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时间:2024-05-26 09:45:32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摘要】在我国大力推行医疗事业改革的关键时期,医保体系逐渐完善。但是从我国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现状来说,尚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现阶段我国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不足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医疗保险;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新时期,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人们的健康意识也不断增强,医疗保险已经跟人们生活联系起来。在医院运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同时,医保资金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增强,创新医保资金管理模式才能满足新时期医疗事业的发展。基于此,加强对医保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不足

  目前,医院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医保培训,其工作主要是机械的业务核算,没能真正的了解医保政策及医保结算方式,对相关的制度、医保考核指标等理解不透彻。在医学技术发达的新时期,医院中各种新的医疗机械、药品等层出不穷,医保目录库也逐渐扩大,这对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的医保资金管理人员缺少专业性的医疗知识,在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无疑给医保资金管理工作造成较大的困扰。

  2.医保资金预算管理不够科学

  从医院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医院每年都能够超额完成医院的总控预算,然而在将医保费控制在医院考核指标范围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医保资金缺少科学的预算管理。很多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不熟悉国家医保政策,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医保财务预算的重要性,将医保财务管理与医院临床科室财务管理混淆,在预算编制上太过混乱,不够科学,后期也没有实行有效的实时监督,导致实际与预算存在偏差。

  3.医保资金核算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预算会计工作往往依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通过差额预算拨款补助的形式,根本没有全成本核算的意识,也没有相关的知识。由于现阶段采取不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能将会计核算当作医疗费用的核算基础,在核算医保受益对象的分配费用以及成本过会层中没有考虑到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导致医保资金成本核算目的无法实现。

  4.缺乏完善的医保资金内控制度

  医保资金管理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预算、核算,更需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现阶段医院医保资金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也没有完善的会议审批制度,在决策方面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由于医保资金付款审核审批不够健全,在监督上也较为松散,有时甚至会出现违纪行为,导致医保资金流失,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

  1.加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

  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不断出台的新政策也给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管理部门需要引导财务人员认真的学习医保政策,提升自我的业务素质以及政治觉悟等,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度执行。作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掌握资金管理的方法,还需要对医疗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医保费用核算过程中,能够保证医保拨款情况核对的有效性,对医疗活动费用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强化医保资金预算的科学化管理

  在实施医保资金预算管理过程中,作为医院医保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将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核算、考评等当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每一个系统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医院各个临床科室之间需要全面重视医保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医保资金经营活动,各个部门需要将其实际资金情况等反映出来,合理的编制预算,然后根据预算编制对不合理的支出结构实施调整,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推行医保资金全成本核算

  医保财务部门需要利用全成本核算的方式,核算医保项目,对医疗服务的成本实施准确的测算,提高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的准确度。医院开展全成本核算应实施统一管理,规范核算标准,明确费用控制责任人,将医院经济活动各环节全部纳入核算范围,最后形成诊次成本、病种成本和医疗项目成本等。医院全成本核算应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院科两级全成本核算结果保持一致、医疗全成本核算数据与医院会计核算数据保持一致。财务人员应对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流程进行考核、评估,将医疗服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财务指标对医疗服务效果进行量化,为政府部门进行价格调整、制定医保定额提供科学依据。

  4.健全医院医保财务内部控制与管理

  医保资金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必须建立在相关制度下。目前,医院需要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对医保相关费用的审核、申报等工作环节进行确认,执行实施监督与管理,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可靠性。这样还能够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保证财务核算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同时在医保覆盖范围日益扩大的今天,大大增加了医保工作量,财务人员需要更加细心,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们对医疗保险事业也更加的关注。但是,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尚且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财务管理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壮大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提高医保资金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医保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3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4

  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医院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医院经济业务活动、资金运动情况的重要证明。

  二、医院会计档案工作,要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医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结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四、医院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措施。

  五、借阅会计档案必须有登记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 医院根据《会计法》规定配备专职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 医院设财务部,隶属医院集团财务部直管,根据本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出纳人员。

  第六条 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医院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医院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医院经营、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医院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医院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医院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医院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集团财务部是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八条 集团财务总监兼管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医院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日常报销业务过程中,对所有原始票据务必进行祥细审核,并要监督经办人员完善票据签字手续,在对票据金额、真实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第十条 财务主管会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协助要协助主管会计定期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申报工作,并负责信息部门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医院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十四条 医院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集团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报告。医院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医院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财务总监进行监交;财务部主管会计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董事长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十七条 医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医院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九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医院记帐方法的采用必须具有连续性。

  第二十一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二十二条 医院对医院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医院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四条 医院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五条 凡与医院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设备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二十六条 医院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二十七条 医院对外地市(或省)的投资或在外地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二十八条 长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二十九条 医院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医疗设备;

  3.办公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三十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3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3年;

  4.其他设备3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一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医院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十三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四条 医院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6.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7.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8.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六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三十七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和密码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八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银行帐户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九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四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1000元以上的,各部门业务人员必须逐项跟踪其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部门经理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

  第四十四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四十五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医院内部各部门私设小钱柜。

  第四十六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四十七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第四十九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五十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等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名,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一条 经营业务过程中的介绍费(或手续费)等,必须另付说明报医院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二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医院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医院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由主管计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五十三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报销。

  第五十四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由总经理审批后在福利基金列支。

  第五十五条 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五十六条 医院对外的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医院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医院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 下属医院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医院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第五十九条 严禁下属医院或医院内个人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六十条 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如总经理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六十二条 医院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六十三条 医院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四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五条 医院对业务人员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集团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六条 各部门的年创利应由部门经理在年初提出方案,年底奖励按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具体提取比例由综合办公室同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七条 实行承包经营与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八条 医院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六十九条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管理

  第七十条 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库管人员必须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

  第七十一条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由会计会同库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低值易耗品盈亏表上报综集团财务部。

  第七十二条 对低值易耗品的盘盈盘亏,库管人员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

  第七十三条 对低值易耗品盘亏在100元以下者(含100元),由财务部审核后处理;100元以上的须报会计师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四条 医院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七十六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收银员的部分规定:

  1、给患者提供医疗和药品收费清单。

  2、主要药品、手术、检查、床位收费标准公开。

  3、不超标或乱收费。

  4、张挂常用收费价目表。

  5、建立医疗收费监督卡,公开医疗服务内容和价格。

  6、公布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7、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或增加临时收费窗口。

  8、传递零钱或票据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挂号处人员行为规范:

  1、挂号快捷、准确。

  2、病人问询时解答准确,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为初诊病人填写病例封面。

  4、挂号地点张贴专家、专科门诊、急诊一览表或就医指南。

  5、主动告诉患者就诊室的楼层和地点。

  6、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增加临时挂号窗口。

  7、传递零钱或票据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8、便民开药,不用挂号。

  9、窗口实行限时制度,挂号等候时间不超过1分钟,划价不超过2分钟,收费不超过3分钟。

  收费处工作制度:

  1、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做到文明礼貌,有问必答,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2、上岗,上岗必须着工作服。

  3、收费时要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4、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必须坚持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5、每日所收款项必须当日上交财务部,严禁将公款私借他人。下班后收费员周转金需存入保险柜,有专人负责保管。

  6、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7、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8、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高度树立工作责任心以及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2、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脱岗而制造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接待患者要态度热情、和蔼办理,出入院做到准确、高效。

  4、住院收费处对抢救患者和危重患者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治疗原则,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要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平诊住院患者,应从严掌握,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6、住院收费处要定期打印出预交金不足的患者名单,通知有关科室并填发书面通知单,通话患者及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防止医疗欠费。

  7、患者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若预交金收据丢失,必须出据单位证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8、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9、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10、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6

  1、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从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或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支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医院收入预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簿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

  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要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组成,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财务处出纳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帐。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

  严禁私自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5)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

  (6)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合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医院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医院领导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2、支出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和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1)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医院成本,促进医院工作。

  (2)定员定额管理

  定员管理

  根据规模大小(主要是开放床位数),业务工作量多少,及科研教育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人数,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等手段尽量减少人数,降低人员成本。

  定额管理

  医院对各项消耗实行定额管理,主要内容和方法有:

  与职工人数成比例增减关系的费用,以职工人数作为费用定额的计算单位。如人员经费、公务费、行政办公用水电费等支出。

  与业务量有直接、半直接关系的费用,以业务量作为定额的计算单位。如业务用水、电费、业务印刷品费等,把业务量如床位数、门诊人次等作为计算单位,制定相关费用的定额。

  与某项业务收入成比例关系的费用,以该项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制定该费用支出定额的计算依据。如放射材料费支出、化验材料支出、氧气费支出、血费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等。

  与实物消耗量有关的费用,以根据实物消耗量结合实物的价格计算制定。

  与建筑面积有关的费用,以单位建筑面积作为费用定额的计算单位。如房屋修缮费、基建投资等。

  总之,制定费用定额,要结合费用性质选择适当的计算单位方法。定额确定后必须认真执行、应

  及时将定额指标下达到有关科室或个人,定期进行定额的统计、考核、分析,并做到奖罚分明。

  (3)实行成本核算

  医院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医院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4)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拔入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专用资金。医院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项目,须经医院有关部门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医院须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理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医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对重大的开支项目,计划安排和支出决算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医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医院的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尤其是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性支出,应严加控制,不得以领代报,以拔代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医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防止消费基金过快增长。

  购买国家专项控制商品及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规定报批。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7

  1.使用真实姓名及操作密码登录财务应用系统,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及财务部门分配的使用权限进行操作。

  2.负责账前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确保输入机内的会计凭证准确无误。

  3.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科目代码使用的正确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4.负责输入数据的审核,审核机内凭证并操作系统进行机内记账,同时审核机内账簿的登记情况,如有错误及时提示相关操作员进行修改。

  5.审核各核算管理操作员编制的会计报表,确保表内数据和表间勾稽关系的正确,如有错误及时提示相关操作员进行修改。

  6.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和补齐后再行审核。

  7.对已审结束的机制凭证需要做弃审操作的,须经有关财务领导的审批。

  8.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账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9.签认各核算管理人员输出的会计凭证、账簿及会计报表。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

  随着新制度进一步推广,我国医院财务领域也逐步地加快了新制度的建设。自从新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医院财务管理创新性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医院财务是影响医院效益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于医院的社会效益以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做好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对我国整体的医疗民生事业的推动作用尤为突出,直接影响了医院能否顺利地为人民生命健康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医疗各项政策中的关键组成内容。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一部分医院财务管理不能充分地发挥出其职能作用,仅仅起到了日常财务管理一般性作用。例如对于医院资金安全方面的管理、医院资金的日常报销、医院科室的成本预算控制等多个方面工作内容,基本上明显落后于新制度对于医院财务管理所提出的基本目标。因此,当前在新制度这一基本环境下,我们必须要不断地创新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模式,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管理创新对医院财务的影响:目前管理创新对医院财务在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管理创新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医院的接受度。随着时代的不断变换,各种财务模式不断出现,然而尽管创新性水平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很多的客户最熟悉、信赖的依然是传统的财务模式。不仅仅是因为财务业务的习惯问题,也是处于对业务的安全方面考虑。我国医院财务在管理创新方面大多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各种创新措施的反馈效果并不太好,在管理创新的宣传以及推广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创新的表现是互连网财务系统,这给医院财务在效率上同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网络角度来看,一些学者认为网络财务是管理创新蓬勃发展下的一种产物,可以很好地降低财务的人为干扰化,在降低医院财务管理成本的同时降低医院财务面临的风险。但是,在管理创新对医院财务的影响的同时,我们要考虑到管理创新的分类以及管理创新的性质问题,在面对不同形式的管理创新,往往对医院财务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二、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医院财务管理一直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管理制度不够透明,没能实现民主全民管理。很多财务自主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大多形同虚设,对医院财务管理只是由部分人员安排决定,管理制度的公开化、规范化没能得到落实。还有部分地区的医院财务管理方式落后,仍然缺乏创新性,经常出现账目混乱、账务丢失情况,给管理报表统计计算等带来极大的不便,使得管理工作效率低下,资金管理不便利,人力资源上也存在浪费,给医院财务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避免了一些突况的发生,完善创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对促进医院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缺少专业的财务人才:近些年来,随着医院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已经把解决好医院财务问题作为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专业的财务人才缺失始终是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一些医院的财务人员中包括非专业人员职务状况,对财务专业知识比较匮乏。此外,医院财务内部缺乏专业软件,管理工作效率低,容易出现突况问题。

  3、财务监管流程不规范:在医院财务监管管理中,资金检查是基础,是医院财务规范管理的保证。然而,现在医院财务监管管理存在严重的资金检查问题,很多医院财务监管部门对资金检查不够重视,把关不严,造成许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出现。比如说,现在部分地区的医院存在违规的形式化检查以及不合规定的支出,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具有不好的影响。因此,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必须要加大内部资金检查的管理力度。

  三、新制度下如何开展医院财务管理的职能拓展:

  1、积极落实新的医疗政策配套制度:由于当前处于新制度的环境之下,因而公立医院在整体的制度方面正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国家卫生监管部门属于是医院的管理者,必须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积极的建立一些制度来推行新制度的实施进度,形成一套医疗政策系统,进而促使医院的各方面的稳定运行,这样有利于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一种制度上的要求。其中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属于是医院经济工作的主要方面,必须要格外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属于医院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基础,能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发展状况。所以说我国相关管理部门除了要推动新医疗政策的落实,同时还需要同步的形成一些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进而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在新制度的规范下更高效的开展,改善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中的一些缺点。

  2、改革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就需要不断地完善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财务部门充分地发挥其管理职能。除此之外,上级方面也应该在政策上给予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一定的支持,及时地对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加强财务管理部门与其他医疗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使其能够协调发展。上级部门必须要全权负责所管辖医院的财务管理的推进工作,加强财务规范化宣传工作,要采取成立领导小组的方式,负责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3、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随着医院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财务管理的专业人才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懂得基本的计算机使用原则,尤其是于账目处理相关的操作,此外基本的会计知识也是必须的。这就需要加强对专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人员的从业素质,各医院应该统一招聘优秀的从业人员,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明确医院财务管理人才培训的重要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人才培养目标必须要符合医院发展的需要,培养高素质专业型财务人才,这一类型的财务人才未来不是从事一般的工作,而是从事医院财务新制度发展的推进工作。这就要求这些财务管理人才除了有实践能力,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做到在实践中应用和创新。所以,加强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符合医院未来发展的需求。

  四、结束语:据调查发现,部分比较落后的地区医院仍然没有实现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创新性发展,忽视了创新性的重要性,也没有积极地利用创新性开展实际的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行各业对于财务管理方面都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其管理模式,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亦是如此。部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无法满足医院运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些逐步暴露出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财务管理的模式,规范财务工作,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不断进步发展。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9

  20xx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4、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5、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6、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7、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3、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4、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5、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7、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 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8、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9、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11、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1)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①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②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2)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3)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12、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1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0

  一、民办非营利医院对卫生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顾名思义,民办非营利医院就是由民间资本投资,依法登记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主要由原公立医院民营改制后变更、新登记设立。部分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在提供特色诊疗服务、引进医疗新技术、开展医疗新项目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探索。在方便群众、造福人民、缓和医疗供需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促进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当前民办非营利医院主要政策环境:

  1、执行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和住院病人收费清单等制度,享有比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更为宽松的价格政策。业务盈余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费用后,可向出资人分配。

  2、民办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开设与其类别和功能相适应的诊疗科目,鼓励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与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比有更为自主的医疗设备的配置权。

  3、有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也可以进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4、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所规定的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自产自用制剂、经过相关税务部门认可直接用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非医疗服务收入,自用的车船、土地以及房产,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接受的社会捐赠均可免税。

  5、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可申请医保、新农合等定点单位,其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各类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市场。

  三、部分非营利医院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行为不规范,诚信缺失,公信度差。部分民办非营利性机构通过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夸大疗效、欺诈宣传,对介绍患者至其院就医的乡村医生、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等一切可能接触患者的人群支付一定比例的送诊业务费,甚至动用医托等方式招揽病员,在治疗过程中大处方、滥检查、巧立明目收费,并竭力鼓吹自己的能力、水平,诋毁其他医疗机构。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侵害了患者利益。

  2、业务盈余分配不规范。投资者任意享用经营利润,不能遵守“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费用”的分配原则,致硬件软件投入不足,发展无后劲。

  3、生存发展方式不当。重宣传、重炒作,轻业务能力的真实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治疗效果不佳,难以从整体上提升医疗水平。

  4、不能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取得他人医保卡后,办理虚假住院手续,任意放大医疗费用,存在骗取医保金的现象。

  5、利润最大化成为经营目标,背离“非营利性”。一方面享受着税收等非营利性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不能严格遵守非营利性医院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要求。

  四、当前对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监管现状:

  1、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低。民营医院财务和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民营医院的财务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账务处理缺乏规范性。大部分民营医院只有一个统计人员,很多是由办公室人员或会计、出纳兼职,有些是医院里的护士、护师人员转岗过来,业务参差不齐。一些民营医院为了节省开支,不但不引进高学历的专业会计,而且现有的会计还要身兼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总体上来说,水平不高,平时工作内容多,压力大,无法系统有效地进行业务学习;再者,会计和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缺乏医院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这也造成一些地方目前统计业务培训难以开展的原因,会计和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难以提高直接影响了民营医院统计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改革政策研究的分析与决策。

  2、对财务管理重视不足,缺乏管理意识。财务制度缺失,业务流程不合理。很多工作量不大的工作都由一个人兼任,甚至收款付药都由可以兼任,违背了内部牵制的基本原则。结果是会计库存总账与仓管员明细账“牛头不对马嘴”,谁错了都不知道,财务会计保护资产的功能已被。经营者关心是主要是现金,有的经营者自己充当出纳、会计,认为只要将钱管好,其他都不重要,现金由一人支配,财务监督不起作用,财务记账成为表面文章。

  3、外部财务监管缺失。因为是民营资本,财政部门不过问,审计部门不过问;卫生主管部门只对其业务进行监管,关心卫生统计性指标,对其财务管理不过问;因为是非营利性机构,纳税义务少,税务机关不过问,结果导致监管缺失。

  4、无法正确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所需要的财务及统计数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民营医院应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会计信息资料。然而近几年随着医疗改革的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由原来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变成执行公立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民营医院仅是可以参照执行,也就是说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没有统一的口径。民营医院缺乏一套统计格式、统一口径、统一内容的报表体系。所以,目前民营医院提供的报表数据,既无法直观反映各自医疗行业的业务特点,又与公立医疗机构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已无法满足政府及社会对民办医疗机构会计信息使用的需要,同时也违反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明晰性的原则。

  五、加强财务监管,纠正存在问题,保证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1、加强财务监管对民办非营利医院的意义:体现非营利性宗旨。规范地处理一个组织的收入和支出项目,会一目了然地体现其组织活动是否符合宗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由于资金的有限性和目标的高尚性,通过严格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非常必要。一个好的财务管理系统,不仅能够保障项目所需的收支,使组织处于安全运作状态,通过成本分析,预算监督等环节,还能够提高项目资金的运作效率监督医院的运作。财务管理记录了组织的日常活动情况,通常对财务情况的监督,可以从一个侧面监督组织的运作。避免发生非正常甚至非法的驱利性手段的使用,将主要经济资源放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上来,保证医院持续健康运行。

  2、加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财务监管对医疗事业发展的意义:促其规范执业行为,让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成为其生存手段、目标。为同业医疗机构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净化了医疗供方市场减少促利性短期行为,保留充足的发展资金,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其发展提供动力,为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供资金保证。满足人民群众长期的医疗服务需求,维持医疗服务供应的稳定性。实行健全透明高效的财务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加人民群众对医院的认同,提高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公信度,利于对外树立形象,为医疗行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3、加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财务监管的建议:

  (1)完善配套文件,就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收支、业务运行、结余留存比例,可供投资者分配限额等作明确的界定,并进行年度审计,以确认其是否完全遵守非营利义务。对挂着非营利招牌,享受非营利政策待遇,却又不按规定享受营利结果的,取消其非营利性登记;对严重违规、违法开展医疗业务的逐出医疗市场。

  (2)政策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方面要提高民营医院经营者对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目标责任制,从目标管理入手,达到科学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分配、绩效管理等;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规范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建立约束机制、加强会计监督,增强财务管理对医院发展形势的战略选择与设计。

  (3)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队伍素质。首先是配备配强财会人员,加强会计人力资源的投入,物色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职业道德素质,增强风险和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以适应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其次是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法》的规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维护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正当利益。

  (4)加强外部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作用。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民办非营利医院外部监督机制,从外部对民办非营利医院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执行可信度等方面进行常规监督,以民办非营利医院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对医院发展战略、经营活动、业务流程、业务结余、结余分配等情况作重点监督。

  总之,民营非营利医院的正常发展事关医疗市场秩序的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是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要正视体制性、机制性的完善问题,正确引导,加强监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价格降低,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只要所有医疗卫生工作者共同努力,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就一定会健康发展,并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会计法》和《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⑴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⑵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等其他会计账薄。

  ⑶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⑷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是本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本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各项工作,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负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档案组卷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组卷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二、会计档案的外借、查阅制度

  1.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2.本院有关部门人员查阅、复制、摘抄会计档案,须有该部门负责人批条,财务科长签署意见,档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3.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签署意见,档案室主任批准,在财务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查阅。

  4.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复印、摘抄,应征得财务科长同意,必要时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时须在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经审核无误,并盖上档案室公章方才有效。

  5.上级有关部门需查询、检查时,应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在指定地点进行。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满,拟销毁时,由财务科会同档案室提出建议鉴定报告,编制拟销毁档案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鉴定,认为确无保存价值后,报请院领导批准,并上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和备案后,方能按要求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保管期限满需销毁的会计档案中,如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以及其它有关部门规定需要抽出的凭证、资料,不得销毁,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应由财务科、档案室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五年。

  5.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制度要健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会计信息管理制度、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1、单位负责人对医院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医院会计部门、会计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医院会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总会计师应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省卫生厅财会管理中心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本单位重大会计工作并协助单位负责人对医院的业务发展、建设做出决策。

  3、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指导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本内部财会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医院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负责。

  4、会计部门是单位管理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密切关系,会计部门应与各部门保持沟通、密切合作,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即单位的的一切经济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其他部门为会计部门提供原始会计资料,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会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负责人、出纳、稽核、凭证编制、记账、报表编制、工资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往来业务结算、成本核算、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医院根据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合理确定财会岗位的设置,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具体内容参照《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遵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纪纪律,加强财务内部监督,防止舞弊等现象,在医院财务部门各岗位之间合理划清职责,并进行适当分工,避免或减少会计工作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内部牵制制度》。

  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稳定、持续的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五、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资金审批制度》。

  六、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根据相关会计法规,结合会计电算化管理以及前台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七、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的资产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成本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十、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制定本会计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照《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卫生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防患于未然,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参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参照相关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3

  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规定,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承办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执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簿制,配备财会人员,严格财务管理,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的检查监督。

  四、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贯彻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各项支出,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法人一支笔的开支审批制度。

  五、公司支付的工资包括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见习期临时待遇,在编学习进修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工资待遇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医药费、因工负伤和职工生活补助等。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七、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待业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费,并按规定执行。

  八、公司要按业务收入的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

  九、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税金。

  十、公司发生的物料用品,在领用后,一次性计入业务支出。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但领用数量较大的物料用品和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用,可采用待摊办法,摊销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一、公司的各项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账卡,做到账实相符。个人因工作需要,可以办理手续借用,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十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按原值的3%计算净残值率。

  十三、公司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十四、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环账准备。

  十五、公司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年终决算前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六、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切收入都要按规定及时入账。各项业务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不得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其他条件,也不得用降低收费标准的手段承揽业务。

  十七、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五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十八、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50%的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作为公司公益金和支付投资者利润。公司的各项税收减免要转作事业发展基金。

  十九、公司用于正常业务往来需要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参照同行业标准执行,并本着节约原则,指定专人按标准办理。

  二十、根据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规定,按业务收入的1%及时缴纳团体会费,并组织个人会员,执业会员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会费。

  二十一、加强现金管理,500元以上的零星采购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零星因公借款和外出借款,由借款人开据借款单经法人批准后方能支付,并要在业务终结后及时报账。严禁白条抵库。

  二十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省财政厅有关差旅费规定办理,并作以下具体规定:

  1、市区以外出差,每人每天按50元发给住勤补助;

  2、市内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午餐补贴10元;

  3、市区内交通费每人每月按20元补贴,包干使用;

  4、长聘人员住外地者,每年报销两次车船费;

  5、取暖费,降温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6、因特殊情况或执行急办任务等原因,外地出差乘座飞机、市内出差乘座出租车,须事先经得法人同意方能报销。

  7、市区以外出差,只计发住勤补助,不再发午餐补贴。

  二十三、按规定向主管会计师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二十四、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4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事财务工作,一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第五章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原始凭证、会计帐簿、财产物资、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得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另外对单位制订得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