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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04-22 12:22: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场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商场管理制度2

  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关系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发展的要求,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移交人事部)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罚30元)

  3、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违者罚50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

  5、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罚100元/次)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违者罚5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100元/次,累计3次职工移交人事部,信息员退回厂家)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饮水间,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50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50元/次)

  10、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违者罚100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者罚100

  元/次)

  13、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100元/次)14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100元/次)

  15、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16、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奖励50元/次)

  17、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50/次)

  三、服务纪律

  1、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正确运用。

  2、员工应按规定及制定路线做好退场及进场,退场不得携带商品。

  3、早进场后,不得出现坐柜、嬉笑打闹、化妆、聊天、串岗、吃零食等违规现象

  4、中午、晚间用餐及休息时间没有空岗、空柜、迟到、早退现象,员工休息后准时回岗。

  5、员工下班后,不得着便装在营业现场滞留,交接工作或参与销售,如需加班必须着工装、佩戴胸卡

  6、工作时不允许有抓头皮、抠鼻子、挖耳、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看书报、唱歌哼曲、照镜子、抠手、抠脸、拖拉鞋、涂抹化妆品、剔牙等不规范行为。

  7、员工不准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私客及逗小孩。

  8、营业期间禁止员工现场换装。

  9、员工在销售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代替顾客保管、看护财物。

  10、员工不得坐姿接待顾客或因结账、制表、点货等怠慢顾客。

  11、专柜营业用电脑或电脑类商品只允许安装体现商品功能的相关程序、软件,不

  得随意使用游戏、QQ、MSN等娱乐性程序及软件,禁止工作期间利用专柜电脑网络,看电视、收听(收看)娱乐性影音文件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员工不准着工装、工牌在商场周围聚堆说笑、抽烟或长时间闲聊。

  13、员工等候顾客是站姿标准:两肩自然下垂,两手在身前交叉或自然放于身体两侧;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端正,不随意倚趴货柜、开票桌、立柱等。

  14、等候顾客时保持自然站姿或从事简单的整理工作。员工两人以上应分开站立,并处于让顾客看到的明显处。

  15、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行走、观看及购物。

  16、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近员工代看。

  17、员工不准在卖场内佩带、使用手机。员工岗上需接打固定电话应标准站姿接听或拨打。

  18、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早迎宾,晚送宾,遵守早晚迎送宾纪律。

  19、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客办理会员卡或将会员卡积分积入自己卡内。

  20、员工不得在卫生间内休息。

  21、员工不准着工装乘坐卖场内的客用电梯或与顾客争道抢行、推挤、扒拉顾客。

  2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或制止拾荒、吸烟、采价、违规发放宣传页、利用中心经营场地从事违规销售等闲杂人员,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23、员工办事需通过卖场时,应成列行走,禁止成排结伴搭伙行走。

  24、员工应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营业期间严禁无故空岗、脱岗、串岗。

  25、按时参加早会、并做好记录,及时交接,做到内容清晰、全面。

  26、不得在专柜内堆放垃圾、杂物,发现专柜前过道有垃圾、杂物,员工应及时主动清理。

  27、工作期间文明送货、理货,禁止运送货物、理货期间大声喧哗。

  28、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货,应按规定路线使用四轮小推车在货梯上下货。

  29、厂家(厂家人员)在现场不得出现与专柜、临柜员工聊天、说笑或在现场吃东西等现象。

  30、厂家(厂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售后处理或在现场与顾客发生争执。

  31、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便装参与销售、私收款、私自打折,严禁进入商场调货。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33、员工不得有互相包庇、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

  34、员工外出商场应经管理人员批准。

  35、不准辱骂、纠缠甚至威胁检查人员及店内专管,不得顶撞领导或不服从管理。

  36、在服务过程中严禁与顾客顶撞、争吵或做出侮辱顾客的言行。

  37、不准随意讲价、打折扣、私收货款、挪用货款等;不准以工作之便优亲厚友。

  38、不准有问不答、答话生硬、以貌取人、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包括员工之间争吵打架)的不良言行

  四、员工形象

  1、员工上岗,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佩戴胸牌,须着公司规定工装或审批合格店服上岗,专柜员工着统一工装上岗,无破损、脏污、私自更换工装现象,穿着内套衣服不得露出领口、袖口、下摆,不佩戴有色眼镜。胸卡佩戴于左胸上方,不得有破

  损、涂改、串戴、卡壳上粘贴物品现象出现。

  2、员工不得有纹身,一经发现,责令下岗,整改后方能上岗。

  3、专柜确需穿着形象装,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穿着商场统一服装。

  4、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行;发长过肩10CM应扎束并挽起。

  5、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事宜,唇膏为自然红色,睫毛膏为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1MM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色。

  6、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一枚戒指、一条细项链。

  7、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3cm的高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色。

  8、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长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9、男员工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涂有色指甲上岗。

  10、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

  11、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

商场管理制度3

  一、计划管理

  保安部协助商场总经理制定本商场的安全计划。商场安全计划应是一个完整的计划,包括明确的政策及精心设计的程序、过程和活动,以确保客户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员工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以及商场财产的安全。制定商场安全计划,首先应对构成在商场内的犯罪活动、事故及引起对客户、员工、商场伤害及损害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然后结合本商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个部门、各个场所以及各项服务工作的安全标准,提出实际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办法,并对实际解决办法作系统的阐述,从而形成切实可行的计划。商场安全计划是指导开展商场保安工作及管理的总体性的基本计划。

  保安部应根据实施中所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种变化的因素,向商场总经理提出修改或完善有关保安工作的政策、程序、标准等方面的建议。在得到总经理认可后,负责对商场安全计划的修订。

  根据商场经营管理的总体目标,保安部要制定部门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除有计划地安排好基本的各项保安工作外,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商场阶段性的经营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保安部还应根据商场安排的对全局有影响的、临时性的专门工作或公安机关布置的专项工作制定专题计划,报请总经理后,在商场内按计划实施。

  二、组织管理

  根据商场的规模、等级以及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保安部内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和任职要求,建立和健全商场治安委员会、消防委员会等专项性的协调组织,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关的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商场保安工作网络。此外,还必须制定或不断完善有关保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人员管理

  选拔和聘用合适的人员上岗工作,加强员工对保安工作的责任心,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本岗位工作应有的职业态度、知识、技能。

  四、物资设备管理

  管理好商场中的各种安全设备及机具,使它们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通过定期或经常的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的要求和计划。

  五、协调管理

  商场保安工作涉及到商场各部门、各部位及商场外各有关机构和部门。保安部在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应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与联络,取得他们对商场保安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商场管理制度4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管理制度5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公司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公司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公司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公司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公司管理,享受其所在公司(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公司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公司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公司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公司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公司,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公司,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公司,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公司,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公司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公司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公司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公司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公司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公司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公司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公司自行负担。

  6、被招商公司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公司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公司,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商场管理制度6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商场管理制度7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商场管理制度8

  一、进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要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进入车场的司机需要按照进出场各项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车场谢绝证件、手续不全及无牌车辆、残缺漏油、漏水车辆进场停放。

  二、停车规定

  入场车辆停放好后,车主须配合车场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如有遗失,车场不负赔偿责任。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严禁任何人士在场内学习驾驶。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未按规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停车场概不负责:若造成他人人身、车辆或车场受损时,该车辆的车主负责赔偿,在赔偿损失前,车场有权拒绝车辆离场。

  进场车辆必须按标定的交通标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

  进场车辆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场内弃置垃圾废物,严禁在车场内乱张贴,严禁在场内吸烟。

  进场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场内的消防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车场保管费

  办理月报车辆的车主要带齐证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到停车场管理部门缴纳保管费和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车主,车场有权收回停车位使用权。

  车场保管费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月保用户按月交费,临保车辆则计时交费。车场凭票据放行车辆。

  车场有权在政府规定的限价内临时调整租金而无需提前通知。

  四:停车场投诉

  停车场员工实行持证上岗,任何用户对车场及其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车场办公室反应。

商场管理制度9

  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 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 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五、商场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商场管理制度10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商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商场管理制度11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行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商场管理制度12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商场管理制度13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营业厅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

  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殊情况上报审批);

  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

  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

  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

  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

  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

  二、生鲜/熟食防火:

  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

  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1.5米以上;

  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

  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

  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85%)过多存放;

  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

  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三、电气防火:

  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

  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

  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

  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

  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

  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

  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

  四、周转仓防火:

  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

  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

  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

  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

  保证已接电源线路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在仓库内使用一切加热产品‘

  禁止将易燃品、危险品混存;

  禁止挪动、遮挡、伪装消防设备设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灯灭。

  五、办公、财务、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区域违章使用电加热产品;

  禁止吸烟,私自动火,用电烧水;

  禁止在该区域进行风/电焊、切割、打磨作业;

  禁止在该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将烟头(宿舍)或其它火种扔进垃圾箱;

  禁止将人事档案、资料乱摆放,应设专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财务室存放大量现金;

  禁止挪动、伪装、遮挡、私自改建消防设施。

商场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导购员基本制度

  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促使各销售专柜业绩逐步提升,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上岗制度:

  1、导购员必须遵守所在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由导购员自负。

  2、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聘导购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公司为其办理统筹。

  3、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除特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提前离职外,其他作擅自离职处理。导购员离职前须做好交接等办理相关手续。

  4、各导购员请假、换班须经主营业务员同意。请假、换班两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5、导购员在工作期间因提高自身素质而考取的相应证书公司不作报销。培训费、服装费由公司承担,该员工工作满12个月后予以报销。导购员一年内离职或因违反商场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培训费直接在工资中扣除。

  6、各导购员叫货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

  7、各导购员加强专柜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二章导购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时间:

  不迟到早退,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商场规定执行。

  二、形象:

  上岗时必须穿着超市/商场制度上班,保持工作服整洁,发型美观大方,过肩长发须扎起,指甲必须保持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配饰,上岗时必须施淡妆。

  二、纪律:

  1、导购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后,公司也将进行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在没有顾客时,所有导购员应该定岗定位,不与其他专柜人员扎堆聊天。

  2、每天交接班时,每班必须交流虽遇到的事宜,确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无最新信息并负责跟进各种事项,交接内容请填写与交接本上。

  3、员工不得擅自更换上班时间,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批准后,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进行换班。

  4、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3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如果是病假必须在上班前2小时通知部门经理,并在事后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无病假单的作为普通事假处理。

  5、业务员留有暂时更改导购员工作时间的权利,以配合专柜营业工作(如每月导购员理会或促销)。

  6、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及商场上岗证,两项费用均由导购员自行承担。

  四、销售:

  1、每日清楚记录每一笔销售,将产品型号、数量、金额登记在日报表上。

  2、尽可能留下客人正确详细的联系资料,以便日后的客户服务工作。

  3、顾客要求退换货,必须及时同时业务主管确定后方可进行相关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生上述情况的,导购员须进行赔偿。

  4、导购员需保持专柜(道具、货品、柜台、灯箱、pop等)的清洁,柜内外无灰尘,玻璃上无指纹,柜台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5、导购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成列道具及货品。

  6、在营业过程中遇到某些顾客有过激行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必须先听顾客陈述再进行解释。无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部门负责人联系。

商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