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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5 08:59:3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必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1.每日12点钟前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巡检。

  2.巡检人员应认真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电梯机房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表格上。

  3.巡检中发现不正常的异响声、振动、不平层、渗油(超过国家标准)等现象或安全保护元件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报告相关领导并与维保单位联系,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4.电梯日常巡视内容

  A.机房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备。

  B.机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清洁状况是否良好,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C.通讯设施应灵敏畅通,照明良好。指示牌应准确无误。盘车手轮、开闸扳手应放置明显位置。

  D.电动机、减速箱油色、油位、温升、声音正常,无振动、异味,通风应良好,做好外部清洁。

  E.制动器动作正常,制动线圈温升正常,制动轮上不能有油污。

  F.指示仪表正常,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正常,无异味及异响声。

  G.电梯在运行中无异响、振动。开关门安全触板动作正常。

  H.楼层显示、厅外按钮、轿厢内按钮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据xxx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1、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电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验证培训。每月应对电梯机房、使用情况、轿厢、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每年应由xxx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测,限速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使用合格证应及时张贴在显著位置。

  4、电梯保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者进行此项工作。

  5、平时电梯保养、维护、巡视及故障记录由维保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只做相关认可记录及签字。

  6、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7、在电梯运行中遇到突发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8、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原始资料及注册备案资料应有专人建档管理。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9、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保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0、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严禁在电梯门外用水冲洗地面和物品。

  11、电梯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在使用、检查电梯时不允许在门厅外用手扒启厅门;

  不允许作为载货使用,尤其是超长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对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工作人员应积极进行劝解、告知。

  13、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开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尽量保持电梯轿厢内及各层电梯厅门口处的卫生,不要使用电梯运载未做好妥善包装的液体、粉尘物质和垃圾,以避免造成对电梯的严重污染而导致发生设备损坏甚至造成触电或火灾事故。

  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2、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梯的使用要求,禁上危险、超重、超体积的物品。更加重视日常对电梯的使用管理及巡视、保洁工作。并配备一些必要的保洁用品(如吸尘器、小毛刷、棉纱、不锈钢光亮剂……),以求最大限度的延长电梯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状态。

  3、应避免因电梯运载超高、超宽、或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而加大了电梯部件的磨损或导致电梯设备的损坏。若必须要运载物品,应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事先通知本电梯管理部门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运输。并应本着“少拉、多次”和装运货物时应该将货物尽可能平均的放置于电梯轿厢内的原则进行。

  4、应至少每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8、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

  9、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5、不得短接层门或轿门电气联锁。严禁在层门或轿门敞开的状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轿厢未停稳,不准打开轿门;6、电梯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7、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8、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9、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10、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11、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12、.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13、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14、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15、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16、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17、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8、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9、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20、上岗前不得饮酒,轿厢内禁止吸烟;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施工检查。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按要求及时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4、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

  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8、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4、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5、做好厢内清洁工作,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保持门面光亮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当班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6、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宾做好维修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内外环境卫生,制止损坏电梯的行为。

  9、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同时做好记录。

  11、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

  12、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3、日保养制度:

  (1)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

  (2)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3)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4)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5)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7)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8)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9)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4、月检查保养制度:

  (1)检查导靴及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

  (2)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张力。

  (3)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4)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5)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6)检查及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及制动器闸瓦工作状况。

  (7)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8)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

  5、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管理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和节能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

  3、确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4、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5、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应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

  6、拟定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并申报行政领导批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成员都必须参加。

  7、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8、规定人员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地方定期的培训。

  9、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10、做好电梯使用证的年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理解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确定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景;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3、督促操作人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

  4、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景,确保安全运行。

  6、监督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过程和质量,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景并签字确认。

  7、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8、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监督维保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9、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时,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10、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理解商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负责客、扶梯的操作;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得擅离职守。

  4、要热情主动为一线服务;礼貌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

  5、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6、每一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景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一天运行记录。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电梯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做好维修记录。

  8、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制止乘客损坏电梯和不安全的行为。

  9、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轿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防止有人掉入井道内,同时做好记录。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景。

  11、对岗上发生重大情景和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协助楼层负责人输送顾客并及时上报。

  12、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停在火势或烟火未蔓延的楼层。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掉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景,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掉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掉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三、日常检查制度

  (一)、电梯日常管理检查规定:

  1、货梯、手扶梯严格执行分流使用。禁止用手扶梯运载货物。

  2、货梯在无人和自动行驶中,各类人员使用时应礼貌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和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

  3、货物进出货梯轿箱,须注意不能碰撞电梯门及轿箱内壁,如对电梯造成损坏,当事人应负全部职责。

  4、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鸣响时,人员或货物应自觉退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强制关门。

  5、部室电梯常规检查分月检、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6、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省、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操作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资料负责具体月检和季检工作。

  8、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景进行抽查。

  9、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资料、项目参照《电梯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10、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梯内装饰物。

  1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意外时,请按警铃,等待保安前来解救,切勿拍打按钮,强行撬门等违章行为。

  12、使用电梯须服从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管理者有权禁止违章人使用电梯,严重者汇报公司对其进行处罚。

  1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14、货梯的正常使用时间由物业安全部进行合理安排。为保证货梯的.使用安全,在正常使用时间之外货梯停止使用。

  15、为节俭能源,降低损耗,货梯在不载物的情景下,严禁人员单独乘坐。

  (二)、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电梯应礼貌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时,乘员不得倚靠在轿箱门上,不准在轿箱内嬉闹、跳动

  二、礼貌乘梯,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坚持车厢内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施,电梯门即将关掉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靠梯门,进出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可采取拍打按钮、轿厢或强制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电梯超载报警,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厢,耐心待乘。

  六、不允许用客乘电梯运物品、垃圾等,如遇异常需要,须经物业安全部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

  七、电梯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景,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室: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过程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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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维保制度

  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3、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本单位电梯操作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4、日常维保:依据月维修保养计划,认真严格执行,主动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难于处理的及时上报电梯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

  5、巡检制:工作人员在接班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资料包括机房、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门厅、轿厢门、轿厢照明、轿厢装修、风箱以及巡视记录本中所有项目。

  6、为了更有效的对电梯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实行电梯的维护保养职责,资料包括电梯所属设施、整流器、控制屏主机、轿厢顶、导轨、厅门反门轨、并道反并道设施、井底等。

  7、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

  8、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9、季度和年度安全检查制:除了日常对电梯进行巡检外,进行季度、本年度安全检查,按升降机试验记录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试验详细记录。

  10、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故障处理管理办法: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减少故障杜绝隐患,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做到如下工作:

  一、凡遇到重大安全隐患(如:开门走车、抱闸失灵、限速器、安全钳失灵、电梯泡水、火灾等情景)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停梯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并将事件情景和处理结果上报电梯维保公司请求技术支援,同时向物业安全部通报。

  二、一周之内同一台电梯出现同种故障三次以上的,无论现场维修工能否解决故障,当事维修工都必须上报电梯维保公司请求技术协助,排除故障保证不再出现同种故障,同时通报物业安全部部。

  三、电梯发生故障,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物业安全部部。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梯,维修工在10分钟内未能修复的,及时通报物业安全部,30分钟内未修复的必须向电梯维保公司汇报通知修理。

  四、在电梯故障中零部件的损坏,需要修理或更换时,根据维保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及时向物业安全部通报。

  六、重大节日期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维修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电梯出现故障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电梯维保公司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七、如电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维修人员必须立刻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伤员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保人员对事故电梯进行抢修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向物业安全部汇报,协助电梯行政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八、电梯故障发生后,电工人员协助电梯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电梯运行。

  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范:

  1、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及操作员务必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尽快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坚持镇静,不要惊慌,精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救援并嘱托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3、如电梯轿厢门处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掉;

  4、根据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观察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5、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位置时的救援:拉下电梯电源开关、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重新关好厅门;

  6、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一人把旋炳一人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动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以动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为止,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

  7、遇有其它复杂情景,应请求电梯公司帮忙救援;

  8、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情景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案。

  9、遇到其它复杂的情景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忙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电梯出现故障时的自救措施:

  1、电梯运行发生故障时,乘客不要急躁和慌张,要利用电梯内警铃按钮、对讲装置、通讯电话等向外求救,或拨打故障报修电话、110报警电话求救;电梯与外部大气相通,不会造成缺氧,请耐心等待救援,专业救援队伍会以最快时间赶来施救,切勿擅自采取其他自救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电梯停车开门后,轿厢地板高于楼层地面600mm时,严禁从电梯内跳下。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五、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根据公司的电梯设备的管理状况制定以下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一、物业安全部依据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时间表,制定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计划。

  二、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安全运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电梯设备所在辖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三、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设备定期检验之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电梯设备定期检验项目合格。

  四、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定期检验前,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季度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有关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

  五、新安装电梯接管验收后30日内,物业安全部电梯主管持相关技术资料到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注册,并将注册表存入电梯资料档案中。

  六、物业安全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安排,协调电梯维保单位工作,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率为100%,电梯检验合格率为100%,确保全部电梯在安全有效期内运行。

  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在电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由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工作、检验费用及接待费用等。

  八、电梯定期检验时,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由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填写《整改回执单》交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九、《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于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任何情景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异常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机房活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

  三、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与他人。

  四、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1、作业服务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工作尽职尽责,热情为用户服务,努力做好电梯维修工作,保证客户电梯安全使用。

  2、作业服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对自己所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各项机械、电气原理,要具备能够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的能力,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要随时更换。

  3、维修人员在寻访期间,要认真填写《电梯维修记录》,真实反映该部电梯的运行状况,对年久失修运行故障频发的电梯要及时通知用户停机修理,严禁电梯带病使用。

  4、维修人员要经常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对新品技术的学习,尽快掌握其原理、性能,完成对所开发新品的维修任务。

  5、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及素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法则,坚决杜绝行业上的不正之风。

  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电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电梯岗位安全操作。

  2.引用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基本内容:

  3.1司机在驾驶电梯正常行事前应:

  3.1.1在开启厅门进行轿厢之前,必须注意交响是否在该层;

  3.1.2开启轿厢内照明;

  3.1.3每日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次数,时期有无异常现象;

  3.1.4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轿门未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3.15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

  3.1.6清洁轿厢内厅,轿厢及乘客可见部分。

  3.2司机在电梯正常行驶注意事项:

  3.2.1如必须离开轿厢时,将轿厢于基站,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3.2.2轿厢的运载能力,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起重量;

  3.2.3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2.4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2.5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3.2.6不允许掀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3.2.7不允许开启轿厢厅安全窗来装运长的物件;

  3.2.8劝告乘客勿依靠轿门;

  3.2.9轿厢顶上部,不得放置它物;

  3.2.10如个别情况下,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在平层;

  3.2.11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业,再换向启动;

  3.2.1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业;

  3.2.1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

  3.2.14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应将手柄回至零位;

  3.3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司机应立即掀按急停,警铃按钮(对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3.1厅、轿门关闭后,而未能正常起动行驶时;

  3.3.2对设有需掀按启动按钮(或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厅、轿门关闭后,在未指令轿厢起动,而自行行驶时;

  3.3.3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时:

  3.3.4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3.3.5内选、平层、换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时;

  3.3.6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3.37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3.3.8安全钳误动时;

  3.3.9接触到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3.3.10当电气部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3.4当电梯使用完毕后,司机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门。

  3.5如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用梯作短程升降时。必须先将主电源断开。

  3.6当电梯在行驶时,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司机应保持镇定,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轿厢。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或减少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人员的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财务审计部、生产供应部、动力部、中心化验室、技术中心、提取车间、制剂车间、包装车间、仓储物流服务中心。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5.正文

  5.1职责

  5.1.1动力部负责企业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动力部负责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状态良好,组织设备、设施检查,参与安全性评价检查;编制设备设施修理计划,组织设备设施修理

  5.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检查及维修保养。

  5.1.3动力部及使用部门参与外购、自制非标设备、设施的规划、选型、设计、审核工作。

  5.1.4动力部督促检查仓储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

  5.1.5财务部负责按计划提供设备更新、修理资金。

  5.2工作程序

  5.2.1新设备设施的选型购置(包括自制非标)不但要满足产品工艺要求,还要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5.2.2特种设备选型、购置、管理、使用要符合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5.2.3新设备设施投产使用前,动力部应组织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了解熟悉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方面的知识,严格按照设备设施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做好记录。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使用前低速运转设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5.3.2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规格、超载、超负荷使用。

  5.3.3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不准拆除或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应立即报告仓储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5.3.4动力部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设备设施等情况要向部门车间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罚。

  5.3.5设备使用部门对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性评价自检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按照日常保养要求做好保养。

  5.3.6设备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3.7操作者、班组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均负有责任。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5.正文

  5.1各部门应组织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5.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事故隐患,均有权、有责任向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报告。

  5.3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登记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5.4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设备、电气、仪表、管理;形式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管治理

  5.5财务部落实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5.6动力部组织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研究。

  5.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8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按照隐患范围、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分为岗位级隐患、仓库级隐患、企业级隐患、集团级隐患、市级隐患。

  5.9岗位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在操作岗位,可以由操作人员整改排除的隐患,企业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通过仓储部组织整改进的隐患,企业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企业厂长办公室组织各个部门,合力整改排除的隐患。集团级隐患,是指影响及危害较大,集团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督办的隐患。市级隐患,是指市安委会组织、督办的隐患。

  5.10企业应成立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

  5.1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逐级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12发现隐患采用逐级报告的方式,即员工报告班组长、各部门报动力部,动力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动力部登记整理后,按照隐患分级逐级上报企业、集团;动力部将对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负责对企业级隐患组织督办整改,对符合集团或市级隐患的整理上报。

  5.13企业各部门车间及作业岗位,应按照隐患的级别分级、逐级由相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隐患整改;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和验收。

  5.14各部门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特别是要将安全检查、整改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安全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的考核,对因检查和排查事故隐患不到位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使本公司设备良好、平稳的运行,提高公司的维修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外出维修设备的管理,保障生产装置长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维护保养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维护好设备。

  2.2操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岗位操作法和设备维修检修规程,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2.3.1按岗位操作法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与停车,严格做到启动前严细准确、运行中反复检查、各项指标达到工艺要求、停车后妥善处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2.3.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根据需要身带“三件宝”(抹布、板手、听诊器),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 、擦、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2.3.3按照润滑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禁设备无油运转。

  2.3.4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2.3.5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仪表盘、支架、基础、地面和厂房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状况不正常,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向领导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向上汇报和通知值班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必须记录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5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完好岗位”及“无泄漏”等活动,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开展全员设备管理维修活动,实行专机负责制,即机、电、仪人员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都有人负责,包机组要有活动规划,定时由负责人组织会议、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2.6备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经常保持清洁,对于转动设备要按岗位操作的规定进行盘车,使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7严格控制备用设备的使用,动用备用设备需由车间设备主任或设备员批准,夜间动用备用设备,由值班班长批准,并在次日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2.8设备、管道、支架、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接地线要保持完整,定期检查测定,采取防潮、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上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并按时定期检查、校验。

  2.9三修人员(机、电、仪)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做好定时上岗,按时巡检,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时报告,以便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2.10未经技术设备科批准,不能任意将配套设备拆开使用,闲置设备要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尚未退库的闲置设备,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

  2.11设备保养(设备说明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书为主)

  2.11.1一级保养(相当于小修):设备运行65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设备进行局部的拆卸和检查,清洗所规定部位。疏通油、汽、水管道,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连接部件,此工作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协助。

  2.11.2二级保养(相当于中修)设备运行2500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和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油道部分,局部恢复应有的精度。

  2.12验收工作

  2.12.1一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验收,并填写保养记录。

  2.12.2二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设备员、维修部门设备负责人、维修工、操作工共同验收,并填写二级工单,由维修部门设备负责人报技术设备科保存。

  2.12.3各级保养完工后,要保证运行周期,做为对维修工、操作工的考核依据。

  3.设备内部维修管理及程序

  3.1动设备的维修责任部门为机修车间,电气、仪表的维修责任部门为电仪车间,技术设备科负责监督管理设备维修质量及协调解决维修中发生的纠纷。各车间平时所使用零用配件,以材料计划方式提报技术设备科,技术设备科审核汇总后交仓库核对签字后,交由公司生产及供应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购买。

  3.2供应科采购的配件须经技术设备科与使用车间共同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方可入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3.3在维修过程中,各车间设备主任与设备技术员负责维修配件的准备与领取,并到仓库签字(必要时维修工协助),并对技术过程控制负责。

  3.4设备出现故障,车间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机修车间或电仪车间。三修工接维修通知后,需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无故拖延或不予维修可处50元/次以内罚款。

  3.5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配件,首先征询车间意见。车间和维修工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配件。

  4.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及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静、动设备、电气、仪表、化验仪器、计量器具及其配件的外出(外来)维修及更换。

  4.2技术设备科为所有外出维修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机修车间或电仪车间无法现场维修或现场维修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外出维修,未经技术设备科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外出维修,否则,费用自理。

  4.3外出维修费用预计单件20xx元以下的设备,外出维修前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交技术设备科,确定是否需要外出维修,经确定需外出维修时,技术设备科、审计部签字审批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4.4《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一式四份,财务部、技术设备科、审计部、设备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4.5外出维修费用预计单件20xx元以上的设备,经技术设备科签字批准后,必须经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外出维修。

  4.6所有设备外出维修时,由技术设备科联系并提供审计部提供三家维修单位(特殊情况除外),技术设备科提出建议维修部门,审计部根据各维修单位情况,经审计部比价,最终确定一个维修单位。

  4.7所有外出维修设备由技术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单位并负责把设备送出维修。

  4.8急用外出维修设备必须由设备使用部门及时通知技术设备科,经技术设备科同意后可直接外出维修,回来后补齐外修手续。

  4.9在售后服务期内发生故障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交技术设备科,同时反馈给财务部、供应科,便于购物合同的有效执行。供应科根据所反映问题,负责联系厂家维修处理。

  4.10设备外出维修时,由经办人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时间、所更换零部件及其价格等,此明细单由经办人签字后,连同维.修发票作为报销的依据。

  4.11各类设备如因外出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由责任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4.12在整个外出设备维修流程中,发现问题部门及时反馈审计部、技术设备科,由技术设备科做出相关处理。

  4.13技术设备科根据维修情况对外出维修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性分析,必要时进行检验、测定,找出设备损坏的原因,提出科学、先进的改进方法,并确定是否为人为操作事故、设备质量事故、维修责任事故或其他原因,根据判定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或提出解决方案。

  4.14外出设备维修费用由技术设备科负责报销,维修发票必须要有设备使用、技术设备科、审计部四个部门的签字。

  4.15财务部凭《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及维修发票(包括维修明细单)办理结帐。

  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

  1、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的定义:

  (1)验收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或重大维修竣工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

  (2)定期检验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的周期检验。

  (3)报验是指:由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所委托的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向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法定检验的行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是申报所属特种设备检验事项的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具体负责人。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电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次。

  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证企业安全经营储存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范围:

  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党办、工会、质量技术部、中心化验室、技术中心、动力部、生产供应部、提取车间、制剂车间、包装车间、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销售部

  三、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及厂内各项相关规定。

  五、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1.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2 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当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修改时,必须及时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重点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在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员工违章造成重大事故,部门负责人对责任者在重新上岗前应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培训内容记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中。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综合办公室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对事故责任人按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 相关方教育

  相关方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公司的相关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消防常识,安全规程及劳动纪律和其他安全规定。

  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1.目的:

  加强紧急情况的应急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内容:

  1应急预案

  参照《企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响应目标

  员工可根据广播提示确定应急响应目标

  3潜在紧急情况

  潜在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等情况,具体事项可参考《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物资及装备

  参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5应急培训和演练

  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没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和照片

  6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至少每三年评审一次,同时保存记录,如需更新应及时更新并传达给从业人员。

  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妥善、规范、有效处理员工因公负伤、死亡事故,避免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保证企业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5.正文

  1事故报告

  1.1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或最先发现人、受伤者)必须立即报告动力部及企业领导

  1.2企业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发生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人数、人员上市情况及应急措施等。可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事故情况。

  2救援及现场保护

  2.1哭诉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受伤害人员,紧急疏散危险区域滞留及围观人员,防止事故恶化

  2.2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现场,更不能私自随意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急需抢救受伤害人员和国家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而急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立即作出物件移动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加以详细说明。

  2.3清理事故现场时,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并接到文字通知后方可进行。

  3事故分析及责任认定

  3.1事故分析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和负重要责任的领导者,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2事故调查实行分级管理,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的,分别由市、区安监局、是政府组织调查

  3.3企业应当按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的批复,对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处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3.4企业接到批复后三十日内,应当将落实批复情况报送组织事故调查的人员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员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5、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6、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

  8、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

  一、电梯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三、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的有效期内变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6、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 、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待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当进行救援演练;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在关部门;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11、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按照国家在关规定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力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七、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者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1、对电梯召唤按钮、指示信号、风扇、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2、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3、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应当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电梯使用单位责负人;

  5、接到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6、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7、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电梯、自动扶梯和杂物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者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

  2、多班制运行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3、禁止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禁目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人数或货物重量。

  5、有司机和有、无司机二用电梯,操作人员在离开电梯前应将电梯停在正常层站,使电梯处于停止或自动状态,锁好操纵箱门,将电梯钥匙随身带离。

  6、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锁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保管,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操纵钥匙由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电梯三角钥匙宜与电梯操作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电梯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便用.

  7、出现故障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顶或者进入自动扶梯的驱动和转向站。

  8、乘用人员应服从管理或操作人员的指挥,或依照“安全须知"正确,文明地乘用电梯。

  二、特殊规定

  1、电梯安全操作:

  (1)不得采作电源开关或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运行中的中途停车;

  (2)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

  (3)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4)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电梯轿厢中间位置,防止轿厢倾斜.

  2、自动扶梯安全操作:

  (1)自动扶梯在起动或停止时,应确认梯级上无搭乘人员;

  (2)自动扶梯运行时严禁随意按运急停按钮,以免造成意外;

  (3)乘客在搭乘扶梯时禁止将头或身体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间;

  (4)禁止任何人在自动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将细碎物品随意丢弃在梯级上;

  3、杂物电梯安全操作:

  (1)杂物电梯未停靠在使用者所处楼层时,严禁拉动厅门或在运行中将厅门用三角钥匙打开;

  (2)操作人员在装运货物时,严禁人员进入轿厢,严禁任何人搭乘杂物电梯;

  (3)禁止一切对杂物电梯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常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在检查中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一、日检

  电梯安全管理(操作)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检查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并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1、机房通道是否畅通,机房门窗是否完好,机房照明是否正常,机房卫

  生状况。

  2、观察平层是否正常,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异常震动等现象。

  3、对电梯的开关门是否灵活正常,对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通讯及报警装置、轿厢照明,应急照明和风扇,轿内按钮及指示等进行检查;

  4、检查层门的总体性能、层站照明、层站按钮、信号指示的有效性;

  5、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的垃圾。

  6、自动扶梯应检查运行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是否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

  7、杂物电梯应检查平层,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层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层站按钮和急停开关。

  二、月检

  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警示标志、电梯使用标志的完好性;

  2、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线绳的清洁;

  3、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检查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及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

  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主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6、检查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维保记录的完整性.

  三、年检

  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包括必要的载荷调整试验,并建立自检记录。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1、电梯维保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的维保单位,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保项目、周期、并在维保合同有限期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

  2、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月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电梯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3、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应检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4、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5、维保人员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6、维保人员应保持维 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2、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建立本单位电梯年检安排计划表,每年在电梯检验

  的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3、新增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安全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待),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5、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6、收到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后,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7、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1、电梯钥匙必须由电梯安全管理员专用保管.

  2、只有具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梯钥匙。

  3、作业人员领取电梯钥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

  4、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电梯层门之前,须事先双脚站稳并确认轿厢的位置,同时确认同伴及其他人员均处于安全的'位置。

  5、在每一次使用电梯层门钥匙之后,必须重新检查一遍,确保所有电梯层门始终关闭锁紧.

  6、使用完电梯钥匙之后,务必将其放回原位保管妥当。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b) 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c)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d) 具的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a)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b) 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c) 电梯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d)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

  e) 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f) 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g) 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8、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电梯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紧急救援措施是电梯使用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及时营救和安全疏散乘客的操作守则,必须严格遵守。

  一、意外事件:

  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前来处理,并根据需要按紧急救援措施释放轿厢内的被困乘客.

  (一)停电时

  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灯会自动照亮)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落实停电的实际情况,如有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电梯恢复通电后,只要按轿厢内或门厅的楼层按钮,轿厢就会启动。如果停电时间比较长,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

  (二)发生水灾时

  发生水灾时,且电梯尚未被淋湿,应立即将电梯停在最高层,以免电梯发生淋水故障。若电梯因意外情况而被侵入电梯井道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将电梯停用,并将电梯电源关掉,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入电梯。此时电梯内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电梯再次运行前,要先经电梯维保单位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合格.

  (三)发生火灾时

  1、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让电梯的平层或直接指引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到安全地方。如电梯有消防迫降功能,应立即敲碎设置在基站处的电梯消防开关外罩玻璃,把开关拨到“开”的位置,让电梯立即返回基站.

  2、确认轿厢内无人后,切断电梯的电源开关。

  3、火灾时,除消防电梯允许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情况一律禁上使用电梯。

  二、因人救援方法

  因人救援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因轿厢内,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该安抚乘客,同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由维保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援。维保单位不能很快到达的,由经过训练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依照下列步骤释放被困乘客。

  (一)电源切断确认

  在进行救援时,为防止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该电梯的主电源切断。

  (二)故障电梯的轿厢位置确认

  进行救援被困乘客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控制柜或层站轿厢位置指示器确认轿厢位置。若机房内无法确认轿厢位置时,可用专用钥匙小心开启层门,再用手电观察确认轿厢在井道内的位置。

  (三)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层不超过0.5米时:

  1、用专用层门钥匙开启层门。

  2、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重新将门关妥。

  (四)轿厢停于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0.5米时,应先将轿厢移至接近层门,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骤接出乘客,移动轿厢方法如下:

  1、通知轿厢内乘客保持镇定,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会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份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如果此时轿厢门处于未完全闭合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将盘车手轮装在电机轴上。

  3、一名受训救援人员控制盘车手轮,另一个受训救援人员持释放杆,轻轻松开“抱闸”(制动器),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若轿厢由于自重无法移动时,应用盘车手轮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点动动作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区域。

  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如安全钳已动作或钢丝绳脱离正确槽位,应等待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三、演练

  1、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应结合本单位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演习。

  2、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须专人保管,电梯安全管理员保管电梯档案时应按下列各点进行档案管理,并办理好档案调用的手续,调用的资料用完后应及时归档.

  一、当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移交后,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电梯公司所移交的电梯随机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并归档,应当长期保存。

  电梯资料至少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电梯使用标志及电梯检验报告.

  2、电梯出厂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制造许可证

  c)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d) 型式试验合格证

  e) 电梯土建图

  f) 电梯元件代号说明

  g)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h) 电梯安装调整手册或安装说明书

  i) 电梯电气原理图,机械图随机目录及图样

  j) 故障或停电困人救援方法

  k) 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及操纵盘钥匙

  3、电梯乘客须知.

  二、在电梯日常使用中,应对以下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并归档(至少保存2年)

  1、电梯维修保养记录(电梯维保单位保养人员进行维修时每次提供一份),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2、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3、电梯每年定期检验后,由检验单位出具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概述

  电梯在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便进入了运行管理阶段。为了使电梯能够安装可靠的运行,充分发挥其应用的效益,延长使用寿命,必须在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上面下功夫。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电梯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保养规范化、制度化。本章将先从管理角度对定制有关电梯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进行阐述,然后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定期检修的内容、标准和安全操作规定及维修人员的素质要求进行介绍。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关于电梯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电梯厂家提供的电梯使用维修说明书中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予落实。

  第一节.电梯管理的基本要求

  加强电梯的使用管理,需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重视电梯安全使用的控制。

  一.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职责

  这是电梯投入使用后首先要落实的一项管理措施。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梯配置的数量,设置专职司机和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电梯的驾驭和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的管理人员可以由电梯专职维修人员兼任,但必须明确其管理职责。电梯数量多且使用频繁的单位,其维修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对于有司机电梯,无论电梯多少,电梯司机都必须是专职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电梯和专(兼)职维修人员须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电梯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蔡能上岗操作。

  二.电梯必须有人管理

  电梯和其他机电设备一样,如果使用得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保养,出现故障能及时修理,并彻底把故障排除掉,不但能够减少停机待修时间,还能够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果,促进生产的发展。相反,如果使用不得当,又无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不但不能发挥电梯的正常作用,还会降低电梯的使用寿命,其至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严重的效果。甚至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实践证明。一部电影的使用效果好坏,取决于电梯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管理和维修等几个方面得质量。对于一不经安装调试合格的新电梯,交付后能否使用能管理取得满意的效益,关键就在于对电梯的管理、安全合理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质量了。

  三.配备电梯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

  使用部门接收一部经安装调试合格的新电梯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指定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以便电梯投入运行后,妥善处理在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等方面的问题。

  电梯数量少的单位,管理人员可以是兼管人员,也可以由电梯专职维修人员兼任。电梯数量多而且使用频繁的单位,管理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司机等应分别由一个以上的专职人员或小组负责,最好不要兼管,特别是维护修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是专职人员。

  在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需开展下列工作:

  1.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和钥匙等。

  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司机和维修人员的人选,并送到有合格条件的单位培训。

  3.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具体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书,电器控制说明书,电路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和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等。

  资料收集齐全后应登记建账,妥善保管。只有一份资料时应提前联系复制。

  4.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品、备件、附件和工具。根据随机技术文件中的备品、备件、附件和工具明细表,清理校对随机发来的备品、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收集电梯安装后剩余的各种安装材料,并登记建账,合理保管。除此之外,还应根据随机技术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5.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

  6.熟悉收集到的电梯技术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电梯在安装、调试、验收时的情况,条件具备时可控制电梯作上下试运行若干次,认真检查电梯的完好情况。

  7.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而且条件具备后可交付使用,否则应暂时封存。封存时间过长时,应按技术文件的要求妥当处理。

  四.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

  电梯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包括电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行驶中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三个环节。

  1.电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电梯能否安全合理的使用,与电梯司机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掌握电梯的知识和驾驶、维修电梯的技能及处理紧急情况的经验和能力有关。电梯司机除了做好轿厢内部和层站部位的清洁卫生外,还应认真对电梯运行行驶前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有:

  (1)对多班制运行的岗位,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电梯的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确认轿厢实际停层位置,不能盲目直入。

  (3)对电梯作上、下试运行,观察电梯从选层起动到平层消号及开关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和晃动,各信号指示是否完好正确,急停按钮是否可靠。

  (4)检查确认门联锁的可靠性。厅、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应不能起动。厅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将门随意扒开。对有安全触板的电梯,应检查其动作是否正常。

  (5)检查确认轿厢内电话是否畅通,警铃是否好用。

  (6)检查门地坎滑槽内有无垃圾,轿厢和门是否清洁。

  (7)检查轿厢内照明和电风扇是否完好,开关是否好用。

  (8)在试运行中注意轿厢运行时有无碰擦声和异常响声。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维修人员尽快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无司机电梯,每班应由电梯维修人员跟梯检查1-2次,及时处理异常现象,防止电梯带故障运行。连续停用7天以上的电梯,启用前应认真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行驶中的安全操作

  (1)一般要求:

  *电梯司机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确需离开轿厢时,应将轿厢回至基站,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关闭厅门。单班制运行的岗位,每次下班时,也应按此要求运行停梯。

  *控制电梯不能超载行驶。载货电梯的轿厢内负载要分布均匀,防止轿厢倾斜行驶。

  *引导乘客正确乘梯。不准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准紧靠轿门,或以身体、行李挡住轿门、厅门。

  *乘客电梯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腐蚀、挥发性物品。载货电梯运输此类物品时,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

  *不准打开轿厢顶部安全窗或轿厢安全门运送超长杆件。轿顶上面严禁堆放除电梯固定装置外的任何物品。

  *禁止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也不允许以检修开关、急停按钮做正常运行中的消号。

  *电梯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运行。

  *手动门电梯严禁用轿门、厅门作为开、停电梯的开关。若运行中因故停电,以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应将手柄回至零位。

  *住宅有/无司机控制的电梯应有司机操纵,不允许置于无司机控制方式由乘梯者自行操作。

  *不允许在轿厢无照明情况下行驶。

  *当轿厢异常停车时,司机应劝阻乘客不可扒门而出,应由维修人员来解救。

  *电梯行驶中严禁对电梯进行清洁、维修。在清洗轿厢顶部照明隔光板(栅)时,禁止将其放在厅门、轿门之间的通道地面。在未断电情况下,禁止在轿厢内做任何维护保养工作。

  (2)电梯在行驶中出现如下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由维修人员进行排除,电梯司机应积极配合,并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

  *有指令信号,但厅、轿门关闭后不能起动。

  *厅门或轿门未关闭能起动行驶。

  *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预选层站不停车。

  *未选层站停车。

  *停层后不开门。

  *电梯运行速度明显升高或降低。

  *电梯行驶时中途急停。

  *电梯正常速度运行时,安全钳误动作。

  *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噪声、振动和冲击。

  *电梯运行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平层误差过大。

  *除上下端站外,轿厢在其余各层均不能停车。

  *触及任何金属部位时有轻微麻电现象。

  *电梯部件发热,散发出烟焦气味。

  3.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1)电梯在运行时出现失控、超速和异常响声或冲击等,应立即按急停按钮和警铃按钮。司机应保持镇静,控制轿内乘客秩序,劝阻乘客不要乱扒轿门,等待维修人员前来解救疏散。

  (2)电梯运行中突然停车,应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并通知维修人员用盘车的办法将轿厢就近停车,打开轿们、厅门,安全疏散乘客。人力盘车前,一定要先切断电动机的电源开关。然后由一人用松开抱闸,另一人用盘车手轮慢慢盘车,二人应密切配合,防止溜车。尤其在轿厢轻载需往上盘车或对高速梯进行盘车时,要缓步松开抱闸,防止电梯失控。盘车前,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所处的大概位置。正式盘车及盘车过程中应与轿厢内司机或乘客保持联系。

  (3)当轿厢因安全钳动作而被夹持在导轨上无法用盘车的方式移动时,应由维修人员先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运行,将乘客从就近层站救出,尽量不通过安全窗疏散。如果故障不能尽快排除,在利用安全窗疏散时,应先切断轿内控制电源,并注意救助过程中的安全。完全救助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对导轨的夹持面进行检查、修复。

  (4)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电梯的运行。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尽快疏导乘客从安全楼梯撤离。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外,其余电梯应立即返至首层或停在远离火灾在楼层,并切除电源,关闭厅门、轿门,停止使用。若轿厢内电气设备出现火情,应立即切断轿内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或121灭火器进行灭火。

  (5)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停梯,将轿厢内乘客迅速撤离,关闭厅、轿门,停止使用。地震过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后,还要反复作试运行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当电梯某一部位进水后,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开关,防止短路、触电事故的发生。然后采取相应的除湿烘干措施,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第二节.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等。为了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这是一项明确电梯司机和维修人员工作范围、承担的责任及完成岗位工作的质和量的管理制度,也是管理好电梯的基本制度。岗位职责订得愈明确、具体,就愈有利于在工作中执行。因此,在制订此项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修保养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条理化、程序化。如中高档星级旅游饭店,由于对电梯的服务标准和维修保养的要求比较高,因而对电梯维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得很细,包括上班期间的着装、提前到岗时间、上班后和下班前及中间应该做什么工作、电梯的完好标准以及交接班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这说明,电梯的使用管理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否则,一旦遇到问题,易出现推委、扯皮现象,影响工作。在制订此项制度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后面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时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若接班人员夫能按时接班,在未征得领导同意前,待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因电梯岗位一般配置人员较少,遇较大运行故障,当班人力不足时,已下班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的管理以满足电梯的工作条件的安全为原则,主要内容如下: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易取道部位(一般在机房入口处),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和顶部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准存放与电梯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挥发性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有条件时,可适当安装设备,但通风设备必须满足机房通风要求。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可靠。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制度的建立,使电梯得以安全合理的使用,避免人为损坏或发生事故。对于主要为乘客服务的电梯,还应制订单位职工使用电梯的规定,以免影响对乘客的报务质量。

  五、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修,防止突发事故,使电梯能够安全、可靠、舒适、高效率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考电梯厂家提供的使用维修说明书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休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维修备件、工具的申报、采购、保管和领用办法及程序,也应列于此项管理制度中。

  六、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对于多台电梯,每电梯都应有各自单独的技术档案,不能互相混淆。电梯的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新梯的移交资料:

  *电梯的井道及机房土建图和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记录及壮装箱单。

  *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主要部件和电气元件的技术说明书等随机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因频繁使用,容易造成损坏、脏污甚至丢失,应从安装开始就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安装、调试、试验的记录和报告书。

  *电梯安装方案或工艺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及有关图纸等。

  以上资料对电梯今后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及改造、更新的极为重要。在进行电梯的交接验收时,使用单位应注意清点、核审、收集,作为电梯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专人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1、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的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A、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B、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C、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D、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E、共用进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火灾蔓延范围外,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F、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2、电梯湿水处理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尽量设法减少湿水对电气设备的危害。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F、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3、停电造成停梯时

  A、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B、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安慰,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C、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D、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4、盘车放人操作

  A、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予以配合。

  B、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5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C、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D、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E、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供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宜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触电时的现场急救措施

  A、应迅速脱离电源

  (A)立即拉下闸刀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用绝缘物将电线移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C)用绝缘工具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B。现场急救

  (A)若伤员神志清醒,但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此类病人使其就地安静休息恢复。若情况严重,立即送医护部门治疗。

  (B)若伤员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太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并立即通知医护部门治疗。

  (C)经检查伤员处于假死,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如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心跳全停时则同时进行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并打120救助。

  6、电梯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关救援措施,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B、事故发生地点。

  C、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D、事故设备名称。

  E、事故类别。

  F、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

  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

  (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

  (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

  (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

  (五)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

  (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交换班制度;

  (五)维修保养人员、电梯司机操作证管理及培训制度;

  (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七)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

  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

  第十五条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电梯是高层住宅业主的共有财产,也是所有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是您我的共同责任,您应该象爱护自己家的电器一样爱护它、保护它,为此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转动或拍打显示按钮,不准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二、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三、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轿箱内装饰物,违者罚款200—500元。

  四、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站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装修应事先告知物业站,并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采取防护措施的指定电梯,否则,造成电梯故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赔偿。

  六、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儿童不宜无大人陪护单独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七、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业站或监控室:

  1、门的开或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八、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强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九、不允许开启轿箱顶部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

  十、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使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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