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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财务管理制度_餐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时间:2022-11-28 00:25:17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应制定规范的餐饮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餐饮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篇1

  1、餐饮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其内容包括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规定、费用报销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其它有关规定等。

  一、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规定

  二、费用报销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四、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五、其它有关规定

  附:各岗位人员出差省内出差住宿、伙食、交通费标准表

  2、连锁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连锁餐饮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资金、费用、采购、资产、内部牵制等多方面进行讲解,为财务人员处理财务事务确立了工作标准,有利于对日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监督。

  3、餐饮营业额日报表

  营业收入日报表中反映着当天营业收入现金、信用卡、应收款、转帐结算的发生额各是多少,通过该报表让餐饮总经理了解资金回笼情况,并据此考察和调整餐饮店的信用状况。在营业日报表上还可以表出计划营业额,这样可以把实际与计划进行比较。本资料中提供的营业收入日报表中包含餐饮店的营业收入和就餐人数,根据这个日报表可以指导餐饮店各部门改善经营服务。

  4、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本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资料主要介绍了财务部的会计、出纳、收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一、会计管理制度

  二、出纳管理制度

  三、收银作业制度

  四、库房管理制度

  5、餐饮业会计管理与控制

  成本控制是餐饮行业的核心,但是同时会计应积极参与到经营上的流程与工作中去,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成本控制。

  对于各环节的会计记录,可以由办公人员来完成。尽管出纳及办公人员并不要求必须是全职的,但兼职的出纳及兼职的记帐员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报表上数据反映出的各种问题,餐厅的经理要能主动向会计请教。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餐厅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

  注:两店以上管理则须经过区域经理(或总经理)。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或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总经理(或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企划主管审定,经企划主管审定或餐厅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认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员工因公出差的费用回餐厅凭票报销。

  2、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元/人/餐,服务组:10元/人/餐。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殊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每月应控制在200元以内,特殊事项须经区域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交际应酬费用的用途:用于与餐厅和餐可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管理组申报,餐厅经理审核,即可购买。凡超过1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指定人员采购,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物料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等员工福利,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5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必须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财务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须全面稽查一次,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