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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报销制度

时间:2022-04-26 01:05:40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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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 由秘书部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经费、报销以及审核并督促各部

学院财务报销制度

门提前做好活动预算,由秘书部上报主席团相关负责人,由主席团相关负责人向团委申请,批复后将经费交由秘书部管理。学生会一切收入、支出及报销都由秘书部统一记录管理并对相关人直接负责,报销的发票都应有秘书的签名和使用经费的部门部长签名。秘书部对于所有经费支出、报销等情况必须详细登记,每月末进行公示,在学期末以书面形式做财务报告。

【第二条】 学生会日常开支:(包括购置办公室用品及布置会议所需品)各部门

应使用办公室制的批条购买所需物品,批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秘书部负责人处存根,一份交由秘书部签字后交予采购人处,采购后所开的发票与批条再同时交与秘书部负责人处核对并记录。

【第三条】 专项活动:(包括各部门必要的活动)在学期初各部门的部长应将一

个学期自己部门的专项活动进行预算,当专项活动需要经费时到秘书部领取即可,所购买物品必须开发票,若买了预算以外的东西应在清单上写明用途、数量及钱数,并由部门的部长签字交由秘书部,若理由不明,不予以报销。

【第四条】 特殊活动:(包括临时性活动)各部门应该根据临时的活动做出预算,

所做的预算交由秘书部审核后交给主席团负责人处签字确认后,拨款给秘书部,由秘书部负责分给各部门。一些特殊活动的钱数由于较小无法开发票,应当开收据,收据应有店家的印章,将所买东西列出清单写明用途由经手人和部门部长签字和收据一起交到秘书部。

【第五条】 申请经费:应由各部门的部长在学期初进行整个学期的活动预算(活

动的大概策划及所需的详细经费),将预算以书面形式交由秘书部,由秘书部进行审核,然后交于主席团,由主席团审核签字后再交给团委负责人处,再有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经费拨给秘书部,由秘书部专人管理,当各部门为活动做准备时应去秘书部处领取经费,秘书部的负责人按照预算将经费拨给各部门。

【第六条】 各部门的部长在做预算的时候应把日常开支与专项活动的各项开支

算入在内。

【第七条】 临时性的特殊活动经费,应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做出预算,交由秘书

部审核,再由主席团负责人签字交给团委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由秘书部负责人领取经费并发给各部门。

【第八条】 临时性活动申请经费应该提前两周进行,活动结束后将采购清单交

由秘书部保管。

【第九条】 报销的有效凭证为发票,发票一律用第二联发票,即“顾客报销凭

证”而“顾客名称”一栏写“金陵科技学院学生会xx部”,票据印章要齐全,每张报销发票正面必须盖有税务机关的统一印制的发票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校内服务收据必须使用校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收据。

【第十条】 报销发票背后必须用黑笔写明经手人、活动名称、所用部门、日期

及部长的签名,所有报销的发票都必须按规格写明,每次报销时应将清单附在其后,一起交由秘书部报销,再将清单打成电子版发给秘书

部存档以便月末汇总统计。

【第十一条】 清单上应写明物品的用途,若理由不当不予以报销。

【第十二条】 报销的款项应在活动过后内的两周上报,过时不报销,若票据遗

失,责任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第十三条】 当报销凭证是收据时,收据的要求应当遵循发票报销的原则,写

明经手人、活动名称、所用部门、日期及部长签名,秘书部负责人要仔细核查,若理由不明则不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 在采购的过程中所需的路费,应在活动结束后应填写路费报销单

与其他的发票一起交由秘书部,秘书部负责人核查路费使用是否得当,合理则报销,不合理不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 秘书部有权对所有报销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报销款项必

须有各部门的部长签字。

【第十六条】 若各部门需要报销预算以外的经费,应当将报销金额和具体账目

等详细列成清单填写在账务报销表上,交由主席团负责人处和团委负责人处批准通过后,将经费下拨给秘书部负责人处,秘书部负责人仔细核查后,进行报销工作。

【第十七条】 账目的汇总与管理:账薄分为收入账薄和支出账薄,两个账薄都

应使用电子版形式,对于学生会所有的支出与收入都应详细记录并整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该记录好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方便秘书部的人核

对。

【第十九条】 每个月的月末将收入与支出的账薄分别进行公示,每个学期的期

末应对所有的收入及支出进行期末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交由主席团审核,审核后将账目公示。

【第二十条】 收入账薄是包括学生会赞助收入等,支出账薄包括学生会的各项

活动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会的赞助收入应该由秘书部专人管理,但每笔赞助

收入都应该详细记录并将记录交由主席团负责人和团委负责人,主席团负责人和团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秘书部的负责人将钱入账登记。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换届选举的时候,秘书部的部长应该做好交接工作,

将所有的财务交接清楚。

【第二十三条】 在使用日常支出经费的时候才需要用办公室制作的批条,其

他的活动则不需要批条。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一般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最终解释权归学生

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2 9:49 | #2楼

l、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6、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清平联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联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招待,中心校校长向联校请示同意后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10、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1、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12、外出业务培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公务出差每趟10元(车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联校派车。

13、各中心校每月所发生的业务,要在每月的20号-21号到联校报账,过期不再办理。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财务报销规定2016-02-02 20:51 | #3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及结算手续,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报销单及原始票据的要求

一、各类开支报销时,一律使用财务部印制的报销单,各单位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原始票据的要求

1、发票: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不允许出现收据或白条。凡是购买物资或物品的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数量、单价,购物名称不能笼统地填写(“礼品”、“办公用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附购物清单除外);购物品种较多且发票无法一一写明的,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2、发票上的要素要完整:发票必须填写日期、品名(外文发票,要译成汉文)、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及客户名称(客户名称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成批购置商品须附销货清单,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定额发票必须填写:客户名称(客户名称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日期。

3、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发票联”作为报销单据。

5、对各单位自制的领款凭证,应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院长签批,并将报销事由、项目明细、领款人员明细等报销必写内容填写齐全。

6、复印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三条  学院报销的手续要求

1、各单位所需物品,由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统一采购、管理、发放,经申购部门、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涉及安装、基础建设等工程项目还须基建部参与验收)统一参与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费用归属申购单位;

2、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的,经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签字且由院领导批示后进行采购,物品购入后由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办理入库及领用手续,按报销规定采购单位自行办理报销手续。

3、各单位安装、基础工程项目的报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执行,预支第一次工程款需出示合同原件并另附合同复印件,在建项目竣工结算付款时应附竣工结算报告、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验收单,施工方提供正式发票并附合同原件;

4、学院的安装、基建工程项目原则上施工单位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到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5、凡凭证中涉及到多人领款,为保证资金安全,明确责任,必需经领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不能一人代签。

6、如果发票或收据发生遗失,应当取得原出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书(并附原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所在单位主管及主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7、财务部通过税务网查实发票的真实性后,方可报账。

8、借款时要填写借款单,应写明借款人姓名,所属科室,借款理由,金额,领款人,借款人必须是我院正式职工;若是转账支票还应填写收款单位全称,若是汇往外地还应填写收款单位全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9、教职工公出必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审批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报销。如果实际出差时间及地点和审批的不一致,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具体报销标准和要求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财务报销流程(参照财务部网站业务流程查询:http://ad.ahsrst.cn)

备注:超过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支出需由纪检监察审计部出具审计意见书,30000元以上需经招标办办理招标手续并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时附议标结果公示、验收单及合同;

第五条  报销票据的粘贴

原始票据的粘贴:票据的粘贴范围不得超过粘贴单范围,以装订线为界向右粘贴,票据正面朝上,上边线贴紧粘贴单上边线,依次均匀排开纵向粘贴,最下一张票据下边线对齐粘贴单下边线,若单张粘贴单上不够粘贴,可贴多张粘贴单,整齐、美观为止;发票纸张过大的,粘贴后将票据折叠整齐。装订线左侧不要粘贴票据,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装订要求。

第六条  报账时间规定

1、出差借款在出差完毕7日内办理报账手续;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2、采购材料及物品的借款,以购物发票开出之日后7日为限,办理报销手续;

3、购置仪器、设备的借款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为限,合同订购设备的以合同规定到货之日为限,15日内办理相关入库、报销手续。

4、报销手续完整后由经办人将报销单转交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各单位上报资金计划安排付款,符合资金支出计划的报销单将在3-5日内据实付款。

第七条  财务报销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第八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规定,我校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院长特批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  处罚规定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并通报全院。

第十条  本细则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2 10:48 | #4楼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明确财务报销手续以及财务报销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以下财务报销制度:

一、物资采购固定资产总务处经办人╠╠验收人╠╠总务主任╠╠校长其他物资总务处经办人╠╠验收人╠╠总务主任╠╠校长

二、工资福利(含各类津贴、奖励、社保、离退休费等)各部门、年级组经办人╠╠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校长

三、办公费(除其他物资外)、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总务处经办人╠╠总务主任╠╠校长

四、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各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校长

五、工会经费、福利费提取财务室经办人╠╠人事干部╠╠校长

六、助学金副校长室经办人╠╠副校长╠╠校长

七、其他业务活动各部门、年级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校长备注: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下的,

报销签字的领导为冯佳;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报销签字的领导为李金根。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2016-02-02 12:34 | #5楼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周至县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的《周至县教育系统保障程序(试行)》中相关规定。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学校名)、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周至县新联初级中学

2015年9月

渤海大学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2 16:45 | #6楼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统一财务审批程序,明确报销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原则

财务报销坚持“依法据规、先批后审、权责结合、民-主理财”的原则,实行“一支笔”审批,审批人对其签批的财务开支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主要责任。

二、审批权限

1、教学单位一般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教学和管理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话费、机动费、改革启动资金、学生困难补助、研究生业务费、体育维持费、学生活动费、资料费、实验费、差旅费、超课时费等,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报销。

2、行政及教辅部门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资料费、行政设备维修费、宣传费、招生就业费等,单笔支出不超过3千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千元以上、不超过15万元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超过15万元的由校长审批。

3、专项经费(包括部门专项与个人专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申报及批复的开支范围履行报销手续,不得列支招待费。单笔支出不超过1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不超过15万元的,按经费使用性质由主管校领导审批,超出15万元的由校长审批。超出项目预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4、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检索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招待费、管理费等,其中招待费不得超过10%,劳务费不得超过20%。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教材费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审批。

医疗费主要包括本单位职工工伤医疗费用、计划生育费用和离休职工医疗费等。医疗(住6、

院、医药)费报销,不超过3千元的由医院院长审批,3千元以上、不超过15万元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超过15万元的经主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报校长审批。属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7、学校各银行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银行存款的活期转存定期、利息支出和二级单位公用经费拨款等业务,由计财处处长审批。

8、学校预留机动经费由计财处作为专项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使用时,不超过5千元的由计财处处长审批,5千元以上、不超过2万元的由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的,由校长审批,10万元以上、不超过30万元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超过30万元的由党委会审批。预留机动经费报销时需由计财处处长签章。

9、特殊情况须按以下办法审批后方可报销:

(1)所有私车的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 (2)乘飞机出差须报校长审批。

(3)发票遗失的,须到出票单位复印存根联、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计财处处长审批。

(4)中层干部正职(或副职主持工作)出差由校长审批,中层干部副职及行政、教辅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从省拨科研项目经费列支的除外。

(5)市内打车费需注明时间、地点、办事事由、合计金额,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销(《市内出租车费报销清单》可从计财处网页下载)。

(6)发票连号等同一张发票处理,依总金额按审批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

(7)报销时应持签字手续完备的正规票据到计财处办理,不允许代替他人签字。 (8)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不足1千元的,可持发票到计财处直接报销现金,支出金额在1千元以上(含1000元)的,须领用转帐支票或办理电汇。 10、计财处受理报销业务审核权限:支出额度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需计财处处长审核,处长不在时由副处长审核。支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现金的,需提前一天向计财处会计科预约。

11、各部门创收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按照“先收入后支出”的原则,明确支出项目和数额,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中招待费不超过30%,劳务费及福利费不超过40%,其他用于补充办学经费。

12、凡报销图书资料购置费(不分经费来源),必须开具图书资料清单,计财处按实价付款。各单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资料购置后,报销时发票须经图书馆领导签字同意。 13、外聘专家讲学费和住宿费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14、后勤集团经费支出,不超过3千元的由后勤集团经理审批,3千元以上、不超过2万元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15、职工福利基金项目支出,需经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审批。

16、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招待费、劳务费支出,不准列支加班费和礼品费等费用。各种奖金、津贴、劳务费的发放均由人事师资处审批。招待费原则上用于在校内招待客人。在校外招待客人的招待费,包括科研项目费和部门创收资金用于招待的,党群口须经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口须经校长审批。

三、财务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挖补、虚构业务、虚开发票。一笔经济业务不得蓄意拆分开具票据。

(2)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完备,包括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经济业务经办人员需在发票上签名。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有税务局监制章及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必须有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及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

(4)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经办人员、验收审核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5)原始票据遗失处理办法

出差票据遗失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其中,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标准内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标准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其他业务票据遗失处理办法:如业务属非现金结算确需报销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在票据存根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和复印件经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遗失现金结算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2、记账凭证要求

记账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和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做到摘要清楚、账务处理准确完整。

四、财务报销手续

1、报销时需带齐所报金额的全部原始凭证,将发票全部贴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粘贴时请将发票与报销单据正面左上角对齐。

2、《差旅费报销单》上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名、报销领款人签名,且需将日期、姓名、所属部门、报销内容、附单据张数以及大小写金额等栏目填齐。

3、出差参加会议相关费用的报销需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否则不予报销。

4、凡发放津贴、奖励、劳务费,当时不能交回已签名单据者,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渤海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5、以“办公用品”、“耗材”、“材料”、“配件”等为项目内容的票据,须附由出票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物品清单。

6、购入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及以上)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持购物发票和验收入库单等票据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购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材料,报销时还应附采购清单,经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供有关招投标文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7、持一次性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票据报销时,必须附招标文件。

8、购买设备、维修项目等超过5千元、不足1万元的,需由审计处填写比价单,1万元以上的须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计财处审核(超过规定限额的需由校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工程项目报销时还须提供经过审计的工程决算书、工程验收证明及合同原件。

五、其他规定

1、按财务公开要求,计财处每月将院系支出明细提交各院系办公室,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在本单位内公示。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自行采购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3、各类票据取得后必须在本年度报销,只有在本年度12月份取得且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报销的票据,可以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报销。

4、借款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5、科研课题应在结题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清户手续,已结题的结余经费和挂帐两年以上但未向科研处、计财处说明情况的未结题经费余额,该课题立项时有具体规定的,将按照规定处理,无规定的转入学校事业结余。

6、科研项目及专项管理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制度不一致,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计财处负责解释。(2015-11-11)

中山市实验中学2016-02-02 12:50 | #7楼

一、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

1、有出差文件,首先经部门或年级部主任同意,然后由校长签字同意

2、出差回来后到财务室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由出差人按报销单上面的要求填写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等内容,把发票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发票背面签字,报销单后需附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出差文件

3、报销单在部门主管或者年级部负责人证明签字后,先由财务副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审批,送财务室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公务接待报销

1、接待前需校长同意

2、接待后到财务室领取“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填写公务接待事由,注明接待单位、人数、标准,把发票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发票背面签字

3、报销单在部门主管或年级部负责人证明签字后、先由财务副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审批,送财务室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教师学习培训报销

教师学习培训包括上级部门组织教师外出培训或者考察学习和学校内部组织的培训。

1、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首先要有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并需校长同意签名;学校组织的培训,要将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报校长审批

2、 培训后到财务室领取“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填写培训内容等,把发票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发票背面签字,并附校长签名的上级下发的文件或者自拟的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

3、 报销单在部门主管或年级部负责人证明签字后、先由财务副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审批,送财务室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四、采购物品报销

1、采购任何物品,各部门必须在每季度前一个月向总务负责人报送采购计划,审核通过后,季度内各部门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采购,不得采购无采购计划或者超计划的物品

2、报销时到财务室领取“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填写采购内容或用途,把发票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发票背面签字,所开具的发票必须有采购物品名称、采购数量、单价,有送货单的需附送货单,采购的物品必须有验收人验收签名,并附有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采购申请表

3、报销单在验收人、证明人(部门主管或年级部负责人)签字后,三千元以下的采购需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三千元以上的采购需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最后送财务室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包括学生外出比赛、接送西藏生)报销

1、外出前,做好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预算方案,报部门主任和校长审批签名

2、活动期间严格按预算执行开支,不允许超支,超支部分自理

3、报销时到财务室领取“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由经手人按要求填写活动内容,贴好发票,发票背面签字,报销单后需要附上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相关文件、报告或活动预算方案等

六、工资和补助发放的规定

1、我校教职工工资和补助实行银行卡发放制度,特殊情况下才发放现金

2、每月的固定工资项目,在政工人员做发放表后,先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审批,在每月10日前送至财务室汇总,每月15日前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3、由特殊事项产生的补助,发放表中需注明补助事由、补助天数、补助标准、总金额,由部门主任级以上领导证明、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后,再送财务室按规定发放

七、资金支出支付方式的规定

按照《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所以各预算单位要尽量通过公务卡和对公转账进行公务开支,现金报销原则不在被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先报财务副校长同意后再开支。

本制度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中山市实验中学财务室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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