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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5 13:06:0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因公出差人员。

  因故请假的人员。

  临时事务、事后填写《特殊原因迟到、旷工登记表》,经各部门主管签字核准,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9:00―下午18:00,大小周。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指纹打卡时间要求为早9:00前(上班前)和晚18:00后(下班后)。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特殊原因迟到、旷工登记表》上登记(由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面的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核实后上报人事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人事部备查。

  员工出勤情况第月底由人事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员工早上9:00以后打指纹卡,罚款30元作为团队基金,迟到2个小时按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办公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X天以内的(含X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X天以内的(含X天),由副总经理批准;X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X分钟至X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X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X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X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X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X次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当月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X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者(含X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X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X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X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X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X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范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8 : 30—12 : 00 ,13 : 30— 17 : 30; 、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下午48 : 00—12 : 00 ,13 : 30—17 : 、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下午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0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11、迟到早退:打卡迟到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205 、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小时以内的计。日旷2工,旷工时长超出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33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131(302829)第十二条每月日、、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2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50.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元;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 .B广工:

  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57③当月旷工天,全年旷工累计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0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22、考勤冻结日为次月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日2前完成审批,次月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3、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4—6307部分,第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元,第次及以上,单次50扣款元。

  53、连续旷工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实在是记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时间设置两个闹钟吧,动动小手,旷工没有,岂不是美滋滋嘛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6

  日常考勤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报批程序: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假期计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年假

  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加班的规定:

  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0%

  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时到19:00。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x次以上(含xxxx次)或缺勤、旷工x次以上(含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管中心值班人员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公司领导及部门正副职为不定时工时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上月员工出勒情况以《员工考勤表》的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人事岗。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及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应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根据假期期限和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事后申明原因补办手续;

  b)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不论何种假别,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相关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员工销假,须持员工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其他员工休假,休假不超过三天由所在部门正职批准;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或连续超过三天,另需分管领导审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公假及法定节假日

  a)公假期限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实际需要核给;

  b)岗位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二)带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为七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为十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为十四天。考虑公司实际,员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内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a)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员工病、事假本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工伤休假超过半年,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跨年度,则取消时间较长的当年的年休假权利;

  e)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权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奖励始假十五天。配偶在异地工作,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持对方工作单位证明,可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再婚者不再享受奖励婚假,但可核给路程时间;

  b)工资及相关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奖励婚假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奖励婚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c)婚假应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补休。

  (四)丧假

  a)丧假期限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异地办理丧事,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员工在探亲假或婚假期间,直系亲属亡故时,按规定另给丧假;

  b)待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五)产假

  1产假期限

  a)正常生育给假九十天,含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产前假和七十五天的产后假。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岁以上女员工生育第一胎时,另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给假二十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给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假四十五天;满六个月以上给假九十天;

  d)女员工在病假期间生育,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另给产假。病假六个月以内的核给产假,产后继续休病假的其产前产后合并计算。

  2产假期间待遇

  a)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岗位工资金额预付生育津贴,待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后,扣除预发的岗位工资,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给本人;

  b)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当地社保相关办法实行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后按规定领取定额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期间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护理假

  a)配偶分娩期间,男员工可给予三天护理假;如果双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可给予七天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b)男员工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护理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七)哺乳假

  a)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时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八)病假

  1、医疗期期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病假期间待遇

  a)因病休假六个月以内,月累计病假不超过20天的,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

  b)月累计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八十;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九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核发病假工资。

  3复工规定

  医疗期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病休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5.3.7.2条款所述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员工休事假扣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薪资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

  2不扣发工资的事假

  a)员工本人参加劳动合同鉴证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员工请事假。或者经领导确认的与本人关系紧密的亲属、朋友亡故,员工本人请事假的(2天):

  c)员工参加婚检(1天);

  d)新入职员工办理相关档案转存手续(1天);

  e)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f)经公司领导确认的其它情形。

  (十)工伤假

  1工伤假的管理

  员工因工受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2待遇

  a)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b)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复工规定

  工伤假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休假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工伤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执行。继续修养后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探亲假

  1探亲假期限

  a)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b)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c)已婚员工探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限一方),时间为三十天(下半年结婚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

  d)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e)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f)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2探亲假待遇

  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当月依考核成绩核发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探亲假在十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根据当月考核成绩核发。

  五、违纪处理

  1、迟到

  员工于正式上班时间至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之内到岗工作,即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减绩效工资20元。

  2、早退

  员工于下班时间半小时内,非为公司业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准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

  (4)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或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

  (5)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等造成的休息。

  每旷工1天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另外对旷工员工进行如下惩罚:

  (1)当月累计旷工少于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30%;

  (2)当月累计旷工4—7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50%;

  (3)当月累计旷工8—15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00%;

  (4)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请及审批

  a)员工加班应遵循“提前申请”的原则。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申请加班应“一事一议”。当日需要加班的,应在当日下班一小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b)员工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c)员工每月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9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考勤是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维护项目

  2、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本规定的编写,整理与修改。

  2、2项目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3、相关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

  3.1.1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按值班制度实行休息。

  3.1.2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其中12:00~14: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

  3.1.3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部门规定执行。

  3.2出勤记录(签到)

  3.2.1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3.2.2员工到职后,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实行签到制度。

  3.2.3签到每天两次(上午、下午),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半小时(即14:00上班,需在13:30分后才能签到)。

  3.2.4没有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3.2.4每月2日,各区域负责人提交电子档考勤表到项目部,签到表在各区域存档备查。

  3.2.4项目部根据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评分。

  3.3因公外出

  由区域负责人签名证明,项目负责人审核,否则按旷工论处。

  3.4因私请假

  3.4.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区域负责人(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

  3.4.1当请假天数1天以下由区域负责人批准,1-2天由生产总管批准,2以上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3.4.1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意,并应于事后上班一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5考勤规定

  3.5.1不得代替他人签决不能,否则每发现一次代人签到者和请人签到者每人当月考评降级。

  3.5.2迟到:

  3.5.2.1迟到60分钟(含)以内,考勤考评扣20分;凡迟到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考评扣分40分;

  3.5.2.2每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经理提交书面检查,针对迟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当月考评降级。

  3.5.3早退:员工在下班前无故离岗外出视为早退,早退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超过1小时计)作为旷工处理。早退每次考勤考核扣20分。

  3.5.4旷工:凡没有出勤签到记录(或只有单次签到记录),也没有经过批准有效的出差、请假条、未刷卡说明等其他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或累计1日,考勤扣40分,单月超2次者,必须向项目经理书面检查,并当月考评降级;旷工连续3日或当月累积旷工5日、全年累积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3.5.5事假:事假时间以1小时起为计算单位(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扣除100%的薪资;

  3.5.6病假:

  3.5.6.1员工因病需治疗及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病假单和病历卡等证明,否则只能按事假处理,无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5.6.2请病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法规规定计发。

  享有各类补贴的人员,病假时间超过半月者不再享有当月各类补贴。

  3.5.7婚假:

  3.5.7.1员工结婚需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并提前15天提出申请。

  3.5.7.2婚假一般为3天;属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结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3.5.7.3婚假发全额工资。

  3.5.8丧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者,给予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给予1天丧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发全额工资,但扣发当日各类津补贴。

  3.5.9产假:顺产产假为105天,若为难产和多胎产假,则各加15天。产假期间的薪资及费用报销依生育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者,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资及福利待遇。

  3.5.10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时,经公立医院和部门主管证明属实者,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依工伤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5.11法定假:依相关规定及休息通知,视公司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3.5.12加班:

  3.5.1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员工应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5.12.2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才有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者,由区域负责人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项目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统计加班的依据。

  4、绩效考核规定

  4.1每月3日前,各区域经理向项目组提交>;员工签到表在区域存档备查。

  4.2每月10日-20日,项目组组织质检小组到各项目检查,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并在区域考评上进行考核。

  4.3项目组根据《员工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当中。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0.5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0.5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2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个月为单位自行负责个月,以此类推

  ③对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生病(需省级以上医院证明应离岗调岗)、生育,向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期限:停薪留职最长以一年为限;

  (3)停薪留职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且请假期间工龄不予计算,只保留原有工龄及职务:

  2)员工在停薪留职期,办理满后须及时到公司人事部报到,办理相关复职手续;

  3)办理手续时需持事由证明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

  4)如停薪留职员工在一年内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且超出假期半个月按1个月扣工龄,1个月按两个月扣工龄,以此类推,超过半年无工龄。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结算工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勤制定、修订、执行与监督审查

  (四)细则

  1、打卡细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实行指纹打卡。

  第二条长白班上班间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条生产线上班间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条员工每日打卡两次,分为上、下班打卡。

  第五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打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并给于通报。

  第六条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打卡罚款10元。

  第七条每日打卡时间延迟5分钟内,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含),不算迟到,每日打卡时间延迟60分钟内(含)罚款20元/次。

  第八条因不可抗拒(台风、暴雨、大雾)等自然现象原因延迟打卡,员工不需要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应填写《请假条》,经分厂或部门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经同意擅自脱岗外出罚款10元/次。

  第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补办出门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遇到突发情况(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顾或者本人生病)延迟到岗的,需提前向分厂(部门)口头请假,到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上班途中交通工具发生故障等情况,当事人需提供图片,将不视为迟到(事假)。没有补办手续或提供图片,将作为迟到(事假)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员工上、下班考勤打卡汇总,每周三前将考勤打卡情况公布上墙,因本人原因没有及时打卡,应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经分厂(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报办公室,作为打卡依据,未提供《考勤异常审批表》按上述前几条规定执行。

  2、旷工细则

  第一条旷工定义

  即在正常工作日内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第二条旷工半天扣罚本人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本人3天工资。月累计旷工4天或连续旷工3天,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条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者,自旷工之日起属员工自动离职,各分厂厂长、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办公室和财务;

  第四条办公室和财务部收到各分厂或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确认离职人员(旷工人员)的社保问题和剩余薪资问题,第五条如因各分厂长或部门负责人未能及时报到办公室和财务部造成的损失都由各分厂厂长或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

  3、各类假期规定

  3.1有薪节假日

  第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事假

  第一条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员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申请。

  第三条员工休假后需要续假时,须提前向所在分厂(部门)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获批准应按时上班,逾期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

  3.3病假

  第一条员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执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医药费由本人负责。

  第二条急诊不限医院,但必须有急诊证明,急诊假期1天以内有效。超过一天必须向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按事假执行。

  3.3婚假

  第一条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内一并修完。

  第二条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4丧假

  第一条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必须持死亡证明,可休丧假1—3天,无死亡证明按事假处理。

  第二条丧假应于当天(或上班第一天)书面申请(补办)手续。经分厂(部门)同意签字报办公室存档。无手续作为事假。

  第三条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5产假与哺乳假

  第一条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公司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到公司办公室销假。

  3.7请假(休假)批准权限

  第一条凡请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第二条凡请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办公室。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市场部以外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产员工施行早会制度,早会时间未到者以迟到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中午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生产车间管理者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六、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七、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八、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十、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须在当天交由直接上司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可以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罚款10元;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罚款30元;第三次记大过,罚款90元并开除。

  十三、因生产要求,需要加班的,须由生产部组长统一填写《加班申请表》,才能计算加班时间。不在加班申请单内的打卡,不计入加班时间。

  十四、加班时间以半个小时起计,不足半个小时的不计入总加班时间。

  十五、事假必须在前一天下班前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离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七、生产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急辞工(不足申请天数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八、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十九、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

  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 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

  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

  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

  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

  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

  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

  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

  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

  的依据。

  七、考勤监

  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

  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