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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交接-班值班制度
(一)值班:

1、本院原则上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一线班为住院医师。二线班为主治医师,三线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班。
3、一线、二线班均需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及时妥善处理危重、手术后病人的病情。
4、一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医技科室及其它科室在内的值班人员),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下班。
5、主治医师少或主治医师值班过于频繁时,科主任可提名高年住院医师参加二线值班,但需报医务处备案。根据科室具体情况上级医师可以值一线医师班。不必上报医务处。
6、三线班在家中值班,不得擅自外出,病房有事,被叫一次,报领一次夜班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在下午下班前巡视一次病房,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7、值班医师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工作。
8、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9、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0、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二)交接-班: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口头交-班外,需做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认真书写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医疗科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急救医疗工作不间断的进行。
2、值班医生在科室领导不在的情况下,由当班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灾害事故、紧急特需服务等医疗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文字记录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3、对规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4,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节日值班予以补假。具体轮休顺序,必须服从科室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三、各科室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值班医师负责全科室的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录病程。值班时间内,值班医师应巡查病房至少三次(下午下班前、晚熄灯前、晨起床后),对危重病员应随时巡视。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同时检查、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对规定交接的毒、麻、精神类药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六、医师、护士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病员床头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要求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医师交-班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交-班记录。
七、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八、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九、医护集体交接-班至少每周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员思想动态,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医师交接-班应在主任医师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下进行。
十、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检查各项护理记录和医师交-班记录书写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报告。
十二、医院设立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院的安全、行政和医疗、护理等紧急事宜。
十三、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可酌情休息。
十四、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记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人院病员及时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管床医师要坚持节假日查房制度。值班医师负责全科的临时医嘱、急症手术、急诊会诊、重症病人的观察治疗和病程记录,对新人院病人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书写病历。
十、值班医师要做好病房管理工作,晚10:00时协助护士清理探视人员、准时关灯,保持病区安静,睡觉时间不得早于晚11:00时,午休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十一、日间行政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24小时值班医师应将全天新人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须设有值班医护人员,由各科室统一安排执行,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用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涉及他科疾病,应随时观察,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因公确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和联络方式。
7.每日上午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原则上按排班后休息,如因抢救病员工作需要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适当补休。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五)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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