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工程协议合同范本
具体情况是:(关于工程施工的)甲方是投资方,乙方是城建方(总包),丙方是分包单位。三方协议具体内容为:甲、乙、丙三方各履行的责任和权利等。关于付款:乙方按合同支付丙方工程款,但需要甲方担保,若乙方不按合同支付丙方工程款,甲方有权利从拨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丙方工程款部分,支付给丙方。(也就是甲控)

工程三方协议范本,仅供参考。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方将xx防水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工程造价:约xx万元,x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实体的防水外表面积(按规范要求应做附加层的部分另计算单层面积,但搭接层不重复计算面积,只计算单层面积)进行结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六、工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开工日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如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和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应提供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承担有关费用。防水及附属材料必须用原生材料生产,否则除更换为原生材料生产外,施工方承担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材料规格及厂家:材料为“奥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奥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山东聊城天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1)材料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40%;(2)底板施工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40%;(3)挡土墙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95%;(4)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经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丙方工程款。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内部关系,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丙方必须严格组织施工,服从管理,配合各种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过程中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4、丙方应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担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赔、赔偿、诉讼等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其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属队伍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发生的费用。
6、总包单位取费、计税后扣除防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与丙方无关。 十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前丙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备的资料并交乙方,如延误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罚500元。
2、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承担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并支付发生的费用。
十五、争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
十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二〇xx年四月一日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分包项目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将部份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乙方分包内容及范围: 4、丙方施工承包协议另行签订。
二、甲方责任
A、质量管理责任:
1、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及技术服务;
2、 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现场进场材料及施工质量进行相应的验收和管理;
B、安全文明责任:
1、 提供乙方、丙方必备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2、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与统一协调,乙方、丙方积极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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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3、 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丙方所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有责任和义务要求乙方、丙方进行整改。
4、 甲方及监理单位不得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向要求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材料、设备等,不得向乙方提出有悖于安全管理的要求。
5、乙方进场前,甲方及监理单位应提前通知丙方,乙方应服从丙方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加工场地以及生活区的统一规划安排。乙方进场后,由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共同管理。
6、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在施工现场内需动用明火作业的部位实行书面申批手续。
7、对乙方安全文明管理不到位的或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清除出场。
C、进度管理责任:
1、 甲方及监理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对乙方所编制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
2、 由于工程变更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所报的合理化进度计划调整计划及签证进行审批。
D、其他责任:
1、 甲方及监理单位做好各方的总协调和配合工作;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乙方、丙方工程材料款、形象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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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在对乙方进行付款时,应扣除乙方按合同应支付给丙方的施工配合费,转付给丙方。(如乙方进场后已直接缴纳施工配合费给丙方,由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以收款证明作为依据,拨付款时不再扣除乙方的施工配合费)
三、乙方责任
A、质量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以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为施工的依据和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变更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从事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专职质检员名单。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有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或因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工程后患或其它负面影响的,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进行处罚。
3、对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和构配件,乙方单位应及时会同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有见证取样复试合格,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和构配件投入工程中使用。
4、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样板制”。 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进行样板施工,在样板施工完成质量报验得到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5、乙方必须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在经过严格的“三检制”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专业设计存在的问题、施工存在的问题或与其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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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工序交叉冲突以及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严禁私自做主,盲目施工。
7、乙方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保护。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乙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及质量保修工作,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负责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9、因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到本工程最终交工验收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10、乙方施工完成的工作内容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做好签证资料。
11、乙方对本分包工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分包工程最终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成完整资料交付甲方或监理单位,由甲方或监理单位转交丙方统一汇总形成最终工程交工资料。
B、安全管理责任:
1、 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和省、市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3、 乙方的外来人员进场应有有效身份证明,并应按规定要求自动办理驻石暂住手续及其它手续。
4、 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按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专、兼职安全负责人名单报甲方及监理单位,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应以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明确安全保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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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加以保护,如因施工需要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在得到丙方的同意并经妥善安排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成后必须立即恢复原样。如发现有意的损坏行为,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均有权对其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并对其进行重罚。
6、 在未经丙方同意下,乙方的任何人不得动用丙方的任何机械设备及材料。
7、 乙方应自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基本安全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随意扔投物料。
8、 乙方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统一要求。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作业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监理单位、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9、 乙方应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所有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上岗作业。
10、 乙方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所有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认真整改。
11、 乙方的施工机械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专人操作,做好施工机械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12、 乙方的施工人员如因未按操作规程施工、未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及丙方对安全文明统一要求等原因而造成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外,还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单
位的相关处罚。
13、 乙方的施工人员如因非乙方原因而造成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4、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甲方、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C、进度管理责任:
1、 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服从施工总进度计划。
2、 乙方应准时参加甲方及监理单位组织的每周的生产协调会及其它通知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对不及时参加或不参加会议的,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3、 乙方应以合同工期为依据,每月25日报下月工作计划,并以月计划为依据报每周工作计划。除重大设计变更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影响外,施工进度计划一般不作调整。如计划需作调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阐明计划调整状况及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4、 如产生重大设计变更,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
5、 除重大设计变更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影响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工期。如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的,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D、现场文明管理责任: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的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加工场地以及生活区等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的统一规划安排和管理。
2、 乙方施工中所投入的施工机械及材料,必须按甲方及丙方指定的位置进行
集中堆放。如随意铺散且不听指挥的,甲方及丙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清除出场。
3、 施工现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动用明火,乙方应以书面报告向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进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必须在施工区及生活区自行配备灭火器材,落实消防责任。
4、 乙方在人员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5、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料清”。施工现场内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及时做好收集、清理和倒运。如不及时清理或随地乱扔,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6、 在本工程中,严禁一切打架斗殴行为。对在施工或生活中产生的矛盾或利益冲突,乙方现场主管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主管人员反映并协商解决。对一切打架斗殴行为,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每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打架斗殴进行2000元以内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 严禁一切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和卖淫嫖娼行为。违者,甲方、监理单位及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 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对因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被盗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9、 乙方应切实做好职工的防寒、防暑、防疫工作,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秩序。如发生意外情况(如非典、甲流等),应及时向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汇报情况,禁止私自处理。
E、其他责任:
1、 乙方进场时,应提供丙方一份与甲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作为丙方收取乙方施工配合费的依据。
2、 乙方进场时,应根据分包工程规模预交适当的施工用水、用电预付款及临设费用给丙方。
3、 乙方进场时,应根据分包工程规模预交1~3万元给丙方,作为现场管理费用,此费用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罚款、赔偿等用途。乙方工程完工后,丙方扣除现场实际发生的费用,余款再由丙方退还给乙方。
四、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标准规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统一管理与协调,
2、 乙方进场签订本管理协议并缴纳施工用水、用电预付款后,丙方负责提供乙方基本施工生活所必须的水、电及场地;
3、 乙方进场并预交现场相关费用后,丙方负责提供乙方工地出入、材料堆放场地、现场垂直运输等配合工作。
4、 丙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的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提出,乙方须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5、 对乙方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动用丙方安全设备、材料或私自接电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等行为时,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6、 施工过程中,丙方应给予乙方较好的施工配合。在丙方与乙方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负责统一协调解决。
7、 在有关费用结清后,乙方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相关资料,在丙方审核无误
后,由甲方及监理单位转交丙方负责最终整理归档。
五、附则:
1、 在施工中执行分包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管理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2、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4、 未尽事宜,甲丙乙三方可另定补充管理协议,补充管理协议也是本协议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三方分包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三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地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2.1 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本合同条款;
2.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6 图纸;
2.7 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2.8 其他三方有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式文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4.1 甲方未能按时准备好前期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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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丙方停工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的形式:(选其一)
4.2.1 固定总价。
4.2.1.1 固定总价约定的工程范围包括:
4.2.1.2 固定总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 固定单价。
4.2.2.1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2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4.2.2.3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双方约定:
4.2.3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约定调整因素包括:
4.2.3.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4.2.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2.3.3 设计变更;
4.2.3.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2.3.5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丙方支付该合同总
价款的 %,即人民币 (¥ );提取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则本次实际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 )。
5.2 工程进度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 )。
(如分多次验收支付,格式同上)
5.3 工程结算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发票,甲方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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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向丙方支付至实际结算总价的 %,剩余实际总造价的 %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双方办理手续后 个工作日
内,甲方将扣除应扣的维修费用后剩余的质保金退还给丙方,如有不足部分则由
丙方支付。
5.4 本工程款项采用个
工作日内出具相应额度合法的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笔款项。质
保金发票与结算款发票同时开具。
5.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丙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按时完工,并且未出
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支付给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如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不予支付丙方
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质量违约责任。
5.6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税内独立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管理费、配
合费、成品保护费,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
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2 丙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3 交货方式:
6.4 甲方和丙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配制
加工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 (相
关技术规范) 要求。
6.5 由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
由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6.6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丙方可以拒绝安装,
由甲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 丙方执行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
明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和设计
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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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7.3 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签证
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完成非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或非工程量清单)项目、零星工程等,丙方应在接受甲方或乙方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和乙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和乙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或乙方未签证,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丙方自负。
第九条 工程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
9.1 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变更工程及价款报告资料,视为丙方无偿进行变更。
9.2 甲方在收到变更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视为变更报告已获批。
9.3 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
9.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9.3.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条款。
9.3.3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丙方或甲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三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各方可提请广西造价管理站解决。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本工程质量验收以施工图样、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关标准) 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应达到 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及检查。
10.2 工程未达到合同条件规定的部份,甲方或乙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丙方返工,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同条件。因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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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竣工日期为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需返工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丙方返工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竣工后,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1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于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包括: 。
11.2 甲方应在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丙方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 (相关安全施工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13.2 保修范围:13.3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由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留。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支付。
第十四条 派驻工地代表
14.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3 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4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明确交接时间和权限。
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5.1 负责办理该工程的申报手续、供电行政收费、有关城建开挖、恢复报
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15.2 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如有变更,由甲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15.3 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工程负责人到现场以便联系工作,配合乙方丙方进行工程范围内需要的工作安排。
15.4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15.5 协调合同三方争议。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6.1 乙方负责进度、安全、质量的控制和协调工作,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为丙方提供图纸和有关施工事宜,做好施工配合。
16.2 乙方向甲丙方提出施工计划和工期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丙方施工标准,提交甲方备案。
16.3 乙方作为总承包人,有权对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丙方提出限时整改要求。
16.4 工程竣工后组织对该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17.1 丙方要认真执行工程相关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按时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17.2 服从乙方总体安排,接受乙方监督管理。
17.3 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17.4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负责施工场地清洁。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
18.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支付滞纳金。
18.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18.4 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或乙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18.5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丙方应按甲方、乙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18.6 由于丙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除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处合同造价 %的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18.7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18.8 其他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行为,由各方各自负责承担相应损失。
18.9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其他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不成,均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之规定。
20.2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余款保修期满自然失效。
20.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全称)(盖章) 甲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地址 :
甲方邮政编码 :
甲方电话 :
甲方传真 :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银行账号:
乙方:(全称)(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地址 :
乙方邮政编码 :
乙方电话 :
乙方传真 :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丙方:(全称)(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地址 :
丙方邮政编码 :
丙方电话 :
丙方传真 :
丙方开户银行:
丙方银行账号:
本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工程施工三方协议书
建设方:
总包方:
分包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 日历天,各分段工期分别如下: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合同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5%,质量保修期 个月,待保修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款支付节点按如下约定进行中间工程款支付:
五、三方责任、权力与义务
1、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1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2、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服务、配合、协调工作。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对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有签字权;参与对分包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确认。
5、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3、分包方的工作
1)、参加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有完善工程管理机构,并将本项目主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号码,在进场后7个日历天内,报送监理、建设方和总包方。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和建设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隐蔽验收须同时申请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参加,并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2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当地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
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
实性、可靠性负责。
六、界面界定和工序交接验收约定
1、界面界定:2、工序交接验收:总包单位部位施工完毕后,由建设方和分包单位对前道工序(总包
单位施工的部分)进行交接验收,三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七、工程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 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
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只有在建设方要求进行工艺或材料改变时单价允许调整,分包
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方确
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建设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
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九、风险约定
1、分包单位材料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由分包方承担,单价不予调整;
2、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以及超过12级以上台风时才予工期才予以顺延,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工程验收及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分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资料 套。总包方在接到分包方竣工验收申
请后,及时组织建设方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并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来往帐目结清后,按我公司规定表格,先由总包方
签署意见后,再报送建设方进行审批和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分包单位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
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分包单位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
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如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总包方负连带责任;
5、在保修期内如分包方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保修工作,建设方或总包方可自行派人进行
维修,其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度的1.5倍金额,单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6、工期违约约定: 十二、其它约定
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机械、临时水电费及其它费用三方友好协商如下(包括支付方
式):
十三、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分包方在接到总包方或建设方(包括建设方委托的物业管
理单位)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 小时内,分包方派人进行及时维修。完成时间另行约
定。质量保修金支付:在保修期满后,经物业公司出具质量保修证明,由建设方进行支付。
十四、 文明施工与安全
1、文明施工
(1)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的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
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现场材料应按照总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需做到每日工完
场清,并负责自身的施工垃圾的清运、消纳;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3)分包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
民;
(4)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市政府相关规定的限制。分包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
间将要遵守现有法律规定的限制;
(5)分包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6)如分包方未服从总包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2、安全生产。本协议分包方为建设方直接分包方,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总包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分包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
托书。分包方必须是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凡分包方故意隐瞒其施工
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总包方、建设方及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视为分
包方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3)分包方必须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4)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
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责任;
(5)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
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6)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分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分包方必须按国家、市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
员必须证件齐全,禁止私招乱雇,禁止使用离退休人员及未满18周岁的童年工,进场人员到
总包方安全部门办理统一的胸卡(自带照片),必须统一着装及戴全帽、挂全带。
(9)分包方必须配备本单位施工所需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3、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治
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
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
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
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
(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
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五、现场协调会议
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 在总包方现场项目部
开一次现场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
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建设方及设计单位
尽量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如果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
无论建设方、总包方、设计方召集的与分包方承包范围有关的会议,分包方应按时参加并及
时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否则,因分包方未能按时参加会议或未能及时解决施工中所发
生的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十五、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建设方或总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如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分项节点工期,延误20%以上时),或质量明显达不到合同约
定标准,或从迹象表明分包方已无力再完成本工程内容时,建设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保
留追诉权。结算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 %进行结算。
十六、 合同争议解决
当任何两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
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方(签章) : 总包方(签章) : 分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
署:
年月日
装修施工三方协议
一.协议三方当事人
甲方: 电 话: 乙方(业主姓名): 楼栋号: 栋 单元 号房
乙方(业主)身份证号: 电 话: 乙方 委托人姓名: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二.总则
1、为保证小区业主住宅装修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小区内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小区建筑物、住宅毗
邻关系以及小区整体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广西钦州恒祥豪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区内各业主的室
内装修具有管理权,现甲、乙、丙三方就装修阶段的管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与物业公司签署本协,
以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2、 三方对本协议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三.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⑵《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⑺《住户手册》
四.本协议细则
1、装修工程申报与审批
⑴.业主在装修前应先带领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装修,并与装修单位负责人共同填写《业主室内
装修申报表》并附装修施工平面图、水电图等图纸,及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⑵.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以甲方审批的《业主室内装修申报表》为准。
⑶.服务中心收到业主的申报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由业主或装修单位负责人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装修施工三方协议》,取得服务中心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装修。
2、管理规定
⑴.物业服务中心依据《业主临时公约》和本协议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装修人员必须服从服务中心
的管理。
⑵.甲方聘请专业的清运公司对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置,收费标准如为:按每建筑面积3元/㎡。
⑶.施工时间规定,。
1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5:00-18:00(冬季)
星期六、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⑷.装修外观要求:乙方装修只限于户门以内,全部外立面景观不得作任何改动,不能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设计使用功能;严禁户外安装雨蓬;严禁改变栏杆颜色及玻璃上贴纸;
⑸.室内不得随意打洞、取消隔墙;严禁野蛮施工、重锤敲击墙、地面;严禁改动外墙;严禁损坏梁、柱及承重墙;严禁改动跃层楼梯;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负载,如增加砌隔墙、安装大型灯具等。
⑹.不得破坏或更改厨房、厕所、阳台的防水层,装修前应对卫生间、阳台试水,看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 ⑺.厨房不允许安装窗式直排式排气扇,厨房油烟必须由管道式排气装置统一排入烟道;严禁封闭户内的各检查口、地漏。
⑻.预埋的可视对讲等弱电线路严禁改动;煤气管道的更改需向煤气公司申请,严禁自己改动。
⑼.安装空调时请告知服务中心,并按指定位置安装外主机,严禁在空调搁板以外安装主机;热水器的进出口建议安装角阀及止回阀。
⑼.室内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自行清运,不得堆于小区或户门外;
3、装修现场规定
⑴.装修人必须在入户门外张贴《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必须衣着整齐,并接受保安人员的监督、检查; ⑵.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煮食、打闹、住宿。
⑶.装修材料的运输必须包装好,再使用电梯运送;对于超高、大、重的物料,必须据楼梯尺寸大小,预先分、拆好,不得在小区任何地方进行分、拆加工。
⑷.由于运输材料而造成公共区域污染、损坏,由业主负责清扫干净,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物业公司代为清理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4、装修现场安全的规定
⑴、装修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
⑵、装修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每个装修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装修单位必须配置标准不少于一个有效灭火器2㎏/50㎡。
⑶、装修用电不得使用超大功率机具,严禁乱拉、乱搭电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移动式电缆,不得使用花线代替,不得使用公共部位的阀门及消防设施。
⑷、严禁高空抛物,若发现以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工程验收规定
⑴、隐蔽工程和水电工程在施工完成前,必须向服务中心申报验收。如未经验收自行隐蔽,服务中心有权强行拆除覆盖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⑵、装修工程完成,业主和装修队的负责人须到服务中心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服务中心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正常使用三个月后复验合格,装修单位或业主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电梯运行规定
2
⑴、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套装门、推拉门、整体厨房、组合家具必须使用专用货运电梯运送,不得借用或偷用客运电梯。(材料、家具高度和宽度不得超出电梯洞口平面尺寸)。
⑵、使用货梯搬运沙石、水泥、垃圾等,必须用袋做好包装,用布铺垫在轿厢地面方可放置装修物料,物料摆放须平衡,避免轿厢倾斜,影响运行,不能重叠堆放。如有沙石垃圾掉进轿厢门道轨上,必须马上清理,做好保洁工作。
⑶.进入电梯的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00cm;宽度不得超过130cm。
⑷、电梯在装货过程中,只能用手按住开门按键,严禁使用硬物击打按钮(如:钥匙、螺丝刀等),撞击门板,不得用身体倚靠轿厢门或使用物品阻挡轿厢门,不得长时间站在门中间。
⑸、等待使用货运电梯搬运时,请自觉有序地等候,不得野蛮搬运。货物须轻放在轿厢内,不得抛放。货物不能堆放在候梯厅、大堂及走廊。搬运时不得阻碍其他人员的进出,必须礼让业主、行人先用电梯。 ⑹、电梯的使用要自觉接受物业人员的监督,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⑺、货物运送期间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和损坏电梯设备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⑻、业主和装修人应该文明乘梯,在乘梯时,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在电梯内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和刻画。
五.三方的权利、义务
⑴、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有权利对本小区的所有装修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有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有权制止不良的装修行为。
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有关的装修管理规定,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醒乙方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为乙方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③甲方需定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需对装修垃圾清运人员进行监控,确保小区安全。
⑵、乙方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①业主有权利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规定内的装修活动;业主要对自己所聘的装修单位或个人在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行为负连带民事责任。
②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小区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③业主在装修时,需将装修垃圾自行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点,并自愿按上述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
且保持袋装状态,交由甲方清运出小区。
④业主有义务对自己所聘的装修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装修规定的学习,有义务遵守本协议。 ⑤业主为因装修给自身房屋及毗连房屋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⑥业主或装修方如未按照电梯运行的规定执行,将追究相应责任。
⑦业主或装修方如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业主或装修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⑶、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详尽了解《物业管理条例》、《住户手册》、及本管理处其它附属约定; ②、丙方同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如有违反,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意甲方采取相应措施,并就所耽误的装修工程进度和其他损失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③、丙方在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予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装修完毕由业主和丙方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如无违规记录,3个月后,在甲、乙双方和相邻住户验收认可的条件下;如不符合,甲方将按约定要求恢复原状,并追究丙方的其他责任。
六、其他事项
⑴、本协议未规定事宜,按本协议指明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协议指明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未有规定的,三方协商解决。
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均具有相同法律约束力。 补充条款:安装防盗网须按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及规格。
七、承诺 业主方/装修方承诺遵守本《装修施工三方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甲 方: (盖章) 乙 方(业 主):
(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丙 方(装修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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