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带来了全球的新一轮经济衰退。究其原因,则是自由经济所导致的政府控制缺位,金融企业的创新出了位,正如华尔街的反思: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从国内看,三鹿集团的风风火火,却一朝倾塌在三聚氰胺之下,企业董事长受到起诉;这一切,都能让人感受到企业在经营上的浮躁、利己和急功近利,严重忽视经营风险,结果给社会给自己都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外部的监管正在加强,市场的游戏规则正导向在可持续发展上,政府宏观管理的要求促使企业的内控机制必须尽快完善和加强。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出台为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供了依据。作为针对上市公司的刚性规范要求,《规范》提出了建设框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的要素。按照要求,上市企业不仅需要建立这一内控机制,还必须要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审计评价,并向外部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也可聘请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来对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和报告。
虽然从表面上,《规范》约束的是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而背后却是反映着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要求企业必须改进完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的指标反映着企业经营的结果,而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则反映着达到这一结果的过程,是领先性管理指标,结果上的风险产生来自于过程。从企业内控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改进上,笔者认为如下方面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经营理念风险
人的风险是企业经营的最大风险。管理基于文化,行动受控于理念,《规范》明确提出了企业需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要求。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风险意识等等成为要要求的企业文化的重要成分。
企业是否有相关的使命、愿景和核心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的阐述和承诺,以及有否相关的培训沟通活动开展以及榜样树立的价值导向,是需要在内部控制审计中需要关注的。
企业生存的理由是其功能性,也就是为社会提供符合使用期望和要求的产品,通过符合要求的产品的提供为自己带来财务上收益,这是双赢的结果,如果是在企业内部的经营风气中只强调自己的利益,只强调获取,而不讲求付出,就会出现欺诈,导致企业
经营的短命,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人员配置风险
《规范》中对企业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组织保障是实现内部风险控制的基础。不仅是要求企业需要作到业务运作的职责清晰和明确,而且对于内部审计的职责分配也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内部风险的识别上,明确了有关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方面的风险以及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风险,这要求企业必须加强任职资格管理控制,以及岗位工作能力控制。
《规范》提出了关键岗位的强制休假制度以及定期岗位轮换制度的执行的要求,这表明在企业的人事任用上,需要明确关键岗位名录的建立和维护,并需要有强制休假的记录,同时,对于关键岗位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的记录。
在企业的保密性要求上,《规范》提出了掌握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需要有限制性规定,从而要求企业需要对涉密岗位进行识别,需要有脱密期概念,涉密岗位人员的离职需要有一个过程来证实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上的风险控制措施。
法规执行风险
《规范》在企业外部风险的识别上,明确提出了法规和监管要求等法律风险的控制。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企业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劳动管理法规,例如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假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当前部分条款依然有效的《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自用工自日起1个月内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没有作到将有两倍工资处罚的风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在用工纠纷中企业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加班休假的记录缺失将使企业存在承担不利后果的风险;《就业促进法》要求企业不能有就业歧视,比如性别歧视、宗教歧视、民族歧视等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要求企业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等等。
政府的政策法规体现着游戏规则和宏观管理的要求,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后果是严重的,一个企业做到了财务上的赢利,如果其背后是违法行为作为支撑,是以牺牲员工权益为代价,那这企业的经营风险就可想而知。
企业制度风险
在当前强调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其最高层次是企业的理念层,体现为自觉的潜意识成分,是经过企业长期的修炼和积累而成的,在之下则是制度层,这是形成一般意识的关键,企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措施,都是为这一目的而服务的,都是在告诉员工,什么样的行为是被鼓励的,什么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在制度层之下是行为层,表现为行为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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