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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19 14:53:03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为加强我校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会计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的会计、出纳人员。包括财务处会计、出纳人员和独立核算单位所有会计、出纳人员。

二、学校财务处配备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二年。

4、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会计政策,掌握本专业管理和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健康。

四、学校财务处根据会计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需要,会同组织人事处聘任适合的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不能信任会计工作的予以调离会计岗位或解聘。

五、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任免或聘请必须征得财务处同意,各单位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六、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任免或聘任必须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利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利担任出纳工作。

七、聘任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书(会计证)。

2、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专业技能。

3、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有较好的思想素质,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八、财务处根据会计业务性质和需要设置会计岗位,并明确其职责,会计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

九、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单位各种会计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填报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参与拟定本单位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考核、分析财务预算及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人员,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及时按规定上交应上交学院的各种款项;报送会计报表并附财务分析说明。

(四)负责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符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对违法违规的收支不予以办理,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五)协助、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财务检查、清产核资、审计等工作。

(六)办理其它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

十、学校要按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和经费对会计进行业务培训。要制订培训计划。

十一、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既防止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又能培养一专多能会计人员队伍,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进行有计划的轮换。

1、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轮换由学校党委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其它会计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由财务处负责拟定。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十二、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利调动或者离职。

十三、会计人员进行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移交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章,并各执一份。

十四、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财务处建立会计人员业务档案,每年考核一次,作为会计提升职务、任免的依据。

十五、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财会人员管理办法2015-11-04 20:17 | #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适应公司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集团财务管理关系,落实集团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细化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集团整体经济效益,促进集团长期稳健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正常经营的各控股子公司。处于筹建期、停业期、注销期的子公司和不具备独立运营能力的业务单位,不需设置独立财务部门,由集团指定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        集权管理原则:集团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实行集权垂直管理,确保集团协调有效地运营,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        专业、高效原则:各级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财会机构的设置需精简、高效;

(三)        内部牵制管理原则:通过职责分工和作业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够自动地被其他作业人员查证核对;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以下不相容职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1、出纳与会计; 2、保管与会计;3、记录总账与记录日记账;4、业务经办与授权批准、审核监督、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5、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

(五)约束与激励原则:明确各级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质量要求,全面准确落实集团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财会人员报酬、晋升、调离、续聘的依据;

(六)        价值原则:正确评价各级财会人员在公司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 

第四条 文件内容

(一)总则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四)人员流动管理

(五)工作考核

(六)薪资管理

(七)附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财会机构职能图

说明:1、以上财务机构职能图根据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规范化设置,具体岗位定编时根据集团各阶段的经营规模、经营业务种类、经营管理要求、财务会计工作内容和业务量等情况从严确定,逐步到位。

2、以上图例:实线“     ”表示直接管理关系,虚线“      ”表示间接管理关系。

第六条 财会机构委派制

集团实行财会机构委派制,即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为集团财务中心的派出机构,直属集团财务副总裁领导,同时接受各子公司总经理日常工作方面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集团会计核算部职责

(一)建立集团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二)建立集团会计报表制度,规范会计报表的报送;

(三)审核集团内各单位报送的会计报表,编制集团合并或汇总会计报表;

(四)办理集团公司总部日常财务工作及会计核算工作;

(五)审核不设财务经理岗位的子公司的会计凭证及账目;

(六)检查、监督集团内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七)拟订集团税务筹划方案,并跟进已批准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

(八)审核集团内各单位纳税申报报表,检查、防范税务风险;

(九)集团总裁、财务副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集团财务管理部职责

(一)建立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审查、平衡集团内各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

(三)指导、督促集团内各单位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推行预算管理;

(四)检查、跟踪集团内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五)监督、检查集团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受控性及经济有效使用;

(六)集团内新增固定资产、重要经济合同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财务意见;

(七)调查、协助调解集团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结算价格的争议;

(八)负责集团财会人员的招聘、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任免建议;

(九)根据集团发展需要,拟订财务战略规划和方案,对财务规划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和控制;

(十)集团总裁、财务副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集团审计部职责

(一)负责建立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以及内部审计制度;

(二)检查集团内各单位资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集团内各单位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经济性;

(四)监督、检查集团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和执行情况;

(五)鉴证集团内各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六)负责对集团内各单位主要经营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七)负责对有关参股单位和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八)集团总裁、财务副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集团投资管理部职责

(一)建立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调查预测投资项目的投资环境,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价;

(三)审核参股公司或合作公司财务账目,提出投资建议和股利分配建议;

(四)跟踪、监控参股公司或合作公司经营状况,及时进行投资风险预警;

(五)办理新投资项目有关财务事项;

(六)主持新投资项目筹备期或过渡期之日常财务工作;

(七)集团总裁、财务副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协调、处理公司内部财务关系;

(二)根据集团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基层单位贯彻实施;

(三)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工作,及时向集团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四)及时、准确、详尽地向集团公司和所在公司的管理层反映经营状况,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出谋划策;

(五)依法进行税务筹划,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报表和纳税申报;

(六)负责办理公司财务结算工作;

(七)负责公司各项资产的登记、核对、检查、盘点清理工作,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济有效地使用;

(八)负责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进行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分解、下达成本指标,全面控制成本开支;

(九)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并组织财务预算的执行、检查和分析。

(十)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和移交工作;

(十一)集团总裁、财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二条 集团财务中心设置核算经理、财务经理、审计经理和投资管理总监各一名。

第十三条 集团财务中心主要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