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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5 09:38:13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内网。

  第六条 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A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A级信息,A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B级信息时,应按A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B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A级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保密办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 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公司保密办。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第十条 每半年要对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的,应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保密办销毁。

  第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公司保密办统一登记造册,并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三人负责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公司密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6、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7、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8、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团长期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员工有义务保守集团秘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 集团秘密的范围

  第四条 集团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 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 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七条 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八条 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九条 企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 企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 保密等级

  第十二条 集团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集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集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集团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集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三条 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机密级:副总经理(总助)及其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 员工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十七条 总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 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秘密的事项,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和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团秘密。

  第二十条 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机要部门人员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涉密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三条 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一、保密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三、保密内容与方法

  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3、保密文件的复制

  (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董事长或主管副董事长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2)行政部经理负责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秘书负责;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绝密文件由行政部经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董事长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四、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人事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统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内部秘密事项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涉密信息网络在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标明相应密级。

  第四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应及时销毁。

  第五条 涉密信息网络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制度》和《涉及GJ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的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六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七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管理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承办。

  第八条 公司保密办应对本系统涉密信息网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第九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涉密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人员,应参加保密部门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网络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十二条 违反制度泄露GJ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和权利,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是指对公司秘密加以保护,使之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外泄的行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制度、措施的具体检查与落实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均负有保密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会议、各类专题会议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及其会议记录、纪要;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及经营决策;

  (三)不宜公开的'公司行政文件、档案,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各种内部程序文件、规章制度等;

  (四)公司内部各类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帐册、凭证等;

  (五)项目产品策划书、可行性报告、成本核算书、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景观设计方案、图纸等;

  (六)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等;

  (七)公司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密码、网站管理程序密码、计算机程序文件、计算机终端、微机输入的秘密内容等;

  (八)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员工薪酬资料等;

  (九)其他尚未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和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内容的密级应依据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对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应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中:

  (一)绝密级为: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如:集团公司莆事会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决策方案,网站管理维护程序密码、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调价信息等。

  (二)机密级为:公司的财务、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计算机程序文件和密码以及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

  (三)秘密级为: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薪酬资料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

  第七条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均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保密期限。

  第八条 保密范围内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主办部门拟定,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 在秘密文件资料制作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编制报表或设计技术图纸的场所会客;

  (二)对于作废的草稿应及时作碎纸处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资料要明密分开,秘密文件资料专机处理,设置加密口令,严格按规定份数印制,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条在查阅、复制、收发、传递和保管秘密文件资料时,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阅、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卜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凡查阅、复制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二)综合管理部文书收发人员在对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中,应作登记,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传阅范围;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绝密文件不得通过计算机传输。

  (三)密级文件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单独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门保管的过期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理,应在每年3月份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须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时,主办部门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

  (二)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印制涉密的会议书面材料时应编号,发放时应登记,如属会议讨论稿,应在会后收回;

  (四)会议开始时,应宣布会议保密纪律;

  (五)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在与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在无加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上传递秘密信息,不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一旦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公司员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作出处理,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文件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控制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可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保密管理工作会议,了解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改进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长假日前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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