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情况
我联社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办法和高风险领域进行评价。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决策监督,及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设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全社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高管层负责内部控制组织实施,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内部控制事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牵头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和自我评价;联社各部室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建设达标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估。
我联社内控风险评价包含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状况、员工教育及排查情况、制度保障、大案要件等内部控制要素,以及反映内控效果的主要指标,涉及个人业务、对公业务、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计算机管理及制度考核办法等主要控制流程,覆盖管理、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三大层面,对内控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自我评价。联社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内控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我联社内控风险评价工作遵循《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及本联社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评价过程中,联社各部室按照《淄博市农村信用社内控风险评价方案》完成各自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审计部汇总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通过评估部门内控矩阵、自我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缺陷跟踪表等,识别内控缺陷和各类问题,作出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提交部门进行缺陷确认和整改;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经高管层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三、 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其认定
2012年,我联社内控制度整体健全,执行总体有效,未发生大要案件。根据全年内部审计、交叉审计和外部检查,内部控制个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 内部控制风险自我评价
我联社已经根据内控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内控风险评价方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社截至2012年11 月20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本社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问题,其他 问题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本社经营管理活动质量和经营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并已经或正在认真落实整改。本社内部控制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强化风险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风险防范控制。我联社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是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把各网点风险控制与联社风险控制有机结合,形成全社的风险控制力。在风险管理评价指标考核中,信用风险指标占比较大,而信用风险指标考核主要以信贷资产质量为主,强化信用
风险管理理念,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网点日常营业过程控制,密切防范网点操作风险。 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我社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内控,强化制度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从道德教育、制度执行、审计检查三方面构筑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高风险网点、柜员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不断提升检查效能。加强反洗钱管理,认真做好可疑交易、大额交易的识别和报送工作。加强贷款“三查”
制度,有效遏制潜在风险贷款和降低不良贷款损失。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科技运行管理,确保科技运行安全。
三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全社要重点加强对账户开立、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票据业务等重点风险环节的管理,切实防范外部欺诈、系统故障、流程缺陷、人员差错等各类操作风险,突出做好反洗钱工作,有效处置各类风险事件,避免操作风险损失。加强包括合规风险、案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科技运行风险等在内的全口径操作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操作风险管控水平。
四是善内控管理体系。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健全内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双线问责”制度,促使各网点、各部门认真履行内控职责,改进内控管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使内部控制真正在操作中得到落实。
信用社开展内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2017-05-09 16:15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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