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制度(优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值班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值班工作制度1
为规范我公司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山西省煤炭行业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三、公司领导均应参加矿应急值守;各科室管理人员及职工参加应急值守;
四、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所属煤矿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集团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六、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现场工作及安全状况都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七、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的各单位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八、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根据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九、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接所属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应急值守人员。
十、当天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公司应急值守室听班,其他值班人员夜间休息必须在矿指定房间休息。
十、应急值守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或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具有应急值守资格的人员替班。
值班工作制度2
为了加强我分公司应急值守工作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分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中的应急事项是指涉及本单位的突发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二条实行国家节假日安全生产值守制,领导轮流带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
第三条值守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领导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守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应急值守人员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守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守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值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时,要提前请假,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并由调度室和办公室安排人员顶替值守,值守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守或值守期间无故离岗,必须严肃处理。
3、值守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经理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值守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守人员要爱护值守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守电话办理与值守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守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事故发展、救灾等情况,并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
6、值守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7、值守人员应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值守事项。
8、值守结束应填写值守记录,并亲自签名。
9 、非值守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值守室无故逗留。
值班工作制度3
版本号:1.0
管理须知文件SI01
编号:FY/SI0117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总则
1.1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
04:00—08:00,
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
00:00—04:00,
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
08:00—12:00,
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2.1.3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路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近岸及狭水道航行时,至少每二十分钟测定船位一次。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指示随时定位。
2.1.4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
2.1.5根据技术说明正确地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2.1.6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或变化。
2.1.7掌握每天气象报告的内容,经常注意风力、风向、气压的变化。当能见度不良等危
害性气象来临时,应尽可能测定船位,记录下计程仪读数,并应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和35两条规定。
2.1.8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及各种航行指示。除了有碰撞危险、救助落水者或发生意外危险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外,未经船长准许,不得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或(浆叶角)。
2.1.9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进行海图作业应限于极短时间并应布置值班水手注意了望。
2.1.10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2.1.11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
2.1.12当发生火灾、人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2.1.13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1.14夜间航行应布置空舵水手每二小时巡回检查全船一周,特别要注意防火,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1.15遇气象突变,尤其在大风浪来袭时,应派值班水手封闭各货舱通风口,并注意舱内及甲板货物有无松动移位现象。
2.1.16应按大副要求,正确使用和处理好设在驾驶台的监测、警报装置。
2.1.17指导实习生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和天体、物标测定船位。
2.1.18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如有要事,电话或派值班水手报告船长处理,以确保航行安全。
2.1.19如情况需要,船长随时可以接过指挥权自行引航。在此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船长如需要驾驶员恢复操作,应郑重交代清楚。船长对驾驶操纵负指导职责,但未明确宣布由自己指挥引航前,值班驾驶员仍应负责操作指挥,不应理解为已有船长指挥而放弃自己的职责2.1.20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的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注意观察各种联系信号,及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处理。
2.1.21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引航员领航时,不可疏忽了望,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
2.1.22在内河或港区内航行时,应熟悉并遵守港章及有关的专门规定。
2.1.23在有可变螺距旋桨的船上,每隔四小时(天气不良时每隔一小时)应将浆叶角角度记入航海日志。
2.1.24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2.1.24.1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2.1.24.2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2.1.24.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2.1.24.4到预料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2.1.24.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变化时。
2.1.24.6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2.1.24.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2.1.24.8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2.1.24.9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2.1.25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1.26接班驾驶员至少应提前五分钟达到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2.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2.2.1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2.2.2海图上的船位及求得的方法。
2.2.3主机转速(或浆叶角角度),实测航速及计程仪航速。
2.2.4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2.2.5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2.2.6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2.2.7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2.2.8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2.2.9舱通风、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船舶横、纵情况,当值的和下一了头水手姓名。
2.2.10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2.2.11船长的指示
以及应提醒下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2.3航行中值班水手职责:
2.3.1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到驾驶台做准备工作:
a.清洁驾驶台;
b.解除罗经罩等;
c.准备信号旗;
d.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e.驾驶员交代做好的其他工作。
2.3.2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a.收进弦外当水扳、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b.准备好引航员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2.3.3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空舵水手认真了望,经常检查航行是否正常,执行值班驾驶员的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2.3.4操舵水手对于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发出的舵令必须先复诵,执行后还应在复告一次。如未听清或不懂应立即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发现舵效失常应立即报告。
2.3.5夜间航行,每二小时由空舵水手巡回检查全船一周,检查防火、甲板、舱口、通风口、水密门、计程仪等,将检查情况报告值班驾驶员。
2.3.6进出港时,空舵水手除了望外,还应注意执行车、舵命令是否正确。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迅速准确地开关信号灯,悬挂各种信号,向舰、船降旗致敬。
2.3.7空舵水手应在交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驾驶员和接班水手。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到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
2.4航行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2.4.1电、磁罗经航向。
2.4.2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2.4.3海面情况及了头人员姓名。
2.4.4货舱通风情况。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等情况。
2.4.5航行灯及悬挂中的旗号、号灯、号型。
2.4.6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2.4.7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3.1系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3.1.1认真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体执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3.1.2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下货舱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3.1.3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3.1.4督促看舱人员认真看舱,及时布置具体的看舱重点,防止发生货损和偷盗。
3.1.5严禁工人在舱内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3.1.6掌握当天气象报告,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同装卸负责人联系,及时开关舱、防止雨湿货损。
3.1.7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抵离港前应看水尺记录航海日志。
3.1.8每个港口装卸货封舱之前,应下舱查看货物堆垛和绑扎情况。检查时还应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有无偷渡迹象等。
3.1.9督促水手按时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按照船长或大副的指示,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体平衡。
3.1.10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全网及系揽,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3.1.11遵守防污染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粪便、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3.1.12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揽均无影响。进行中还应注意查看。
3.1.13发生火警、人落水、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组织全体在船船员全力进行抢救。
3.1.14甲板上明火作业时,应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
3.1.15进厂修船期间,应经常巡视各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还应检查全船(机舱除外),消除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子。
3.1.16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的情况。
3.1.17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靠离时,应在首尾守望,采取各种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志,以备交涉。
3.2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3.2.1首尾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3.2.2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3.2.3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3.2.4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3.2.5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3.2.6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3.2.7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3.2.8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
3.2.9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3.2.10船长布置的工作。
3.3系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3.3.1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照明,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不准无关人员登船,来访者应问明情况才能引领会见。
3.3.2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揽、防鼠档及碰垫等。
3.3.3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尾推进器的安全,禁止与本船作业无关的船舶傍靠。
3.3.4凡有船舶靠(离)船旁时,负责系(解)缆,放好(收起)碰垫、绳梯、照明灯等。
3.3.5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告离时,应在首(尾)守望并采取准备靠把等防范措施。
3.3.6经常整理甲板索具、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及时悬挂各种旗号、号灯。
3.3.7经常注意装卸设备包括属具和索具是否正常,禁止违章操作。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3.3.8认真进行防火等安全巡回检查,尤其在夜间更应多加注意,若发生火警或其它意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并速报值班驾驶员或船舶领导。
3.3.9在加油开始时,尤其应注意附近水面有无油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3.3.10下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水手。交接工作应现场进行。
3.3.11认真执行大副和值班驾驶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3.4系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3.4.1涨落潮、舷梯、安全网、系缆、防鼠档及上下船人员等情况。
3.4.2悬挂着的旗号、号灯、包括锚灯锚球等以及周围情况。
3.4.3安全防火及有关要求。
3.3.4专用设备及绑扎器材的使用情况,开口舱及甲板和货舱照明灯。
3.3.5本班遇到的问题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3.4.6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3.4.7值班驾驶员、值班—水应根据以上规定将有关情况分别记录在《航海日志》。
锚泊中船长应注意的事项及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的职责
4.1锚泊时,船长应根据水深、底质和周围环境等条件选择良好的安全锚位,并结合气象、风流等因素确定锚链长度。及时布置锚泊值班注意事项,经常检查并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规定。
4.2锚泊期间,船长应注意下述各种情况,及时向驾驶员布置有关事宜或亲自指挥操作;
4.2.1每次抛锚或动链后,应督促大副或船尾操作人员认真检查锚机刹车带和离合器、制链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锚机和锚孔中间某一链环上设一明显标记(如绳头等),便于检查和判断有无溜链情况发生。
4.2.2随时注意观察和掌握气象、潮汐、周围环境等情况,要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减少首尾吃水差、减少受风面积、备另一只锚,乃至备车、动车等。
4.2.3注意船头调转方向,如锚泊时间较长又朝一个方向掉转,应每隔3—4天将锚链绞一次或者起锚重抛,以免发生链绞结或链缠锚等情况。
4.2.4锚泊在河道中,更应注意涨落潮时间、流速、水深、底质等因素,预备各种安全措施。此外,由于锚地狭窄,必要时应动用主机配合低潮转头,以防搁浅。
4.2.5在冰区,锚泊特别要警惕走锚、断链、丢锚等事故发生。
4.2.6如锚泊时间较长或船舶因风浪而颠簸,应每隔若干天(如4—5)将锚链松(绞)若干链环,使之改变摩擦部位,以防损伤锚链。
4.2.7锚泊装卸作业时,除考虑各种安全措施外,尤其应注意根据所增加的负荷,适当放长锚链。
4.2.8深水抛锚,应按深水抛锚的规定进行,以防丢锚、断链。
4.3锚泊值班时间
4.3.1船长可根据锚位底质、气象、潮流、环境和港口条件等因素,决定驾驶员和水手按航行班或系泊班轮值。
4.3.2在开敞锚地或底质不佳、周围环境复杂、回旋受限、强风急流、浮冰、能见度不良情况,应明确按航行班轮值。
4.3.3锚泊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水手可参照系泊值班时间轮值;如因天气等原因,可根据船长指示改值航行班。
4.4锚泊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4.4.1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使用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立即报告船长。
4.4.2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还应将锚位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
4.4.3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
4.4.4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机本船安全。
4.4.5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鸣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
4.4.6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判断对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一旦被碰撞,应将对方的动态和时间,以及我轮所采取的措施和受损情况等详细记录并画出示意图,以便交涉。
4.4.7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首松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备车等。
4.4.8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应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至少一次去船首检查锚链和锚机、锚装置的情况。
4.4.9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开亮各层甲板的照明灯,派水手分别去船首敲钟船尾敲锣。
4.4.10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靠船舶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及时松放锚链。
4.4.11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及甲板照明灯以及各种信号灯、号灯。
4.4.12认真执行船长交代的各项工作。
4.5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4.5.1锚位及锚链情况。
4.5.2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5.3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动态。
4.5.4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5.5天气情况以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等)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4.5.6有关装卸业务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5.7对于傍靠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4.5.8开启VHF并保持不间断收听。
4.5.9船长布置的有关工作。
4.6锚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4.6.1注意过往船只和周围锚泊船的信号和动态。
4.6.2按照规定或按驾驶员指示悬挂或开关各种旗号、锚球、号灯和灯光并经常检查是否正常。
4.6.3经常巡视甲板,查看锚链、锚机和锚装置等是否正常。锚泊在急流区域或遇大风浪天气,至少每小时巡视查看一次。
4.6.4出现各种危险局面时,按值班驾驶员的命令,迅速、正确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4.6.5能见度不良时,按章开亮甲板和上层建筑外部的所有灯光,并按值班驾驶员指示去船首敲钟和船尾敲锣(尾机型小船可在罗经甲板敲锣),注意周围的声影。
4.6.6装卸作业时,有关工作参照系泊值班职责并应注意本船舷梯的安全,与傍靠船舶间的系泊、碰垫、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牢固、良好,警惕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4.6.7执行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指派的有关工作。
4.7锚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4.7.1锚链及甲板情况: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7.2周围船(包括傍靠船舶)的情况。
4.7.3锚球及各种旗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7.4有关装卸方面的情况(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7.5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交代的有关工作。
5.航行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5.1航行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5.1.1值班轮机员负责领导并督促本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完成机舱内的各项工作。
5.1.2应急情况下根据驾驶台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并记入车钟记录簿,认真填写《轮机日志》,不得任意涂改。
5.1.3按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的工作参数范围内,保持油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气锅炉(或)辅助锅炉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1.4维护机舱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电设备、轴系的运转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即设法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5.1.5如果主机故障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并立即速报告轮机长。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员和轮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5.1.6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空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时,应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5.1.7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准备。除日用油柜驳油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5.1.8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领导值班人员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供应或停供所需的水、电、汽,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5.1.9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引火物。
5.1.10船舶发生紧急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分工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5.1.11三管轮值班时,轮机长经常下机舱检查指导,大管轮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管轮班人员下机舱接替,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5.1.12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5.2航行中值班机工职责
5.2.1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属分工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2.2经常检查辅机的运转情况,按时检查并记录辅机机油、燃油、冷却水、排气压力和温度等工作参数。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
5.2.3按时测量辅机机油,使之保持在正常的油位高度。
5.2.4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日用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
5.2.5管理好柴油分油机,及时分油和补充轻油日用柜并保持正常油位。
5.2.6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正常压力。
5.2.7保持废气锅炉(或辅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气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5.2.8负责清洗辅机机油、柴油系统的滤器以及机舱地板和集控室的清洁工作。
5.2.9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5.3.航行中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5.3.1值班机工应于交班前半小时(白天4—8,8—12班于交班前45分钟)通知接班人员,并做好交班准备。
5.3.2若接班人员因故不能履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不应向其交班,而应报告轮机长。
5.3.3接班人员应于上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看舵机、主副机、轴系、锅炉及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操作模式。各日用油、水柜存储情况、污油、水柜的液位和卫生系统处理的特殊要求,机舱污水情况、《轮机日志》的填写情况,发生问题汇总由接班轮机员提出,其中主要问题应记入《轮机日志》,双方如有争议应报告轮机长处理。
5.3.4交接人员向接班人员分别介绍。
5.3.4.1运转中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5.3.4.2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和注意事项。
5.3.4.3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
5.3.4.4驾驶台的通知或轮机长的常规命令和特别指示。
5.3.4.5任何潜在的不利条件及由此而采取的特殊措施。
5.3.5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才能下班。
5.4附则
5.4.1轮机长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到机舱指挥。
5.4.1.1进出港、过运河时。
5.4.1.2机电发生故障危及安全运转时。
5.4.1.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5.4.1.4应变部署时
5.4.1.5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5.4.2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应做到:
5.4.2.1出港定速航行命令下达后,应在机舱监督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a.调整主、副机燃油系统及轴承润滑和冷却所需油、水量、压力、温度(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船内制定的常用数据执行)。
b.调整废汽锅炉汽压,转换蒸汽阀门(有强制循环泵的应投入使用)。
c.调整扫气温度。
d.调整锅炉冷凝器循环水,使凝水温度达到所需度数。
5.4.2.2对燃油锅炉的油温、油压、风压和燃烧情况加以检查或调整,以便靠港后正常使用。
5.4.3电工在下述情况必须到机舱。
5.4.3.1进出港、移泊、过运河时
5.4.3.2电所设备发生故障危及航行安全时
5.4.3.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并在轮机长命令时
5.4.3.4应变部署时
5.4.3.5值班轮机员在电气方面有疑难时。
6.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6.1停泊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6.1.1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6.1.2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6.1.3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汽。
6.1.4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油污水排出舷外。
6.1.5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移注、排、灌压舱水。
6.1.6装卸货期间如起货机发生障碍,应组织力量抢修。
6.1.7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或值班机工有疑难时,应立即到机舱处理。
6.1.8若临时进厂修理,应认真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1.9加强机舱和舵机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晚间十点后,全面巡回检查机舱一次。
6.1.10主机试车、冲车、转车前,应通知并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1.11发生火警和意外危险时,立即报告轮机长或大管轮,并在船舶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
轮机部全体在船人员进行抢救。
6.1.12根据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按时做好移泊准备工作。
6.2停泊中值班机工职责
6.2.1除了履行在航行中的值班职责外,还应:
6.2.2经常查看辅机膨胀水柜,保持正常的水位高度。
6.2.3注意伙食冷藏机和空调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温度、压力、油位等是否正常。
6.2.4接到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后,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并由值班轮机员签字认可。注意防止含油污水排出舷外。
6.2.5提前半个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清洁工作。
6.2.6机电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6.2.7认真执行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6.3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6.3.1值班轮机员每天早上八时交班。
6.3.2值班机工按航行值班时间进行交接。
6.3.3交班轮机员和交班机工应向接班轮机员和接班机工分别介绍:
6.3.3.1运转中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6.3.3.2曾经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6.3.3.3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6.3.3.4安全防火及轮机长交代的工作或甲板部的有关通知。
6.3.4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下班。
7.相关文件
FY/SI0209《海图作业须知》
FY/SP0220《注、排压载水须知》
外来文件《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富远船务有限公司
页码:
值班工作制度4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离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作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响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器线路和管道穿越。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活动用明火。
值班工作制度5
我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充分认识疫情值班的重要性,将其列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应急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领导小组及现场应急处置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区疾控中心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应急办公室成员由流病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建立24小时疫情值班工作制度,安排熟悉报告程序、认真负责的业务人员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准确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现场应急处置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持随时联系,便于紧急指挥调动,确保对突发疫情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四、疫情值班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疾控机构备案。
五、疫情值班人员要求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做好工作日志记录。
六、疫情值班人员准确记录值班日志,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紧急协调、调度有关人员赶往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疾控中心定期抽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电话值班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值班工作制度6
天然气站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到场站生产岗位的.认真交接,工作清晰,责任明确,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班要求:总结本班内及前班生产情况和需跟踪协调的相关问题,整理好文件、工具、物品,清洁责任区域内卫生,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要求: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准备接班。认真听取交班人说明的生产情况和问题,对现场和资料进行确认,认真查看值班记录、传阅文件,存在疑问时,要与当班人认真核对清楚并加以确认,对遗留的问题,必要时要求其处理完成。接班人员同意接班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
第四条
交接班严格执行“六交”和“六不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六交”是指:
交运行方式、设备状况;交资料、报表;交内外联系、上级指令;交工具、用具、通讯、消防器具;交岗位卫生;交存在问题。
二、“六不接”是指:
生产情况不清不接;报表、资料不清不全不接;内外联系不明确不接;岗位卫生不好不接;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工具、用具、通讯、消防器具不全不接。
值班工作制度7
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值班工作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我镇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市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
第六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值班员要将环境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值班工作制度9
近日,为切实保障对各类航空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中国民用航空北京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北京监管局”)连续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完善值班应急制度。
目前采取的举措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近两年新入职公务员尤其是新取得监察员证人员进行值班培训,进一步扩大值班应急的人员队伍,并有效提高值班的整体质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赴首都机场隔离区现场了解、掌握航空器活动区驾驶的路线及规则,并由航安办专门讲授值班时记录、询问、报告各类不安全信息和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的步骤与技巧,对常见的鸟击、复飞、滑错滑行道、中断通讯、低油量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帮助新值班人员迅速了解值班的内容与程序。第二,召开局务会,对值班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处室之间在业务上有侧重也要有配合,有紧急情况发生要及时向相关处室领导汇报,同时副班应切实履行职责,全力配合主班处理好相关事宜;二是要严格执行“五分钟上报信息、半小时到达现场”的应急反应制度;三是通过与飞行区管理部进行沟通,解决无场内驾照无法开车进场的问题,同时对现有值班人员也应加强培训学习,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问题。第三,在吸收、整合现有的《民航北京监管局值班管理规定》、《值班航空安全信息处置程序》、《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等制度的基础上,择机修订《北京监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总体应急的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细化现有的.值班制度。
随着首都地区航空业的蓬勃发展,航空安全信息和各种突发事件的数量呈现高速增长趋势,北京监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从人员、制度、设备等方面全力完善现有值班应急制度,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为首都地区的民航安全保驾护航。
值班工作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机发生的各类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农机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合浦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合浦县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值班工作的'责任部门,监理站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二、应急值班工作具体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领导由监理站领导担任,值班员由监理站全体职工担任。
三、应急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值班人员如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到岗值班,由监理站领导同意调整其他人员代替,但必须保证按时到岗,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五、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安排好节日值班。
六、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值班工作制度11
1、为维护本囤船及所泊轮驳安全,囤船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在汛期(5—9月)船员全体值班,当水位际陡涨陡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全部人员值班守护。
2、值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交班人应将囤船靠泊动态、上级指示、水位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由接班人在“囤船值班日志簿”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3、囤船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巡视全囤,检查锚、缆绳受力情况,跳板、跳船、安全网等是否正常,细心观察水位的涨落并作好水情预报记录,注意水面漂流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做好靠离船的带缆、解缆工作。
5、负责轮驳停泊囤船的.收费记录工作,认真填写“船舶停泊电表记录”,不允许出现漏填、漏收及私分营业收入现象。
6、维护囤船秩序,对来访人员末经许可不准上船,加强防火、防盗工作,严禁非工作及生产人员上船游玩、留宿。
7、及时传呼电话,做好联系工作。
8、值班时不准睡觉、娱乐及做与值班无关的一切事情,凡因值班人员过失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9、值班船员严禁饮酒。
值班工作制度12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一定消防知识和熟悉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14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值班工作制度15
公司全体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勤、请休假与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空岗、漏岗,更不得随意旷工。
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第二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计全公司出勤统计表与个人出勤登记表,全公司出勤统计表每月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留存。
第二章值班值宿
第三条值班值宿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夏令时8∶30--17∶00
冬令时8∶30--16∶30
(二)值宿时间:
夏令时17∶00--次日8∶30
冬令时16∶30--次日8∶30
第四条值班值宿人员要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文件、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五条值班值宿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第六条值班值宿人员是值班值宿第一责任人,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好值班登记表。值班值宿期间不得出现空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卫生清洁和各种物品完好,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公出
第八条职工临时公出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临时公出去向栏中填写外出与返回时间及去向。
第四章病事假
第九条副经理请病事假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5天以上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部门副职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其他干部职工请病事假15天以内(含1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因病需住院、休息,应提供正规医院的医疗证明或诊断(加盖医院公章),没有医疗证明或诊断不能按病假休息。干部职工因病不能本人请假,可由其家属代本人进行请假。
第五章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五条副经理年休假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年休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部门副职年休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经理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年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干部职工带薪休假计划表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六章婚假、产假、护理假及哺乳假
第二十条干部职工婚假及产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婚假15天,产假158天,男方看护假15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批程序参照带薪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期(假条需要附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护理期间视同出勤。
第二十二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9号)规定。女干部职工哺乳期间,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日享有1小时哺乳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婴儿一周岁后,该假自动取消。
第七章探亲假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30天,凭相应工作及居住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配偶是除义务兵以外的现役军人的,可给职工一次探亲假,时间7天,凭相应工作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八章丧假
第二十五条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市域内给与5天的丧假;市域外给与7天丧假。
第九章病事假待遇
第二十六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基本工资部分的待遇。病事假在1年内发生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发给原工资;病事假1年内发生2个月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二十七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绩效工资部分的待遇。每月累计病事假超过5次者,或累计病事假10天(含10天)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每月累计病事假10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满30天(含30天),扣发2个月的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180天的(含180天),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病事假超过180天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取消个人评优选先资格。
第十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八条干部职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空岗、离岗、漏岗及违反机关作风相关制度等行为的,对违反任意一项者,上报公司办公室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0元。个人每月累计2次(旷工1日为1次)以上(含2次),取消当事人评先选优资格;个人每季累计4次以上(含4次),取消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由部门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个人全年超过7次(含7次)以上,上报公司给予辞退。
第二十九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假借公出名义骗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续期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全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会议和大型活动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的。
第三十条对公司办公室随机抽查中存在临时填写假条、捏造请假理由等阻碍检查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1次处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取消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第三十一条对于干部职工旷工或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值班值宿规定的干部职工按照《公司值班值宿工作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三条请销假必须坚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逐级请销假,按管理权限,按程序逐级审批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干部职工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应第一时间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如在检查中发现未按时上交假条或假条丢失,视为未请假。
第三十五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公出时间超过3天以上(含3天),需将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备至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考勤制度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聘用人员续聘或辞退以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干部职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值班工作制度09-26
值班工作制度05-27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09-05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11-24
学校值班工作制度12-08
三防办值班工作制度02-06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精选12篇)11-29
社区值班工作制度(精选17篇)04-25
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精选15篇)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