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应制定规范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篇1
为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街道财务收支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制定本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做到应收尽收。
2. 各项收入的取得(包括非税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 涉及收入的合同,财会部门应定期检查收入金额和收入时间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坏账。
4. 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对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进行序时登记。
二、支出管理
(一)经费开支范围
包括工资津贴、各项工程款支付、预付款项、专项资金、因公借款、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等经费支出。
(二)报销审批权限
按照分工,谁分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1、办事处各科室及各社区单笔报告在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由分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单笔报告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办事处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2、办事处各科室及各社区单笔报告在1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由办事处主任签字,附主任联席会会议纪要,方可报销。
3、办事处各科室及各社区单笔报告在5万元以上,由办事处主任签字,附工委会会议纪要,方可报销。
4、日常性报销、按月按季度常规性报销,在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经分管主任签字后,直接报销。
(三)审批报销程序
1. 经常性日常支出,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在支出发生之日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餐费,在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接待并附上餐饮接待点菜清单。其审批报销程序为:
(1)由报销经办人取得原始费用凭证(原始凭证内容应填写清楚,必须使用税务认可的发票或收据)。
(2)所有经费支出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各办(室)和社区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注明用途。
(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各办(室)和社区相关报帐员在财务室办理报销初审手续。
(5)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6)财务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付款,单笔结算超过200元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
2. 各类工程项目款办理。达到招标金额要求的,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招标手续。在支付或预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提供该建设项目的预算及签订的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提供该建设项目的决算及审计报告书,并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其审批程序为:
(1)由收款方出具工程款收款凭证,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
(2)财务部门审核。
(3)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出明确签批意见。
(4)街道分管财务领导或经行政行政办公会和街工委会讨论决定。
(5)财务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予以付款。
3. 借款办理
(1)由借款人填制“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和预计结报(归还)时间。
(2)分管领导签批意见。
(3)街道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
(4)财务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预付款。
4. 实行报账员制
机关各部室、社区要指定专人为报账员,负责本部门所有报销账务。负责报帐的人员必须是社区“两委”人员,机关报帐人员必须是机关干部,并保持报帐人相对固定。
(四)报销单据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尽量使用打印票据。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素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购物发票应杜绝笼统填写(“办公用品”“副食”“文具”“日用品”“礼品”)等字样,需机打明细小票。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4.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及开支事由。
(五)票据报销规定
1. 按照《武昌区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区属预算单位公务卡进行强制结算,单次消费额度在2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预算单位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或公务卡提现结算。公务卡刷卡消费、结算、报销,票据均要求附有POS机刷卡记录单、发票,财务人员方能受理,否则财务人员将拒绝受理。
2. “专家评审费”、“讲课费”等必须附授课人、评审人姓名、技术职称、活动计划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
3. 除财政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以外的所有补贴与奖励均要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才能发放。发放到个人的必须造具名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发放必须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办理。
4. 不得报销私车加油票据,不得用公款购有价证券(如购物卡、代金券),不得购买各类纪念品、土特产和景区门票等。
5. 加班、值班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安排盒饭,标准为不超过40元/人,报销时应附上加班事由、时间、人员名单或考勤表等。
6. 培训费报销必须附相关培训通知、方案或报告等依据,培训费标准不得超支,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7. 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或达到限额标准的物品,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办理。不符合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维修及服务费需附合同、结算清单和经费使用报告等。
8. 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维修、电脑耗材、机关日常保障用品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办,需要时直接领取,并做好登记,报销时须附送货明细,并有收货人员签字和送货单位公章等附件。
9. 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公务接待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事先报街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再实行“公务卡”消费结算,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接待人数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越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同城接待(武汉市主城区均为同城接待范围);每餐每人不超过80元(不含酒水)。
10. 车辆维修必须到区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费用报销需提供维修申请单、结算清单等附件。
11.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禁列支“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武组民〔2014〕47号)”中规定的负面清单内容。在报销惠民资金时,先经公共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惠民项目的工作人员初审并会签证明,发票上要附报告、预算、明细、活动记录及审计报告。
12. 支出广告宣传(展板)、维修工程、清运垃圾服务等支出时,应在报销单据上附对比照片作为付款依据。
13. 因公出差费用报销时需附出差任务批准书,按上级规定出差费用标准核销。
14.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因公借款必须说明用途并经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借用,还款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的要向分管财务领导说明情况,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有关规定
1.建立财务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财务室每半年要向党工委做一次财务分析报告,每季度要向街主要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报告全街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向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通报本部室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反映财务收支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并积极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使用经费的意见和建议。
2. 不允许大额支出采用拆分开具发票的方式降低消费金额。不允许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等方式来规避相关规定,要一事一结。
3. 签字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周四下午,报帐时间为每月8-25日。26日-次月7日为财务室整理账务和处理相关业务时间,因特殊原因要签字报帐的须事先与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室联系。
4. 各部门必须在发生费用的当月内报销。有特殊原因的,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5日,超过时间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办事处说明原因后方可报销。
5. 单位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