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经典(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奖惩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奖惩制度2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施工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1)检查考核
项目经理及安质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评分考核;安质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分管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自查;同时核查上次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并结合质量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公布检查结果。质量检查完成时,检查组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其得分作为本次检查排名的最终依据。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安质部;同时在管段内公布检查结果。
质量检查组成员由项目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工程部、物机部、试验室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每月的安全质量检查时间一般放在每月的25号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质量专项检查
项目安全质量部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组成员由安全质量部根据检查内容确定。
(3)复查与反馈
对于每次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核查,根据需要安排抽查受检单位在接到检查结果1天内,向项目安全质量部或调度上报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予以警告。
(4)评分办法
检查评分表中,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检查情况对每个小项扣分,对于检查中没有的项目得满分,但必须注明“此项空缺”。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5)等级划分
质量检查评分作为对一个下属单位质量情况的评价依据,共分为三个等级:
优良:《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
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70分(含)以上。
不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不满70分或者检查的小项中有得零分的项目。
(6)考核、奖惩标准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检查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对部门一次性奖励50000元,奖金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经理部备案。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评分在70分以下的,对部门罚款300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0元,现场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7)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
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
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如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可提请公司领导批准另行重奖。
2.3、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
2.4、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抽检中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2.5、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处罚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要求维修并按实际情况扣罚质量保证金10%。
2.7、在建工程项目凡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名列前三名者,适当奖励1000~3000元。被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各项目检查、考核、评比累计荣获第一名的奖励1000~30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1000~3000元。
2.9、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督促、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对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或顶撞、阻碍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3.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优质、低耗、高效。
3.2、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收集、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质保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班子成员、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开展经常性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3.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要求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标准。坚持做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坚决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3.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检测、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合格或缺乏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每个工地要有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保资料分类收集、整理保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3.8、施工负责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员,不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9、项目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符合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自身不重视、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人员经监督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负责人不重视、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使指令的,每次罚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项目质量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4.1、各施工负责人是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应全面负责,要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政策。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及工地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4.2、对于所负责的每个单位项目工程必须及时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特殊情况要还应制定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
4.3、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的施工现场有关质量技术操作细则及其有关管理规定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做到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等。
4.4、严格执行质量规范及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督促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各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或向上级反应请求帮助解决。
4.6、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经常向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同时要对新调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队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明确施工质量。
4.7、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应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员,召开质量会议、抓好施工质量。
4.8、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重视质量、强化管理,经常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实施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所有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当年无质量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综合评定为质量管理“先进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于年终由公司研究决定按责任制考核给予该项目进行奖励1000~10000元。
第五章、项目质量管理存在下列问题的应立即处罚:
5.1、有下列情况之一,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条或总额10000元的罚款。
5.1.1、质保资料收集、整理应及时、有效、真实、齐全、清楚。
5.1.2、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施工记录,确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结构安全,以上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1.3、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底无签字;
5.1.4、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5.1.5、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及时、不认真整改;
5.1.6、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可靠改进措施;
5.1.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无偿返工处理);
5.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错)放受力钢筋、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试块强度不足,或搅拌不按规定操作者;
5.1.13、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标高超出规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规范、标准做压力实验,不做蓄水灌水试验,或焊工无证施焊。出现“滴、漏、跑、冒、堵”或保温防腐有遗漏不符合规定者;
5.1.16、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检测,交工时发现配电箱(柜)、设备、插座、开关、灯具、连接件等电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电、管材、过墙(板)乱打洞、断筋、断肋影响结构安全或阳台、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积水渗漏者;
5.2、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对工程影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2.1、对一般质量问题的惩罚
5.2.1.1、施工期间因工艺错误造成返工或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无因质量事故造成重伤、死亡者属于质量问题。
5.2.1.2、在质量检查中,上级领导或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本章节内容以外的质量问题,视其严重程度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通报或处项目经理5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检查通报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罚款的2~3倍加重处罚。
5.2.2、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未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监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均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
5.2.3、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以下。对责任项目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3000元。对工程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3000元~30000元。
5.2.4、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30万元。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3000~10000元。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10000~50000元。
5.2.5、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含)~100万元。
5.2.5.1、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或撤职处分,经济处罚10000~50000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接降级或待岗处分。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000元~300000元。
5.2.5.2、对事故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5000元。
5.3、其他惩罚
5.3.1、凡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质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未能实现创优目标的,将对施工项目、工程承包人按创优相应奖励标准的3-5%予以罚款。
5.3.2、对工程施工项目、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处罚。
5.3.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列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将视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大小对责任项目、工程承包人予以处罚。
5.3.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项目及有关人员、处以1000~3000元以上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3000~5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章、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本细则规定项目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处罚细则: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4、对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摸的罚款500~20xx元。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1.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500元。
6.1.7、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漏绑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的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普通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的不纳入结算)同时进行径济罚款500~5000元。
6.1.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作假记录、无记录的每次罚款100~300元。
6.1.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50~300元。
6.1.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300元。
6.1.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6.1.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处罚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4㎡,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25㎡,每处罚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6.1.18、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19、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础、墙、板胀模面积大于0.1㎡,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20、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或层高偏差超过10㎜的,每处罚款100元。
6.1.21、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10㎜或小于8㎜,每处罚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300元。
6.1.23、现浇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100元;多用材料的还需赔偿材料费。
6.1.24、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柱、梁、板、墙超过±5㎜,每处罚款50元。
6.1.25、梁、墙、楼梯、板、柱在同一轴线、同一位置的该拉长统线而不拉,造成梁弯曲,10米范围内高低误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100元。
6.1.26、未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混凝土养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6.2、砌体工程
6.2.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配合比标示牌、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6.2.2、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或漏做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6.2.3、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罚款50~300元。
6.2.4、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搓,斜搓长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处罚款100~300元。
6.2.5、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的平均值)大于±10㎜(每楼层至少查三处),每处罚款50元。
6.2.7、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整改。
6.2.8、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
6.2.9、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必须返工,并每处罚款50~300元。
6.2.10、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1、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3、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每处罚款50元。
6.2.14、阳台栏杆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2.15、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6、对卫生间、厨房包括隔墙下口未按规范做止水带(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应对错缝搭砌,搭接长度小于90mm,竖向通缝超过两皮每处罚款50元。
6.2.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1/3,每处罚款50元。
6.3、门窗工程
6.3.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20mm,每樘罚款50元。
6.3.2、固定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及规范设置,每樘罚款50元。
6.3.3、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3.4、铝合金门、塑钢门窗、钢门窗安装固定不符合要求,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6.3.5、铝合金、塑钢门窗、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6.3.6、木门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处罚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空鼓、裂缝、面积超过0.2㎡,每处罚款50元,平顶天棚空鼓造成脱落,每处罚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50元。
6.4.3、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女儿墙压顶坡向未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6.4.4、墙面刷浆(喷浆)、油漆等饰面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积超过0.1㎡,每处罚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未按设计采取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6、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7、阴阳角角不顺直,偏差超过5mm的,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6.4.8、面砖、地砖、瓷砖空鼓面积超过0.5㎡每处罚款100元。
6.4.9、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100元。
6.4.10、楼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设计要求做滴水线,每处罚款100元。
6.5、吊顶工程
6.5.1、木龙骨无防火、防腐处理罚款200元。(无要求的除外)
6.5.2、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未做防腐处理罚款200元。
6.5.3、吊杆距主龙滑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间距长度大于1.5m时,无设置反支撑的,每处罚款50元。
6.5.4、重型灯具、空调、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如有违反,每处罚款500元。
6.5.5、吊顶无起拱、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6.6、楼地面工程
6.6.1、地坪严重空鼓、裂缝、起砂面积大于1㎡,每处罚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300元。
6.6.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20cm,每处罚款50元。
6.6.4、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5mm,每处罚款50元。
6.6.5、楼梯踏步宽度误差每步超过10mm,装饰板块高度误差超过5mm,每处罚款50元。
6.6.6、面层不同做法的楼地面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每处罚款50元。
6.6.8、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0.1㎡,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6.6.9、室内变形缝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条罚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50元。(设计无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50元。
6.7.4、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层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7.7、以上几条同时适用于屋面、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
6.7.8、卫生间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闭水实验罚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10mm,每处罚款`100元。
6.8.3、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50元。
6.8.4、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防水层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6.8.5、刚性屋面分仓缝等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碳化,造成嵌缝胶泥整条粘接不牢拉脱,每米罚款50元并及时整改。
6.8.6、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层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
6.8.9、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6.9、水、暖、卫生设施安装工程
6.9.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6.9.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大于允许偏差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9.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罚款50元。
6.9.6、管道、钢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罚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装反每只(处)罚款50元。
6.9.8、给水附件、阀门、消防、喷淋器具安装大于允许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8、风管制作,安装明显扭曲,每件(处)罚款50元。
6.9.9、保温密实外观差,粘胶带不平整,宽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电器安装工程
6.10.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处)罚款50元。
6.10.2、电线保护明配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处)罚款50元。
6.10.3、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10.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设计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5、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开关、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装高差大于5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6、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大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10.7、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不搪踢,每件(处)罚款50元。
6.10.8、明配镀锌钢管要按规定设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处罚款50元。
第七章、处罚的实施
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缺陷处罚是为督促各项目、施工班组以及相关个人切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罚款不是目的,是一种要求做好质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将罚款用于奖励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成绩的项目、作业班组和个人。
7.1、奖罚程序
7.1.1、优质工程奖励,凭上级文件并由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审批;
7.1.2、对项目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质检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实填写“质量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或劳务公司、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从该工程款中扣除(对个人罚款从被罚者工资中扣除);
7.1.3、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罚款,由工程技术部行文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各单位(部门),财务部从发生质量事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实施办法
7.2.1、奖励和处罚严格依据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职责权限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7.2.2、公司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帐户,用于奖励为优质工程和质量管理工作作出贡献者。
7.2.3、同一项工程荣获多项荣誉时,以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7.2.4、其它事项
7.2.4.1、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7.2.4.2、事故的分类和调查处理程序,同时要执行有关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7.2.5、工程技术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管理、考核与实施。质量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一式肆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从该项目工程款中扣减。
对施工班组作业层的奖励与惩罚由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部不积极监督、指导的,要负连带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3
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并参照职改考评体系,采用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园的`治安员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条例: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2、主动关心集体、争做好事、爱护儿童、乐意做份外事。
3、积极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能为办好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献计献策。
4、遇到突发情况能挺身而出,为幼儿园着想、为孩子着想、并为之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儿安全,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进行奖励。
二、处罚条例:
1、语言粗鲁、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不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擅离岗位、聊天、串班、干私活、借公济私的行为。
3、不服从管理,影响同志间关系。
4、违反财务制度,挪用公共财物,损害幼儿、家长利益,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影响同志关系,有损于幼儿园形象。
6、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等处理参照有关规定和“内体改方案”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4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考核奖惩制度5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龋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并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龋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并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娶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考核奖惩制度6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7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有关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驾驶员岗位职责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械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设备经理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考核奖惩制度8
(一)安全考核
1、公司办公室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时间: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实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97-98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96-95分以评定结果为一般,实得分在95以下者,评定结果为不及格或差。
(二)奖励
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主要人员,根据其安全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给予奖励500-20xx元。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500-20xx元。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500-20xx元。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500-800元。
(三)处罚
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500-20xx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xx元罚款直至免职除名。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5、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6、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设施,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7、不准酒后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8、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违者每人罚款50元。
9、不准擅自调换工种或叫他人顶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考核奖惩制度9
一、培训种类
1、岗前培训
新员工到岗后,由部门经理安排入职引导人,主要针对新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岗位技能等进行岗前培训。
2、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后,由公司安排参加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使新员工对公司概况、价值观、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初步的了解。
3、强化培训
员工试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强化培训,强化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讨论工作中的收获及疑问并答疑、强化公司理念及顾客沟通技巧、物业管理法规等,具体内容有:物业法规基础知识、投诉处理案例分析、优质客户服务、职业化培训、品质管理基础知识、
4、在职培训
根据员工不同类别,公司将安排相应的在职培训,由在职资深员工采取帮、传、带的方式,主要针对各项专业技能、工作技巧、质量意识及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5、升职培训
员工如工作表现良好,工作成绩显着,拟晋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前,须接受升职培训,主要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以便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二、内部调动
6、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公司内任何部门及任何岗位工作,这也是开发员工潜能的有效途径。
7、调动前需完备调职手续,交接好工作。
8、调职前需了解新工作的操作流程,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的调职培训,以便对新工作、新环境及新职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三、考核评估
9、每月工作绩效考核
所有员工按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全年总结”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培训学习、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及协作精神、5S执行情况、ISO9000执行情况、业务能力、管理水平、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成绩直接与每月绩效工资挂勾,并作为晋升和参加等级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分数在100分以上每超过1分奖励10元,90分以下至70分之间每扣1分扣罚10元,低于70分的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奖金。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数不能低于80分,否则不予录用或当即辞退处理。
1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具体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由公司各部门对所属员工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改进”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者,可获推荐参加公司年度”先进个人"评比及升职、晋级机会;评为"一般”及等级者将丧失加薪、晋升和评奖机会,被评为”有待改进"者可能被公司辞退。
四、奖励与惩罚
11、奖励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晋升等。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表扬,同时给予5—10分的'奖励。
a、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顾客表扬,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b、培训刻苦认真、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c、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d、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管理效益及经济效益显着)
e、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f、其他突出贡献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20分的奖励:
a、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修改质量体系文件,经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着成效者。
e、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f、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g、保护公共财物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者。
12、惩罚惩罚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过失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1)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罚款50—100元的处理、
a、当值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b、当值时间吃东西,不在指定的场所用膳。
c、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无故不参加培训。
d、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
e、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作牌或员工证。
f、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g、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要求。
g、违反公司制度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理,并处罚100—200元的处理。
a、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b、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厦安宁。
c、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或签到。
d、因疏忽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e、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f、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g、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h、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i、其他类似情节的违纪行为。
j、当值时间睡觉。
3)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处罚200—400元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一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a、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b、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c、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合理投诉。
d、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e、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拾遗不报。
f、与顾客吵架,3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g、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质量体系文件。
h、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i、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j、因工作失误,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的部门负责人。
4)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d、酗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e、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f、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g、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h、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3、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可在全无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而且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14、如行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除名处理。
五、晋升机制
15、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如果符合公司有关员工晋升、晋级、调薪的有关条件,您将有机会获得晋升、晋级、调薪。
考核奖惩制度10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考核奖惩制度11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营造舒适、洁净的生活环境,我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xx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办法》,并以“四清、四化”为突破口,以“五改”为着力点,彻底解决好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确保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清”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为突破口,以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处理方式“五改”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确保进村道路及村内“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家畜散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垃圾。”努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村容整洁、舒适宜人的美丽村镇。
二、强化责任
镇、村各级干部一定要认清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上来抓,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抓好农村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一定要认识再深入、再到位、再提升。如因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免职的免职,该停职的停职,该查处的查处。
(一)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二)镇包村干部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给予指导与督促,年终将依据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同奖同罚。
(三)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处的问题全镇进行通报。
三、严格奖惩
(一)奖励
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和明察暗访情况,镇将评选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优秀保洁员,年终进行表彰。
1.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评优标准为:
⑴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村(社区)做好每日检查工作,建立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档案。⑶群众反映环境卫生问题做到24小时之内彻底解决。
⑷有环境卫生保洁志愿者队伍,能及时完成临时性卫生突击整治任务。
2.优秀保洁员评优标准为:
⑴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保洁员所负责责任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⑶能按要求做到垃圾分拣,填埋场垃圾及时掩埋,确保周围环境良好。
3.奖励标准
⑴对被县评选进入全县环境卫生排名前二十名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奖励村(社区)支书、主任各20xx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奖励500元。
⑵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排名前十名的分三等给予奖励。前三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20xx元,村卫生负责人1500元,村保洁员各300元;第四名到第七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500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第八名到第十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000元,村卫生负责人5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
(二)惩罚
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态度漂浮、整治不力,达不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且被县、镇环境卫生办公室明查暗访时曝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对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散乱、外溢严重的村(社区)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2.主要街道有影响通行和整洁的破旧棚舍、断壁残垣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3.村内发现柴草秸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4.村内墙体存有严重乱贴乱画现象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5.村周边和进村大道两侧散乱垃圾明显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6.村周边河面坑塘内有大量垃圾漂浮物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7.村内主要街道有面积较大、影响通行的积存污水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8.靠近铁路、公路沿线主干道的村两侧存有暴露垃圾、残垣断壁、违章破旧棚舍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9.以上问题被经济处罚后仍拒不整改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5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半年工资。
10.被市级以上曝光的村,一次性扣发支书、主任及村卫生负责人全年工资并给予免职等相应组织处理。
本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考核奖惩制度12
1、做好禁烟宣传,对来我校的宾客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不向来客敬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在会议室或接待室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3、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4、有(专)(兼)职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劝阻吸烟,在禁烟场所做到无人吸烟,并无烟蒂。
5、校长及校领导带头不吸烟,学校党、政、工、团、队等组织共同抓控烟工作。
6、全校教职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如厕所、走廊上吸烟,个别抽烟者在规定的地点(校门外天桥下)吸烟。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及教育并给以一定的处罚。
8、接受卫生部门的执法检查,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
9、本规定自张贴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13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书”中要求,将按“责任书”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
(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xx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后附件一)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xx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xx元;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xx至4000元;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书”中要求,将按“责任书”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14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考核奖惩制度15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履职原则
1、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实现高新区、街道制定的工作目标,确保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总体规划。
2、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3、领导干部必须落实“一岗双责”。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村(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实事求是原则
被考核单位要向考核单位如实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如实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考核单位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考核结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 考核范围
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
原则上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主。
(一)对村(社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及较以上事故控制情况。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计划年度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4、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安排、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5、以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6、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二)对街道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4、街道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重点任务、主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5、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6、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情况。
2、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3、安全诚信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及企沂安全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和政策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 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单位汇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对象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3、实地检查。根据考核工作需要,选择性对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抽查。
4、综合评定。考核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 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权重原则上各占50,具体由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确定,满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该项设定分值扣完为止):
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考核指标每增加1人扣0.5分;发生一般以上死亡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2、年度考核有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扣10分;有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存在一项扣5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得分在80-90的为良好。
3、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合格。
4、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
2、发生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1、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2、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和恶劣影响到;
3、对重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4、执法违法或执法发生严重错误,导致国家赔偿或司法败诉结果的。
5、学校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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