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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时间:2022-11-22 05:52:0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根据《关于开展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凯财通【2017】33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市教育局会计核算支付中心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支出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工资内外收入由中心校通过银行卡发放。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抽查,并做好记录。

6、接待和加班就餐管理

(1)、在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工作加班餐,试行报批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标准参照市内补助标准,控制在40元/参/人以内,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邀请市外相关领导、人士前来指导交流工作的需出具邀请书及接待方案(含资金预算)。

7、差旅费报销规定:

(1)、差旅费按《凯里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凯财通【2017】29号)执行,严格申报审批制度。

(2)、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3)、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4)、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教导处或总务处复核,校长审批;

(5)、出市学习、考察、疗养、休养等按标准报销。

2017年3月6日

xx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2017-05-09 20:01 | #2楼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银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帐。

6、每周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帐目,每月由事务主任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事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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