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考勤制度 > 《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考勤制度

时间:2024-06-08 09:14:19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考勤制度1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依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学者,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时上学,可以先用通讯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每个班设点名册,做好有关考勤情况的登记。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缺勤情况填入手册和学籍册。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3、学生请事假、病假要有家长证明。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并认真填写好交到班主任。

  5、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热情帮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动退学的.也应千方百计动员其复学。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上学的学生,应请假治疗,由医生确认并具有证明没有传染性,方可回校学习。

  7、患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直到病愈可再根据时间长短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学生考勤制度2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20xx年3月5日

学生考勤制度3

  一、每周例会开会

  1、未请假迟到的.(5分钟以内扣2分,5-10分钟扣3分,10分钟以上扣5分)

  2、未请假缺席(扣5分)

  3、开会时自身纪律不好(扣5分)

  二、出勤

  1、缺勤(扣5分)

  2、未请假擅自离职(扣5分)

  3、请了假未经批准就离职(扣5分)

  4、执勤时说脏话、吃东西、左摇右晃、着装不整齐等(扣10分)

  5、执勤时文明礼仪不到位(扣5分)

  6、因开会、执勤不能按时上课,未向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请假者(扣5分)

  7、每月不按时交工作计划(扣5分)

  8、每周未给干事开例会(扣5分)

  9、喝酒、抽烟、打架、赌博、翻墙等严重违纪(扣15分)

  10、包容干事犯错(扣5分)

  11、执勤时不戴袖章(扣5分)

  12、执勤时,仪容仪表不过关(扣5分)

  三、奖惩制度

  1、一个月内扣满十分的周例会作全学生会检讨(500字以上)

  2、一个月内扣满二十分的周例会作全学生检讨(1000字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个月内扣满三十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4、一学期下来以最高分评选优秀干事、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学生考勤制度4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习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军属考勤记录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做旷课论;正式铃响后进教室者做迟到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为早退,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

  学生病假应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三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教务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病假可以补假,应由家长到校或电话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连续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复学学校将不保留学籍,只发肄业证。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能补假。一天之内可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旷课论。

  考勤制度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如有异议于本周二班主任与教务处联系,无异议则认定为本人认可,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5次或旷课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各类三好学生,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

  教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良好开端及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满分为10分,一人次迟到扣一分,一人次旷课扣二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考勤本或记录不真实按零分计、迟到或旷课3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7次以上或旷课超过7节以上,学校要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学生旷课两周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商议处理办法,家长不到校视为自动退学,学校不办理任何手续。

学生考勤制度5

  第一章考勤范围、标准和计算办法

  第一条考勤范围

  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学院安排的政治学习、班会、实习、劳动、开会、等集体活动。

  第二条考勤标准

  (一)要求请假、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院规定时间返院者)为旷课;

  (二)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三)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四)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第三条考勤计算办法

  (一)考勤计算的基本单位为节(课时);

  (二)迟到、早退3次为旷课1节;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半节作旷课1节论;

  (四)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按规定折合课时计算;

  (五)6节折合1天。

  第二章考勤程序与请假审批

  第四条考勤程序

  (一)课堂考勤表每次课一张,由任课老师考勤,上完课后即自行将考勤表保管好。班长应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同学们对考勤有疑问,应通过班长与任课老师核实,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更正。

  (二)上课由任课老师考勤,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由班主任或负责该活动的`老师考勤。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交由学生考勤。班长应及时将考勤表交任课老师,每次课程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签名,写明周次、课程名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学生科负责复核和汇总全院考勤,星期一公布上周各班的考勤情况。

  (四)班长、任课老师、班主任、学生科应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并承担责任。班长应经常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出勤情况,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任课老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考勤,并主动向班主任反映有关情况;班主任应全面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经常检查班长的工作情况,严格按请假审批权限办事;学生科应做好全院学生考勤的复核、汇总工作,及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作出处理,并向教务科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务科定期向各教研室、组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各环节相互监督、检查,共同把考勤工作做好。

  第五条请假审批手续

  (一)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包括病、事假),不得以电报、病假证明代替请假单。

  (二)病假须附有院医务室或医院证明,3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报学生科审批,1周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三)事假必须在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1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报学生科审批,3天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按规定由学生科或主管院长审批的请假,一律先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再逐级上报、审批。

  (五)学生干部无权批假。

  (六)学生请假须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班长。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当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补假的,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书面陈述理由,由班主任上报学生科审批。

  (七)学生在课堂上课时不得随便请假,有特殊情况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并于当天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给班长。未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或虽征得同意,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八)学生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班主任确实不在学院时,可找学生科的同志代理。

  (九)上课迟到者,下课后应找任课老师核实、更正考勤符号。

  第三章违反考勤制度处理办法

  第六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律通报学生所在单位或家长。

  第七条一学期累计旷课(包括迟到、早退等折算的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按下列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至29课时者,给以警告处分;旷课30至39课时者给以严重警告处分;旷课40至49课时者给以记过处分;旷课50课时以上者给以留校察看处分;旷课60学时以上者,折合为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作退学处理。

  第八条病、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四周者,作不能坚持学习处理,令其休学或退学。

学生考勤制度6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安排。

  二、入宿时,要按生活指导老师安排的房号、床号入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1、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经班主任和生活指导老师批准),寄宿生午休不得外出。

  2、按时起床,依时上课(包括晚修)。

  3、中午和晚上,就寝铃声响后,必须安静就寝,不准在楼内冲凉、洗衣服,不准在室内谈笑和大声喧哗。午休不得看书。

  4、在上课、自习、做操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宿舍内逗留。因病留在宿舍者,需持班主任病假证明,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和登记。

  四、严格遵守内务要求,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1、每天起床后立即整理内务,叠好被子,按统一要求摆放。

  2、鞋子及日用品按规定地方摆放。

学生考勤制度7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3、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

  4、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教导处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

学生考勤制度8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由学校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生考勤制度9

  学生考勤制度是学籍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和内容

  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升旗、早操、课间操、早读、晚修、班会和学校安排的其他集体活动。

  二、考勤内容、标准及计算方法

  1、考勤内容:分为旷课、迟到、早退,事假、病假五种。

  2、考勤标准:

  (1)迟到:上课铃声停后进教室者算迟到,其它考勤按规定的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算迟到。

  (2)早退:下课铃响前,擅自离开教室者算早退,其他考勤按规定的时间,擅自提前离开者算早退。

  (3)旷课:缺勤者算旷课(请假获准者除外),请假未获准和擅自超过假期而缺勤视者为旷课。

  3、考勤计算方法

  (1)考勤计算的基本单位为节(课时)。

  (2)一节正课(含自习课)缺勤算旷课1节;晚修、班会缺勤1次算旷课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折合旷课0.5节;升旗、两操、早读缺勤1次折合旷课0.5节,迟到或早退1次折合旷课0.25节。

  (3)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按规定折合课时计算。

  三、考勤办法

  1、采取班级自行考勤与值周人员抽查相结合方式。

  2、各班(包括模块班)指定一位学生干部任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

  3、各班考勤员每天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每周一课间操时间把上一周的《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科。

  4、政教科将全校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累计)后每周公布一次。

  5、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学籍册和《学生家庭报告书》。

  6、学校组织值周教师,值周干部不定期对各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班级考勤评比,但与本班的`同一考勤统计不重复计算。

  四、请假办法

  1、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上课、早操(升旗仪式)、课间操、早读、晚修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后第二天及时补办)。

  2、请假手续

  (1)必须写请假条,将姓名、事由、请假时间及去向写清楚,经批准生效,请假条交考勤员登记、保存、上交,请假期满,要及时向考勤员、班主任销假。

  (2)因病请假,必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3)批准权限: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2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3天至6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作意见,送政教科审批;8天至15天内,由分管校级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五、奖惩办法

  1、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操行评定和各类个人先进评选挂钩。

  2、无故旷课(含折算的旷课)者,将根据旷课节数,依据《海南中学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无故旷课达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10节者给予记一次过处分,15节者给予记2次过处分,2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受留校察看处分后继续旷课达到50节者,则令其转学;(3)无故旷课达8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3、对认真履行考勤职责的考勤员给予表扬与奖励,对考勤不负责的给予批评。

  4、对弄虚作假,辱骂考勤人员的学生,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政教科。

  七、本制度于20xx年3月12日起试行。

学生考勤制度10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生考勤制度11

  第一条: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严重违规者,罢免其在团委、学生会的一切职务;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内部批评教育并以书面材料做检讨。屡教不改者,由常委讨论,劝其自动辞职。

  第二条: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且品格优良。

  第四条: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团委、学生会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常委对违反有关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干部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警告、勒令退出四个等级,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第六条:团委、学生会常委对干部进行考评的`内容包括业务、态度、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并向上级报告考评结果。

  第七条:团委、学生会每学期由常委组织推优工作,评选5~6名“信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第八条:部长以上团委、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因素,自动辞职者,应向常委会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具体施行如下:

  一、流程制度

  1、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初制定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并上交常委会审批,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2、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应提前向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填写活动申请表讲明时间、地点、缘由、经费等问题,经常委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团委学生会各级机构事宜须向上一级机构请示或商议并给予统筹安排,不得自作主张。

  3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须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将活动有关资料上交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秘书处。

  4、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例会制度

  1、 团委、学生会例会两周召开一次,地点在团委、学生会会议室;团委、学生会常委例会不定期召开。

  2、 团委、学生会常委必须准时参加常委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因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并需经得团委书记同意,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给予内部处分。

  3、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因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并需经得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同意,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给予内部处分。

  4、会议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以保证较高的效率;会议过程中务必将手机关掉或改成振动。

学生考勤制度12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考勤工作,加强学生会干部例会、活动等出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考勤工作为例会考勤和活动考勤。考勤工作由秘书部负责。每月30日之前统计上个月考勤情况,在下一次例会时,由秘书部公布考勤情况。

  二、例会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凡没签到的`均按缺席处理。例会开始后20分钟内到场者于会后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签到后作迟到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需于会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给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三、活动考勤同样采用签到形式,各成员应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自动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考勤,凡活动开始后2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2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于活动开始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到秘书部处,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四、根据《评估制度》规定,对例会、活动等未按规定出席的给予以下处理:

  1、缺勤一次扣1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请假每次扣0.25分;

  4、请假者超过5次后(即从第6次开始计)扣0.5分/人次;

  五、根据《例会制度》,迟到、早退两次登记在册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所有考勤记录一学期汇总一次。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学生会秘书部

学生考勤制度13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生考勤制度14

  国际交流学院补考、重修和留级规定

  补考、重修和留级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事先由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提交教务批准后方可做缓考处理。(Redo无缓考机会)

  2、学生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准参加该科目的考试,该生将参加该科目的补考。

  3、凡擅自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该课程一律作旷考处理,成绩以0分记录,不予补考。

  4、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修。

  5、国际预科阶段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作为考试不合格处理。

  6、国际预科学年学分未达标者及升学考未合格者,将不能升入专业课一年级学习。

  7、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期间,若有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学生须在毕业前重修该门课程。

  8、学生在专业课学习阶段,经过补考,一学年累计取得的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60%的学生,作留级处理,学生将重新学习上学年的课程,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学生考勤制度15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学生考勤制度18

  一、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和班风,促进个人良好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度本制度。务必遵照执行。

  二、上课、自习、实验、上机、实践课及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按时到位。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的,均以旷课论处,严格按《西京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三、考勤时间规定:早读7:25到教室,7:30点名。下午2点到教室,2:05点名。每节课都要考勤,课堂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不得随意出入教室,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者调为震动状态。考勤表每周汇总,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先、入党、评选奖助学金的原始依据。

  四、因病不能到课,必须到教室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除外),得到允许才能回宿舍休息或者去医院就诊,后凭医务室或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和收费票据到辅导员处销假。

  五、因事请假,必须持请假条到辅导员处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先请假再办事,不得事后补假。离开学校或者请假2天以上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并征得家长同意。

  六、请假条必须本人书写,不允许口头、电话、短信请假,不允许他人代假,违者以旷课论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请假必须亲自当面办理,不得向班长请假(辅导员老师授权者除外)。

  七、书面请假条必须注明:专业班级、姓名,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一天以内按8节课计算,两天以上按天计算)、何时返校,本人及家人联系电话、宿舍号,并注明"请假期间安全责任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双休日、节假日离开学校(回家、探亲、访友等)不在校住宿必须书写假条,将假条交至班长或值周干部处;外出务必注意自身财物安全。周五上完课之后方能离校,周日晚上7点前务必返校,7:40按时到教室参加班会。

  九、课间操听从班干部安排,第二节课后迅速到天井集合按广播操队形站好,结束后待班干部清点完人数后再自由活动。上机课要有组织的到科苑楼上课,下课后及时返回教室,不得无故旷课。

  十、全体同学写出承诺书,互相监督;要自觉遵守校纪班规,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学业为重,维护班集体荣誉,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完成既定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