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自聘用日起,双方愿履行本合同下列条款之一切规定,故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并各执乙份为凭。
第1条 薪津
1. 乙方受雇于甲方,担任 乙职,愿负责尽职,遵守双方约定。 2. 乙方受雇期间系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乙方授课时间规定为:每周 ,
4. 元整,津贴项目有:□伙食津贴:每月 元,□交通津贴:每月$ 元,□其它 津贴每月 元;薪资支付时按其实际授课之时数计算之。
5. 薪津发放定为每定于如遇假日,甲方应提前准时支付乙方薪津,不得延误。
第2条 请假
1. 迟到:a.乙方如遇有迟到之情况发生,应务必礼貌性通知甲方。 b.方得以扣罚乙方20元,乙方不得异议。
2. 病假:a.知甲方。
b.因乙方请病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3. 事假:a. b.因乙方请事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4. 特殊情况:如遇有台风、地震之不可抗力之天灾因素,甲乙双方应依所在区域之人事行政机关之休假公告
为准则,缺堂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
津计算。
第3条 家教老师应有之教学态度
1. 开课前,应充分准备教材并了解学生的学习背景。 2. 请重视服装仪容。 3. 不因个人情绪影响教学。 4. 多给学生正面的鼓励。 5. 教学应具应有的热忱。 6. 与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师生沟通关系。 7. 学生之学习状况,应与家长建立固定沟通管道,站在关怀的立场,共同协助学生突破学习瓶颈。
8. 家教老师之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示范影响,请塑造端正形象。 第4条 工作规范
1. 乙方不得在授课期间,接听私人电话,中断授课或影响教学质量。 2. 甲方应提供安全之授课场所,不得侵犯乙方之人身自由。 第5条 合同终止 / 管辖法院
1. 合同终止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提议终止之一方,天提出终止请求,否则视同违约。
2. 如有违约之情形发生,甲乙任一方可依据终止合同,若有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南京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 方 姓 名:
家教中心教师聘用协议2017-02-15 22:42 | #2楼
甲方:天津外国语大学职业发展协会家教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家教中心教师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教学需求安排乙方的教学时间及教学地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授课内容、授课方式及授课态度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重新评估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及良好的教学环境。
2、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的完成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薪金(薪金的结算方式)。
3、甲方应根据教学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薪金(薪金的结算方式)。
2、乙方有权对教学地点、教学设备等是否符合教学需求提出异议。
3、乙方有权根据教学需求,自主调整授课方式及授课内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遵循甲方安排的教学时间及教学地点进行授课。
2、乙方应做到按时、认真授课,保证每次授课的完整性及教学内容的充实性。
3、乙方应接受家教中心安排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才可被正式录用。
4、乙方应在4月至9月期间根据甲方告知的课时、地点进行授课。
5、乙方必须备有能够完成教学任务的相关教材。
三、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二)确实需要变更协议的,经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交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和乙方所在院系进行仲裁。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变更或解除。
(四)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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