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做到合理、科学用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输血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临床输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二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申请血量超过20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超过3000毫升者,需经主管医疗的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处上报市卫生局。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 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 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 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 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十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输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输注都要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者血标本后,及时作抗体筛查。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十四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房(门急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第十五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六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第十八条 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十九条 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一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二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第二十四条 开展自身输血。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积极宣传和动员开展择期手术患者和家庭储血及互助储血工作。病房经主治医师宣传动员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输血的平诊患者家属亲友为其术前献血。
第七章 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六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七条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九条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第八章 成分输血
第三十条 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三十一条 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三十二条 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成分输血的临床应用
1、输血的历史及进展
1、1 输血的历史 人类进行输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西方医学史上最先进行输血实验的是法国的丹尼斯。1667年6月15日,他把一只羊身上的血输给一个15岁的男孩。输血是用银质管子连接小羊动脉与人体静脉的办法来进行的。由于这种输血方式造成的严重危险,这种输血方法很快遭到谴责和禁止。
直到19世纪初期,医务人员才重新开始输血实验。英国的布伦德利注射器于1818年在伦敦盖伊斯医院进行的输血,是第一次成功的输血。最初,他只是给一些没有希望的病人输血,但是在1829年,一位大出血的病人因为输血得到了拯救。在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中曾大量采用输血的方式来拯救受伤的士兵。这时输血遇到的困难,主要是血凝结。医生们试图用去纤维蛋白的方法阻止血凝结,但这种方法把血液中的大多数宝贵组分都去掉了,不能令人满意。
1900年,奥地利病理学家兰德斯坦等人发现人类有四种不同类型的血型。1910年,捷克血清学家詹斯凯指定A,B,AB和O代表这四种血型。在输血前必须进行血型检查,输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必须相容。
早期的输血,大多数都是直接从献血者输给病人。因为从献血者身上抽出的血如果不马上输给受血者,血液就会凝结。1914年,发明出了用枸橼酸钠溶液保存血液的方法,此后可以用贮存超过3个星期,就必须用离心法把其中的红细胞除去,把剩下的液体制成粉,以备不时之需,用时用消过毒的水来稀释即可。
1959年吉伯斯提出成分输血的概念,即根据病人的需要输入血液中的各种成分,如红细胞、血小板、血浆等以代替输全血。这使输血更为安全和有效。
1、2 近十年来输血观念的重大改变 从输全血到成分输血的改变;从补偿性输血到治疗性输血的改变;从输血源性制品到输生物工程制品的改变;从异体输血到自体输血的改变;外周干细胞移植。
2、成分输血
实践证明大约80%以上需要输血治疗的病人,所缺乏的不是全血,而仅仅是血液中的某一成分。如贫血病人所需要的只是血液中的红细胞;肿瘤病人化疗后所需要的是血小板、粒细胞;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低下而大出血的病人需要补充的是血小板等等。千篇一律输给全血,病人既得不到足够治疗量所需的血液成分,其他大量血液成分既发挥不了作用,反而增加了病人循环负担(血容量增加),同时作为刺激物(免疫原)使机体产生相应抗体对日后输血将带来不同程度的输血免疫反应或产生无效性输注等不良效果。把血液中的各种有效成分分离出来,分别制成高浓度制品,然后根据不同患者的需要,输给相应制品,这就是成分输血的新概念。成分输血的出现和发展,是现代输血的一个里程碑,成分输血明显地优于输全血,当今世界已把成分输血比例的高低作为衡量医院技术水平的指标之一。把能否正确的运用成分输血,作为评价医师医术水平的指标之一。
3、成分输血的优点
成分的浓度、纯度高;疗效好,副作用少;一血多用,节约血源;便于血液保存运输;节约病人费用;最大限度降低输血的不良反应及疾病的传播。
4、血液成分
4、1 浓缩红细胞输血
适应证:
(1)血容量正常而药物治疗无效的贫血;
(2)手术病人的输血;
(3)心、肾、肝功能不全者;
(4)妊娠后期并发贫血需要输血者;
(5)老年人和儿童。剂量:成人一次输1个单位可提升Hb约5g/L。
注意:不能加含钙、糖的稀释液,防止凝血和溶血。
4、2 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去掉80%白细胞)
适应证:
(1)多次输血已产生抗白细胞抗体的病人;
(2)输血发生2次以上原因不明的发热反应者;
(3)需要反复输血者;
(4)准备做器官移植者;
(5)免疫缺陷和免疫抑制者。
4、3 洗涤的红细胞
适应证:
(1)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
(2)新生儿溶血病的换血或输血;
(3)免疫缺陷病人;
(4)输血或血浆发生过敏,尤其是已有IgA抗体者;
(5)高血钾及肝肾功能障碍者。
4、4 年轻的红细胞(新生红细胞)
这种制品含有较多的网织红细胞,网织红细胞生存时间长,携氧能力强。
适应证:需长期输血的患者,以延长间隔时间,减少输血次数。
4、5 代浆血
代浆血是指将全血移出血浆,加入与移出量相等的以代血浆为主的保存液。代浆血具有补充运氧力的红细胞和补充血容量的双重作用,减少了由血浆引起的体抗反应。代浆血适用于同时需要纠正贫血和血容量的患者。
4、6 浓缩血小板
适应证:
(1)血小板生成减少;
(2)血小板丢失过多;
(3)血小板功能障碍;
(4)血小板分布异常或功能受损。
制备:普通离心0.2×10 11 /U;机器单采3.0×10 11 /袋。
储存、运送:22℃震荡条件下保存3天。
剂量:儿童2u/10kg;成人每次10~16u,1~3天1次。
4、7 粒(白)细胞悬液
因为粒细胞离体后功能很快丧失;其抗原性强,可刺激受血者产生白细胞抗体;输注后易并发肺部合并症,且能传播巨细胞病毒;目前高档抗生素、G-CSF、GM-CSF的应用均可有效控制感染,促进粒细胞的迅速恢复。故现代输血不主张粒细胞输注。
4、8 新鲜血浆及新鲜冰冻血浆
适应证:
(1)单纯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
(2)因大量输血而伴有出血倾向者;
(3)肝功能衰竭伴有获得性凝血障碍者;
(4)口服豆香素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出血者;
(5)抗凝血酶Ⅲ(AFⅢ)缺乏者;
(6)血 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FFP);
(7)治疗性血浆置换术。
4、9 血浆冷沉淀
冷沉淀属于凝血因子制剂系列,是用新鲜冰冻血浆(FFP)在2~4℃经18h融化后,4℃分离所得。冷沉淀含有Ⅷ因子、Ⅶ因子、von Willebrand因子、纤维蛋白原等。冷沉淀在临床上主要用于Ⅷ因子、Ⅻ因子、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和血友病患者使用,同时其治疗创伤、烧伤和严重感染者具有良好的疗效。冷沉淀亦可冰冻保存,其在-30℃以下可保存0。5~1年。其在临床上的输注,新制备的冷沉淀直接输注即可,冰冻的融化后输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