍以外的地方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学校住宿的,要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
第二十九条 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三十条 因事需要请假外宿的住宿生,本人到班主任处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班主任打电话给家长核实请假情况,经班主任、级组长签字同意后,到宿舍部(门卫室)盖章备案,持此条经学校门卫检查后外出。外宿请假条应写明:请假事由、外宿时间、家长联系电话(手机)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紧急病情需住院治疗或回家休养的,要及时通知宿舍部各楼栋值班老师、班主任以及级组长,并在病愈返校后补办外宿请假手续;
第三十二条 根据请假时间,按时返校。因事不能按时返宿或需要延假的,须在请假结束前,打电话或其亲属向学校宿舍部申请延假,学校宿舍部视情给予延假或不延假。不予延假的,按时返宿;
第六章奖惩制度篇
第三十三条 对于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宿舍部将于分每周、每月、每学期,依据得分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1、 每月卫生内务纪律,表现优秀的宿舍,加1-5分;
2、 给宿舍广播站或宿舍月报投稿并被采用的,加1-3分;
3、 给宿舍部提出宝贵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的,加2分;
4、 受到管理老师表扬的学生、室长或宿舍部成员,加2分;
第三十四条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者,后果不严重的、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宿生,以批评教育为主,辅以谈心;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后果较严重的,故意多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或拒不改正、认错态度较差的宿生,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家长、停宿或退宿(不退住宿费)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后果和影响都很严重的,报学校德育处处理。
(一)、一般违纪:
1、晚寝时间不按时关灯,扣1-2分;
2、内务整理、卫生打扫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3分;
3、在宿舍乱贴乱画,涂污墙壁等,扣1-3分
4、带饭菜回宿舍吃,扣2分;
5、不按时返回或离开宿舍,每次扣2分;
6、;在宿舍打扑克、打球,扣2-8分;
7、在宿舍乱接电源或违反安全规定,扣2-8分;
8、午休或晚休铃声响后,讲话、洗衣服、冲凉等做与休息无关的事情,扣2-8分;
9、未经批准,夜晚在其他宿舍留宿,扣2-8分,并进行宿舍部通报批评;
10、不服从管理强行出入宿舍,扣2-8分;
11、在宿舍区域高声喧哗或追逐打闹,扣2-8分;
12、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扣2-8分;
13、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一般违纪行为,参照以上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二)严重违纪:
1、翻越围墙进出宿舍;
2、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回家住宿;
3、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在学校和家以外的其他地方住宿;
4、偷拿他人财物;
5、在宿舍抽烟喝酒;
6、在宿舍打架斗殴;
7、在宿舍区域起哄闹-事;
8、故意破坏宿舍设备设施及公用物品;
9、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10、以上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宿舍通报、停宿、退宿处理,学校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纪处理:
1、 当月累计扣分达1-5分者,由生活老师批评教育;
2、 当月累计扣分达6-10分者,写检讨书,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3、 当月累计扣分达11-15分者,由宿舍部长,级长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4、 月累计达10分(含)以上,学期累计达20分(含)以上者,宿舍部统一向违纪学生发出违纪告知书,学生在收到违纪告知书后,一周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交回宿舍部,未交回者视为不接受教育,宿舍部将上交德育处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5、 当月累计扣分15分以上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配合德育处一起教育,并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6、 学期累计扣分达30分(含)以上者,由德育处通知家长来校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违纪学生警告以上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寝室情况和宿生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各班评选文明标兵班和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佛山一中宿舍部和德育处共同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舍务教师工作职责
舍务教师主要负责住宿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一、舍务教师负责全校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科负责。
二、按照各岗位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价所属工作人员工作。定时召开舍务会议,包括工作人员会议和生活部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三、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检查和评价各寝室、各住宿学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喝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五、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白单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六、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七、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楼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电器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校外闹校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八、负责住宿学生的编寝、编卡工作,掌管好寝室备用钥匙。
九、认真做好宿舍值周工作,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十、指导学生会舍务部工作,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清扫员工作职责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门卫工作职责
门卫主要负责人员出入的检查,确保宿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无外来人员、非住宿学生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回寝,按时开门、锁门,准时打铃。
一、按时开门、锁门,打铃、熄灯。
二、严禁外来人员、非住宿人员和异性学生进入,确实有事,须在收发室登记、办事。
三、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寝,确实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四、检查出入宿舍的大宗物品或可疑物品,没有学生科批条不能出入。
五、坚守岗位,时刻注视楼内外的情况,发现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舍务教师报告并处理。
六、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二、基本制度
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
2002年8月
宿舍大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报警、报告。发生火灾、斗欧、闹校、重伤、死亡及其他大型突发事件立即报119、110或112,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组织学生疏散。以大走廊卫生间为界,小号寝室学生从主楼梯下走小走廊安全门疏散;大号寝室学生从侧楼梯下走大走廊安全门疏散。
三、组织救护、抢救。联系112救护车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小型火灾使用灭火器等先行进行抢救,大型火灾按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四、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当事人情绪,恢复住宿秩序,配合公安、医疗部门开展事件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机构。
总指挥:王新武
副总指挥:康波、宋喜富
指挥:舍务教师
协助:保干、保安、副管-理-员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12月
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一、宿舍安全防火工作由舍务教师负全责,具体地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门卫、清扫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所属责任区,寝室长负责本寝室。
二、舍务教师要经常巡视各部位,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各部位要经常自查,做到对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理。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等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点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寝室要人走关灯,其他部位也要按要求及时关灯。
四、要爱护防火设备,学会使用防火设备,一楼两侧安全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发现火灾,要及时灭火,组织学生疏散,及时报告和报警,火警119。
五、对违反防火制度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尝责任。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宿舍备品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宿舍备品管理,充分发挥备品应有的作用,适应学校发展的要求,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
宿舍备品设施管理采取三级管理办法,即:学生科负责全校宿舍的管理,向学校负责;舍务教师负责本宿舍楼的管理,向学生科负责;工作人员和学生负责本责任区和本寝室的管理,向舍务教师负责。
1、公共区域设施备品管理由门卫和清扫员负责。包括正厅、走廊、楼梯间和卫生间。正厅由门卫负责,其他由清扫员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清扫用具等。
2、水房和配电室由门卫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电水炉、配电箱等。
3、寝室设施备品管理由住寝学生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4、办公室、门卫、库房、洗衣房等设施备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5、接待室负责接待学校客人入住,由专人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行李4套、暖瓶1个、洗脸盆4个、单人床4个、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6、宿舍应急工具由专人负责。包括钳子、扳子、镙丝刀、橡胶手套、下水疏通器、水靴。
二、检查
1、备品设施的使用情况的要定期检查,检查分为宿舍楼自查、学生科和学校抽查。
2、宿舍楼自查每月进行一次,由舍务教师负责。学生科和学校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科或学校负责。
3、检查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三、处理
对于设施备品损坏或丢失负有责任的,要视责任大小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总务科核准价值进行赔尝和罚款,财务科收缴赔款和罚款。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三、考核与检查
宿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宿舍工作人员积极性,科学评价宿舍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是否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认真地富有创意地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履行职责:是否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讲原则,讲大局,一丝不苟。
3、工作效果:是否完成了对学生的教育任务,是否得到了学生、家长和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考核方式
1、检查工作记录 2、抽查上岗情况 3、了解学生 4、考查工作实绩
三、考核人
对全体宿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统一由学生科主持,在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进行考核时,同时听取舍务教师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的评价。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1、合格: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积极工作,全心投入。
2、基本合格;基本上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职。
3、不合格:不能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出现大的工作失职,包括不遵守劳动纪律,累计旷工达半天;出现工作失误,经二次教育仍不思悔改;出现较大工作失误酿成较重后果;拒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要求;污辱殴打学生;私自占有、丢失或损坏公物备品情节严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的。
五、奖励和处理
1、对工作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一等;
2、对基本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二等;
3、对不合格的,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15年3月
宿舍工作人员效益工资评定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宿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出色地完成宿舍管理工作,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效益工资等级的设立
1.舍务教师:一等50元,二等20元;
2.清扫员:一等40元,二等20元;
3.门卫:一等40元,二等20元。
二、效益工资等级评定标准
1.舍务教师
一等:能够准时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舍务教师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舍务教师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2.清扫员
一等:能够准时上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清扫员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清扫员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3.门卫
一等:能够准时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门卫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三、评定
宿舍工作人员的效益工资评定由学生科具体操作进行。学生科依据平时考核成绩和学生问卷成绩两项内容评定宿舍工作人员月工作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报送主管校长批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辆中学
2015年3月
宿舍值周检查扣分标准
一、卫生方面:
1、地面有果皮、纸屑等垃圾扣1分;
2、垃圾未倒,往走廊堆垃圾、倒脏水,每项扣1.5分;
3、窗台上只允许摆放暖瓶、电话,有其它物品扣0.5分;
4、窗台、门、玻璃不干净各扣0.5分;
5、三单不全,每单扣0.5分;
6、床单未铺平,被单叠放不整齐,每铺扣0.2分;
7、室内不允许拉绳、挂衣物,违者每项扣0.2分;
8、床铺不许有其它杂物,有杂物的扣0.2;
9、不叠被者扣1分。
二、纪律方面:
1、晚归寝每次扣3分,旷寝扣5分;
2、在寝吸烟、喝酒扣3分;
3、在寝打架、骂人各扣3分;
4、不能按时就寝,大声喧哗以及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扣3分;
5、不按时出寝每人次扣1分。
6、旷寝、酗酒、赌博、打架、欺负新生、故意损坏公物、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等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赔尝和扣分外,同时报请学生科给予警告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寝籍、学籍,勒令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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