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考核中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爱国守法(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16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16分)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16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12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每学年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表
学校: 教师: 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 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2〕35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 共 8 页
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 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三、考核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四、考核内容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 共 8 页
生关系,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行,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 共 8 页
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
(三)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1)自评。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一份师德自评总结。
(2)互评。以学科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学生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评议打分;班主任在本班进行,任课教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对于小学低年级
教师,应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不开展学生评议。
(4)家长评。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四)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11.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八、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九、组织领导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把师德建设列为考评学校、考核学校班子和教职工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以师德考核为抓手,建立宣传、教育、考核、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要对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师德建设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师德严重失范的教师坚决予以查处。
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在考核中要注意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教师管理的有机衔接,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以德立校是店上中学校务工作的中心。一个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是一个不称职的教师,一支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队伍是一支没有灵魂的队伍,一个不抓职业道德建设的学校不是一所好学校。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客观评价。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规定的教师“十要十不准”要求,特制定《店上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与奖惩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0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 ▲能做到以上2项(6分)
▲不能做到以上2项(0—4分)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14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差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增强学生主体意识。
▲能做到以上3项(12分)
▲不能做到以上3项(0—8分)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12分)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职业信念不动摇;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能做到以上2项(10分)
▲不能做到以上2项(0—6分)
(四)治学严谨,求真务实(14分)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3、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4、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能做到以上3项(12分)
▲不能做到以上3项(0—8分)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2分)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领导,勇挑重担。
▲能做到以上2项(10分)
▲不能做到以上2项(0—6分)
(六)廉洁从教,乐于奉献(12分)
1、坚持商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不乱办班、乱补班、乱发复习资料;
3、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
▲能做到以上2项(10分)
▲不能做到以上2项(0—6分)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4分)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
2、严于律己,作风朴实正派,以身作则;
3、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能做到以上3项(12分)
▲不能做到以上3项(0—8分)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12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不指责、不刁难学生家长,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了解社区特点,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形成区校合力、共同教育学生。
▲能做到以上2项(10分)
▲不能做到以上2项(0—6分)
二、教师职业道德奖惩制度
1、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基础上进行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
3、严重违犯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任何一条,足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教师,或丧失其教师资格;每一小项的权重都只是在合格基础上才具有评估优劣的作用。
4、考核满分共100分,分8个考核单项,逐项测评。各个小项均完全做到,得满分;各个小项如有违犯行为,该小项不得分;若违犯该小项,行为情节恶劣,该单项不得分。
5、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按
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纸、开除等处分。
6、凡有下列行为者,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上课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上网聊天。
(2)从事有偿家教。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4)闹不团结,诽谤诬蔑他人。
(5)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6)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
▲一票否决的具体内容是:职评、培训、工资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岗位竞岗、评优评先。
三、师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芳
副 组 长:郭碧波
成 员:全体中层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仅关系到教育系统和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而且关系到育人质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此项工作要以胡-锦-涛“8·31讲话”对全国广大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指导,教师要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热爱学生,以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要淡薄名利,志存高远,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一、依法执教(10分)
1、遵守宪法和法律(3分)。
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的声誉较好,可视为优秀或良;参与聚众赌博和打架闹-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受到两次及以上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口头警告和谈话的,为合格;参与各种迷信和邪教活动、受到一次及以上公安部门的通缉及以上的,或受到上级书面通报、治安行政处理、刑事处罚的为不合格,同时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定为不称职。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分)。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课程的各项规定和学校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学期和年度内有较为全面的总结材料的为优秀;没有总结材料的为良好;只有安排,没有认真按要求去上好各门学科,偶尔把综合学科调整为语数学科的,受到学校三次及以下谈话的能纠正教学行为的,视为合格;既没有安排,也没有去上各综合课程,受到学校三次以上谈话的仍未能纠正教学行为的视为不合格。
3、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3分)。
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考核和个人各种考核80%及以上为优秀的为优秀;70%及以上良好的为良好;60%及以上为合格的为合格;合格在60%及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爱岗敬业(14分)
4、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3分)。
5、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3分)。
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规范,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社会反映良好的为优秀;能遵守学校的工作规范,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社会反映较好的为良好;基本做到遵守学校的工作规范,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社会反映一般,学生及家长报告劣质行为两次以内的为合格;不遵守学校的工作规范,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社会反映较差,学生及家长报告劣质行为两次以上的为不合格。
6、做到教学“五认真”(即: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进行学生学习评价),教学效果明显(4分)。
学校考核小组通过考核检查评价的结果作为该项考核结果。
7、无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及迟到早退等现象(4分)。
各种出勤严格执行按学校的规定,全勤的为最优秀得满分;事假不超过五天的为较优秀;超过五天不超过十天的,或迟到早退在三次以内的为良好;事假超过十天不满二十天的,或迟到早退在五次以内的为合格;有旷工、旷会情况之一的,事假超过二十天的,迟到早退五次以上的为不合格。(注:此项只算有效天数,不含周末双休日;迟到、早退五次以上,经学校警告仍不改正的,算一次旷工,家长或学生反映有教师随意不到位的算旷工。)
三、教书育人(16分)
8、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6分)。
教师的教育管理行为,家长及社会反映良好,没有出现任何安全的、组织的、管理的、教育的各种事故的为优秀;社会反映较好,出现两次及以下非责任性,但在教师的职责范围内安全的、组织的、管理的、教育的各种事故的为良好;社会反映一般,出现两次以上四次以内非责任性,但在教师的职责范围内安全的、组织的、管理的、教育的各种事故的为合格;社会反映较差,出现四次以上非责任性,但在教师的职责范围内安全的、组织的、管理的、教育的各种事故的,或一次及以上带责任的安全的、组织的、管理的、教育的各种责任事故的为不合格。
9、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5分)。
教师要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把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教育教学活动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的可评为优秀;不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对学生没有坚持正面教育、没把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教育教学活动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但是没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的可评为良好;不认真上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对学生没有坚持正面教育、把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教育教学活动没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的可评为合格;根本不上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对学生也不坚持正面教育、没有把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教育教学活动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的为不合格。
10、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5分)。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充分挖掘利用教学内容达到上述要求的可为优秀;教学中能够利用和挖掘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为良好;教学中有上述意识,不能正确利用的为合格;教学中不能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根本开拓不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没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为不合格。
四、严谨笃学(12分)
11、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3分)。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发扬优良作风的为优秀;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的为良好;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能有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的为合格;四项都做不到的为不合格。
12、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3分)。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做到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优秀;能奋发进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良好;能做到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合格;四项皆做不到的为不合格。
13、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结构(3分)。 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能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结构的为优秀;继续教育能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的为良好;完不成上级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14、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3分)。
教师能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的,所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获奖或发表的为优秀;能完成学校规定的业务理论学习,以提高理论修养的,或能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研任务为良好;各种业务学习活动推三拉四、疲于应付地为合格;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学校的业务理论学习活动或教研活动,没有进行业务学习的为不合格。
五、关爱学生(14分)
15、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3分)。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的为优秀;能基本做到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为良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做到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还能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的为合格;在教育教学中不能做到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也不能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的为不合格。
16、多元化评价鼓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的现象(3分)。
评价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能多元化评价鼓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的为良好;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考试成绩的为合格;无学生评价的为不合格。
17、耐心细致教育后进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降级、退学、拒收插班生的现象(3分)。
对待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教育学生不耐心,方式方法简单,没有对学生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的为良好,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
停课的为合格;有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降级、退学、拒收插班生现象的造成社会影响,为不合格。
18、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能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学年内班级学生集体在校学习或作业时间超标五次及以内的,没有以抄作业惩罚学生现象的可为良好;能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学年内班级学生集体在校学习或作业时间超标五次以上十次及以内的,以抄作业惩罚学生在三次以内的可为合格;学年内班级学生集体在校学习或作业时间超标五次以上十次及以上的,根本不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以抄作业惩罚学生三次以上的为不合格。
19、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分)。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的,并使学生得到合法利益的为优秀;能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伸张正义,学生的合法利益没有受损失的为良好;能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伸张正义,学生的合法利益没有受较大损失的为合格;教师不依法维护学生利益,反而让学生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失,造成社会影响的为不合格。
六、尊重家长(6分)
20、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的为良好;若被动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的为合格;不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不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不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的为不合格。
21、尊重学生家长,无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能尊重学生家长,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的为良好;学年内当面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没造成社会影响的为合格;有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不合格。
七、为人师表(16分)
22、修身正己,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4分)。
23、树立文明的公众形象,甘为人梯,乐于奉献(3分)。
24、举止文明有礼,衣着大方得体,语言规范健康(3分)。
25、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3分)。
26、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同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正当维护教师应有的威信(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为良好;达不到上述要求,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非责任者为合格,责任者为不合格。
八、廉洁从教(12分)
27、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誉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3分)。
28、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有违背上述要求的就为不合格。
29、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就为不合格。
30、无违规补课、家教学习,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课现象(3分)。
达到上述要求的为优秀;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就为不合格。
九、本细则自二零零八年春季起试行。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灵台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办法
第四条:依法执教(10分)
基本要求:
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记有一定量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至少写三篇以上心得体会。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言行一致。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1、凡教职工不按规定订阅报刊的扣2分。
2、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的扣2分,政治理论学习笔记量不足的扣1分。学习心得体会缺一篇扣1分。
3、不参加集会、劳动、政治业务学习及各种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
4、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五条:爱岗敬业(15分)
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2、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既教书又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4、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切实落实各教学环节。
5、不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和散布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6、不搞第二职业。
考核办法:
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累计旷职4夭以上(包括4天) 的扣8分(旷职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2、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超一天扣2分。
3、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不符者扣2分,完不成教学任务者,视其情节扣2—5分。
4、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5、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教案少备一次扣l分,少审批一次扣1分,备写欠详细,环节不齐全,实用性不强者扣2分,作业批改少于规定时数,每少批一次扣1分,批改不认真,批阅符号不规范,批语无指导性者扣2分。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意见较大者扣2分。
6、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和有损于学校剩余的消极言论者扣2分。
第六条:热爱学生(15分)
基本要求:
1、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2、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排挤、歧视后进学生,使其厌学、逃学、辍学者,每出现一次扣1分。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扣2分,后果严重的扣5分。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每次扣2分。
4、带领学生参加有害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5、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七条:严谨治学(20分)
基本要求: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2、要增强教师终身学习的自觉性,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继续教育学习和新课程学习,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于段,不断优化和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要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每期至少撰写两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在学校交流,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4、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考核办法:
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忽视德育、美育及劳动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分。
2、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较差的扣5分。
3、不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撰写论文或经验材料每少一篇扣4分。
4、不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继续教育学习和新课程学习,在较长时间内教学基本功仍然较差,教学方法无改进,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6至15分。
第八条:团结协作(10分)
基本要求:
1、同事之间要经常切磋教法,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2、维护教师形象,不拨弄是非,搞小宗派。
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斤斤计较,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服从学校指派的临时性工作的,每次扣5分。
2、不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或教职工中出现打架斗殴现象等视其情节扣5—10分。
3、对学校安排的工作软拖硬抗,不按时完成,影响整体工作的扣2分。
第九条:尊重家长(5分)
基本要求:
1、尊重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争取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好学生。
2、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的每次扣2分。
2、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3至5分。
第十条:廉洁从教(10分)
基本要求:
1、坚持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侵蚀。
2、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节假日有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5分。
2、强迫学生订购各种教辅读物、收费补课或乱收费等,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为人师表(15分)
基本要求:
1、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
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2、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端庄。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3分。
2、不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和书刊,每出现一次扣3分。
3、参加各种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每出现一次扣2分。
4、语言粗俗,浓妆艳抹,穿奇装异服,在学生中不能起表率作用的扣2分。
5、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作弊或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每次扣10分。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每个教师的基础分规定为100分,违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积分计。
第十三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各校负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周志,按周填写,按月汇总,认真存档,学区不定时抽查,每学期末结合业务检查对各校考评情况进行复查,并向教职工公布。每年年底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总评(每期占50%),将考核总评结果公布并上报县局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教师调动,考核结果由县局介绍所调单位备查。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使用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70分以下者,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并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60分以下者,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低聘、缓聘或解聘其教师职务。
4、对那些丧失师德,影响恶劣的人员,要调整出教师队伍;对于触犯法律者,要上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各校结合各自实际补充完善,与本细则一并执行。
第十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学区所有教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