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MAIL: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注册岩土工程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叁年。按乙方岩土工程师注册证变更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建设厅注册完成后第二日起计算,即从2012年 月 日到2017年 月 日止。若不再续聘,可办理解聘及转注手续。
二、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
1. 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大学毕业证书
3. 职称证(有就提供)
4. 身份证(复印件)
5. 乙方一寸彩色相片6张
6. 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及业绩证明
7. 已经盖章的注册岩土工程师变更申请表
三、聘用工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二条中的证件及文件的当日支付给乙方叁年的聘用工资¥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税后),其费用必须全部支付到 本人指定的账户内,其具体为: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不提供发票等票据但需提供签收证明。
四、如有以下情况发生,按下列约定处理: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最终不能成功注册的,甲方应在正式通知乙方后7日内将第二条中的证件和文件归还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15日内退还相应款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注册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正式通知后7日内将第二条中的证件和文件归还乙方;乙方退回所收甲方聘用工资。不管因为任何原因导致90天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尚未注册成功,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告知注册进展。
五、甲方为乙方完成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后,应于本年度建设部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截止日期后7日内将第二条中的第2、3、4项的证件以及新领取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交给乙方保管,注册证由甲方保管。协议到期后,甲方所代管材料在解除协议当日退还乙方。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归还时间,以收条上的时间为准。
六、聘用期间的注册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协会会费、印章费、年检费、刊物费、继续教育学习费、注册地业务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差旅费)均由聘用方负担,并且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由甲方请人代之完成。若遇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必须乙方本人出面培训、学习时,则乙方必须出席。 七、乙方只是将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册在甲方,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如果需要乙方本人到场,乙方必须亲自到场亮明身份,乙方须积极配合,不得推辞。
八、乙方所提供的第二条中的证书和文件(含复印件)除用于甲方资质申报及年检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外借,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均由乙方保管,如甲方需使用原件于上述功能须在使用完后5日内将原件归还乙方。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归还时间,以收条上的时间为准。
九、甲方应保证乙方延续注册的及时、有效,并在乙方注销或变更注册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聘用期间的可满足继续注册要求的执业情况,提供业绩证明、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十、解聘: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应提前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注销或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今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若甲方的公司注册名称变更、公章变更,甲方应在变更后尽快开具新的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用甲方新的公司名称、新的公章)。
十一、协议期间,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以注册单位名义承接业务;涂改、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如造成损失,甲方可依相关法律追究乙方责任。
十二、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人民币200元/日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或变更注册成功之日止。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期限为叁个月,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不能补办,甲方在丢失发生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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