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的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管理的制度1
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按时出勤,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内容概述:
1.指纹录入与识别:规定新入职员工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指纹录入,系统应能准确识别员工的指纹。
2.打卡时间:明确上下班的打卡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的打卡规定。
3.缺勤与迟到早退:设定缺勤、迟到和早退的定义和处理办法,包括通知流程和罚款制度。
4.异常情况处理:针对无法正常打卡的情况,如指纹磨损、设备故障等,设定应急处理措施。
5.考勤记录与审核:规定考勤数据的定期审核和异常处理流程,确保数据准确性。
6.员工权益保护:尊重员工隐私,保证指纹信息的安全,防止滥用。
7.违规处理:设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考勤管理的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请、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1、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2、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批准人批准假期的期限请假提前时间
部门主管1天需提前2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分管领导 2天需提前2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总经理(董事长)3天(包含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批准人批准权限请假提前时间
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需提前5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3、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5、事假
1)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的制度3
一、总则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武汉三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勤时间管理
全勤定义: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无漏打卡,当月满勤。(补卡不扣全勤)
每月达标者,全勤奖400元;
公司实行6天/周,小时/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打卡管理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到指定地点通过企业钉钉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
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处罚金500元;
五、实施规范
1、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钉钉考勤机或钉钉手机APP蓝牙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天9:00和18:00须在公司关联的钉钉考勤机或蓝牙上打卡(每天共计打卡2次),人事行政部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出勤的依据。
《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每月打卡记录未打卡部分的补充。
依据每月打卡记录、《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依据进行每月考勤汇总计算。
2、漏打卡管理
漏打卡指员工因工作原因,个人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未打卡。
非特殊工作(因加班等与工作相关的特殊情况)原因,可以查看监控方式补卡,忘记打卡以视频监控的时间依据为准。
因考勤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打卡的,须立即告知人事行政部,经人事行政部登记确认的可视为正常出勤。
补卡须填写《补卡申请表》并逐级至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认为有效。
补卡需在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第2天须办理完相关手续,第2天未完成补卡一律视为旷工。
3、考勤统计
每月5号进行上月考勤统计。
依据每月打卡记录,《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依据进行每月考勤汇总计算。
人事行政部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遇异常或违规,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六、特殊考勤管理
1、迟到或早退
员工不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开工作场所的行为视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1-30分钟,将扣 100 元/次,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将扣 200 元/次,如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旷工一天与迟到罚款并罚;
当月迟到3次给予警告并额外经济处罚300元,当月迟到达到5次公司保留辞退或无偿开除额外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迟到不允许以调休形式抵换;
2、旷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工资按旷工天数__2扣除。
①无故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含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②无故缺勤的(无考勤记录未办理请假手续)。
③擅自离开公司外出,又未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且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
④假期已满,未能按时上班且没有正常续假的。
⑤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分配或调动,未按期到岗上班的。
⑥员工辞职申请未获批准擅自离开的。
⑦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⑧严重违纪公司可不经预告,不给予任何赔偿予以辞退。
3、外出
因公外出办事,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且外出未打卡的需在钉钉提交《补卡申请》,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未打卡,又未提交《补卡申请》,将视做旷工。
4、出差
员工外出前,需在出差前在钉钉《出差申请》,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出差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如若出差往返时间遇上周末上午12:00前出发调休1天,下午12:00后出发调休半天以车票时间为依据。
5、加班原则
加班定义: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公休时间及下班时间上班的认定为加班。
加班原则
①员工需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好工作任务,并在下班前完成本职工作,因特殊或紧急工作安排加班的,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提报加班。
②所有的加班都需要提前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过批准后实施的加班方被认为有效加班,人事行政部备案,依据打卡记录核算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薪资(标准待定)。
③零星加班:员工因未完成计划内工作或个人发展需要,自愿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零星加班,不再另行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
加班时间计算
①加班时间计算从整点时间开始计算,以实际发生的小时数为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不足1(含)小时不计入加班。
②加班时间计算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和打卡考勤记录为依据核定,无打卡考勤记录的一律不视作加班。
③有效加班时间应以人事行政部最后核准的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④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19:00以后下班补贴40元/次,21:00后可凭打车发票或付款截图实报实销);
七、假期管理
1、请假及休假原则
员工请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病假、婚丧假、生育假除外)。
负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应该根据请假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审批,并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假期审批程序。
2、请假及休假类型及相关规定
假期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生育假、哺乳假、丧假。
3、事假
员工因有私事需请假处理且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详细写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微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并在钉钉上申请审批,并注明无法提前请假原因。
无特殊原因,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连续超过 2 天,年度(指自然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
员工若在试用期内累计事假超过 3 天(含)的,将影响其试期转正考核结果。
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而暂被停职,停工的、停职或停工期间按事假处理。
事假的最少以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天按天计算。
事假为无薪假.
4、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请病假;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审批后方可有效。
请病假须于上班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微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并在钉钉上申请审批,员工应于病假后上班1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书及休假建议条、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挂号证明、出院记录等证明原本,行政部留相关复印件备案,如缺证明则按事假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会支付其病假工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发放(不含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国家有相关规定。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者,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者,按本人工资80%计算;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者,按本人工资90%计算;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8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100%计算。
病假注意事项:
1请病假的原则
未经批准休病假或者未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旷工;
员工不得采用虚假证明(含骗取、伪造、篡改、涂改病假证明),否则视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给于旷工处理;
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自杀、自残的行为导致需要停工治疗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处理。
5、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的,享有 5 天的年休假,将从次年起享受带薪年休假。
所有年假有效期为1年,可1次性使用或分段使用(同一部门的,不得同时超过2人以上休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年底可以基础工资形式兑换,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连续3天以上的年假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应妥善安排好在休假期间 的工作移交。
周末、法定节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每年度最后一天12月31日清空调休,未休完调休可按照薪资计算并发放。调休不得预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5日者;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3天(含)以上者;
6、婚假
员工入职后,符合法定年龄,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可享受婚假3天,凭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或在结束婚假返岗当日将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交行政部核验备案(原件将在核验后交还员工)。
原则上婚假需提前一周申请,在转正后且工作满一年的,才可申请休假。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六个月内提交休假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若婚假期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完婚假的,可另外调休。休假前应安排好本职工作。
婚假包含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须连续休完,不可拆分使用。
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7、生育假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生育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生育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生育假15天。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假。
员工怀孕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对女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调整或者给予调换岗位,以减轻工作对怀孕女工的影响;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任何员工或部门不得以怀孕为由申请或批准休长假(连续超过 3 个工作日或月累计超过 5 个工作日);对未经批准擅自休长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申请生育假需提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休假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准生证》等;生育假结束后提交《出生证明》等;生育假证明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怀孕女员工,确因怀孕原因造成身体严重不适而无法正常上班的,需申请病假,且必须提供正规医院证明。
女员工休完生育假后,需按时返回公司上班,确因自身健康原因或婴儿健康原因不能及时正常上班的,需凭医院证明,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间按事假处理,一般申请不超过 30 天。
生育假中假期天数以自然天连续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生育假期间工资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涉及到事假、病假等,薪资和手续参见相关条款。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不享受生育假,同时公司有权保留追朔的权力。
8、哺乳假
前提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计划内生育)。
时间
①、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时间,也可合并为每天一小时,但不能累积存休)直至婴儿一周岁。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名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③、若哺乳期满时值盛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1-2个月。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酌情延长。
9、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员工3天丧假。
休丧须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休假结束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相关流程。
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10、请假、续假流程
请假流程及审批权限
①员工请假须提前2天在公司使用的审批系统中填写《假期申请》,写明请假事由,按权限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同时报备人事行政部。
②员工因特殊原因(如临时生病或遇突发事件、紧急事故等)无法事先按照流程请假的,需及时向人事行政部负责人通报请假,获批准后有效,并报该请假员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备案。请假手续需在本人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
③员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手续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从离岗之日起计算为旷工。
续假手续
①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提前(最晚不超过假期结束当天)向直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待返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续假手续。
②假期已满但未及时到岗上班亦未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假期间视为旷工。
八、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废除、实施及解释
本制度制订、修改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废止的亦同;
本制度相关最终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
考勤管理的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考勤管理的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考勤管理的制度6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7:30-11:30,下午13:00-16:30(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2、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3、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2)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3)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4)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5)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管理的制度7
为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部、不同工作性质和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全体本部员工(库管除外)统一采用指纹考勤,各分部员工采用电话考勤;
2.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09:00)为签到,下班(17:30)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各分部员工或出差人员需按时向总部考勤管理人员报告考勤情况。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规定考勤。不得无故迟到、脱岗、早退、旷工。
2.员工比规定的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10分钟的,处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处罚10元/次;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以上的,处罚20元/次。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旷工半天,处罚50元/次;旷工一天,处罚100元/次;旷工两天,处罚300元/次;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作出开除处理。所有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必须留待下一月的发工资日方可领取。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正常工作日不在岗者,以旷工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3)上班时间脱岗、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
(4)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批准假期已满而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岗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5.每名员工每月有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不给予罚款的机会(但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行政部存档),每年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原处理办法的三倍执行。
6.因公外出者,应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如遇紧急情况未登记者,回公司后应及时登记并向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外出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7.因公出差的人员,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如需驾车须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并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填写出差申请的,在到岗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补办者按旷工处理,行政部将根据出差申请不定时抽查。
8.如遇考勤机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时打卡,请在行政部填写《补签到申请单》。因公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必须于次日午餐前登记,交行政部予以确认。
9.各分部每日主动报告总部行政部实际出勤情况,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各分部考勤报告人员及该出勤异常员工。
10.库房员工实行综合工作制,不参加考勤但必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休假、请假制度
1.总部和各分部业务、财务、行政人员每月可享有4天公休,根据工作安排实行轮休,原则上当月未能休假的不得累计至下月份;
2.全体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期(不影响全勤):
(1)带薪病假(2天),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婚假(5天),须按《婚姻法》规定,双方均已到结婚年龄,将结婚证原件交至行政部查验并复印存档;
(3)带薪丧假(3天),丧者为员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据死亡证明。
3.病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10天者或年累计超过6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3天以内(含3天)由主管领导审批生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生效。事后须补办手续即医院证明。
4.事假:为不带薪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或年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请假时间超过1周的,无特殊情况不予审批。
5.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算旷工,周例会或月例会时间不予请事假。
四、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员工违规主管领导及时指出,并开具员工处罚单。
五、条款释义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总部行政部。
附:
考勤机考勤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验证成功”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无法采集指纹,可以通知本厂考勤员。
5.为节省电量及延长指纹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指纹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考勤管理的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考勤管理的制度9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是保障酒店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关键机制。它通过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安排和出勤记录,为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提供准确依据,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员工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工作时间规定:明确每日工作时长、轮班制度、加班政策和休息时间。
2.请假制度:包括病假、事假、年假等各种假期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
3.出勤管理:设定打卡制度,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处理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
4.考勤异常处理:对于无故缺勤、频繁迟到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流程。
5.员工休假计划:制定合理公平的休假计划,确保各部门人力配置平衡。
6.数据记录与报告:定期生成考勤报表,供管理层进行人事决策参考。
考勤管理的制度10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头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判一次。
4、其它状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需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缘由、请假事由和详细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状况进行统计,依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状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其次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考勤管理的制度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
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的制度12
搞好物流管理不仅是库管员的责任,而是每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物流管理,为生产、营销等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物流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养成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工作习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本岗位《库管员作业指导书》内容。
二、按规定做好原材料及其产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库手续,正确开具出、入库单,正确记账并输入ERP系统中,做到随进、出,随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三、熟练掌握各种物品、材料和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其性能,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做到分类排放、数字准确、标识存放、帐实相符。
四、坚决拒绝手续不全的物品进出库,对本公司待加工品的进、出也要按规定填写出、入库单,并有经手人签字。对没有出库单和入库单私自进出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全部实行投标制,按照中标书中中标价格、数量填写《出库单》。未投标的新产品、应急产品一律由各厂区第一责任人签发《工作派遣单》发货。
总厂签发人:
放架签发人:
五、库管员要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对账。公司将每旬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对账,每月月底进行清资调帐,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账实不符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罚5元)。
六、库管员要保管好有关单据,对因失误丢失单据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张单据开的不标准的罚5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给予赔偿。
七、出入库产汽称做到跟ERP软件名称相符,发现一处不符的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张单据名称不符的`罚5元)。
八、外协加工单据每月月底前对完,到财务下帐。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应出据证明,作为外协加工户投标资格的主要依据。由于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原因造成外协加工户对帐、财务下帐不及时的,每拖一日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
九、外协加工返修的产品出门的: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由检查员出据《不合格痞置单》,工序流转库库管员开据《出库单》。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应增加冲减入库数手续。严禁白条出门。
十、产品退货。三包人员将现场服务单附件到东厂办理入库,《入库单》由东厂库管员开据,一式四份:质量部、营销部、财务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员以入库单现场服务报告单作为财务报销差旅费附件。营销部以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冲减本月销售额。作为三包人员出勤激的附件。质量部根据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拆卸、检查退货原因进行责任追究。退货产品经检查能够回用的,由东厂库管员开《出库单》,总厂开《入库单℃放到零件成品库。没有《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的,营销部不得为三包人员记出勤,分管领导不得签字,财务出纳不得报销差旅费,违以上规定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资,一律用排码号的单据开单,借用人、批准人应在单据上签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库管员收回。外协户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还。库管员一月一清,落实不到责任人的自己赔偿。
十二、厂区间工序产品流转,一律办理出入库手续,没手续的产品司机不得运输,车间不得卸车入库。当班库管员、司机未严格执行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关单据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库单。材料入库时,经质检员质量检验后,库管员进行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材料入库单,经入库人(送货人)和库管员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交入库人结算用,一联交财务部。
2、原材料出库开具部门领料单,领料单由领用人和库管员签字,将数量(吨或千克)核算出来。部门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领料人,一联交财务核算成本用,一联作为《出门证》。
3、生产投料单(下料《工作令》),需要库管员和工序加工人员签字。进入工序加工过程(工序流转库)。
4、外加工出库,用“外协领料单”,该单也要经过领料人和库管员签字,领料单填写项目有:物料名称、规格、单位、工序、数量。本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外协户,一联为门卫,四联对账。
5、外加工入库单。本单由库管员、质检员、外协送货人(入库人)签字。本单一式四联同第4条。
6、加工流程单(工序加工单)由车间主任、质检员及统计员分别签字。一联结算工资用,一联统计员保存,一联交操作者,操作者作为核对工资的依据。该单项目包括计划、实领、废品和完工情况。
7、成品出、入库单,包括组装、放架车间和东厂三个地方。出库用销售出库单:一联为存根(白),二联为记账联(红),三联为随货同行联(蓝、该联经过客户方签字后交运费结算人),四联为车间主任(绿),五联仓库。
工具库出入库单同上。
考勤管理的制度13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治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
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治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公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展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治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治理的监视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视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视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考勤管理的制度14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xx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xx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考勤管理的制度15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需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赐予当事双方经济惩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赐予警告或经济惩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终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大事不能准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供应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非常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