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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评估管理制度审批版

时间:2022-11-22 05:52:28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厂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厂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决定内部控制评价和检讨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等。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其

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三)领导公司审计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 拟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和计划;

(二) 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三) 指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进行;

(四) 根据评价结果汇总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并跟踪改进结果;

(五) 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计部应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职责: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进行现场测试,收集内部控制评价的证据;初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测试底稿等。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主要权限: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需要,要求被评价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就内部控制评价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取得有关证明资料;要求有条件的被评价部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自查并汇报自查结果。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分厂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检

查评价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原始凭证、报表、操作规程和书面报告等文件资料,积极配合审计部和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完成对本岗位、部门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进行,即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审计部负责组织、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分厂负责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本管理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一)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是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二)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价机制评价,是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价的要

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三)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是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四)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是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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