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超市管理制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管理制度 1
理货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要点 :
1. 理货员有对商品进行验收和为顾客提供退货服务的工作职责
2. 对商品按编码进行标价和价格标签管理的工作职责
3. 有对商品进行分类,并按商品陈列方法和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包括补货)的工作职责。
4. 有对顾客的咨询导购提供服务的工作职责。
5. 有对超市内卫生进行保洁及商品防损管理的工作职责。
①废弃纸箱及时处理,严禁放入过道
②保管好本部门的工作用具、清洁用具,放于指定位置,打码枪和条形码必须保管好,严禁放于顾客随手拿到的地方。
日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要点:
1. 熟练掌握本岗位所经营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2. 经常性记录所经营商品的缺货情况,制定补货计划
3. 对商品和货架每间隔5-7天必须进行一次清洁,地面用具必须实行每天 清洁一次。
4. 搞好市场调查,掌握消费者需求,及时上报主管,制定新产品购销计划。
谁有超市的制度与管理办法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超市管理制度 2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超市管理制度 3
一、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
1、显而易见的原则
(1)商品的正面向顾客,价格清楚;
(2)每一种商品不能被遮挡;
(3)货架下层商品倾斜。
2、要让顾客伸手可取
(1)商品与商品之间留一小指头空隙;
(2)商品与层板间留一定距离;
(3)前挡是否会影响顾客取货;
(4)是否便于顾客放回。
3、丰满、层次感的陈列原则
4、适应购买习惯,便于顾客寻找
5、先进先出原则
6、关联性陈列原则
7、前置原则
8、相对稳定原则
9、可比性原则
10、安全原则
二、商品陈列的日常检查
1、商品正面是否面向顾客
2、价格标识是否齐备
3、商品有无被挡住
4、检查商品的拿取,放回是否便利
5、检查货架上面是否有空位,如有空位,即要补货
6、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7、卖相
8、检查关联性的商品陈列
9、检查海报,促销标识
三、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
(一)基本陈列法:把同类商品集中在一个区域
要求:
(1)同类商品;
(2)周转快的商品。
以下以高度为165厘米的货架为例,将商品陈列段合为4个段:
1、上段
上段即货架的最高层,高度在120~165厘米间,该段位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或有意培养的商品,该商品经过一定时间后可移至下一层,即黄金陈列段。
2、黄金陈列段
高度一般在85~120厘米间,是人们眼睛最易看到,手最易拿取商品的陈列位置,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高利润商品、自有品牌商品、独家代理或经销的商品。
3、中段
其高度约为50~85厘米,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商品的齐全性及顾客的需要而不得不卖的商品,也可陈列原来放在上段或黄金段上的已进入商品衰退期的商品。
4、下段
货架的最下层为下段,高度一般在离地约10~50厘米间,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易碎,毛利较低,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陈列一些消费者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
(二)特殊陈列法
1、堆头陈列法
要求:
(1)应季性,畅销性,特价,卖相好,陈列量大;
(2)要放醒目的地方。
2、大筐陈列法
商品次要,平价,卖相要求随意性,次要位置或特买场。
3、n架陈列
(三)其他陈列法
(1)悬挂或陈列法;
(2)定位陈列法,如:档口,服装等;
(3)比较陈列法;
(4)岛式陈列法:在商场进口处配置一些特殊陈列展台,应注意:经予一定空间,控制陈列商品高度;
(5)突出陈列法:在陈列商品前面将部分有代表性的商品突出放置,如:模特,t型架等。
四、基本操作
1、排列:将商品整齐规则的并排在一起称为排列,重点是排列整齐不杂乱或松散;
2、置放:将商品散开放置在陈列的容器中,注意上层商品需平整;
3、堆积:将商品由下往上按顺序堆积,重点是要创造立体感,要保持一定高度;
4、交叠:将商品交错的组合堆积为交叠,适用于形状不一或大小不一的商品;
5、装饰:在一些商品中放一些其他商品起点缀作用,目的是提高商品的可视率。
五、基本规范
正面朝外勿倒置,能竖不躺上下齐,左小右大低到高,标价商品对准齐。
六、破损控制
1、员工在搬运摆放商品时应注意商品特性,轻拿轻放避免人为破损
2、在仓储和领取商品时检查商品完好,交接记录明确
3、处理破损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批准
4、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湿度)
超市管理制度 4
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1、更换工作服,佩戴工牌,打卡签到;
2、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的规章,信息以及面临的问题;
3、进入工作现场,各部门分配工作;
4、清理自我负责区域的卫生;
5、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很多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2)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3)商品无销售报告。
6、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7、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
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
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8、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
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
2)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
3)坚持干净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
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很多畅销上官;
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
3)时刻坚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
1)全部售货区域坚持干净,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
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超市管理制度 5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超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2、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3、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超市管理制度 6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公司信念
2.1 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 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 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 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3.1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 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3.3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录用原则
3.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3.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3.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四条录用条件
4.1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4.2 试用期满考核
4.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4.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超市管理制度 7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9.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超市管理制度 8
一、店面员工岗位职责: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码放安全,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
9、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10、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二、主要工作:
(一)补货
1、补货时必须检查商品有无条码
2、检查价格卡是否正确,包括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3、商品与价格卡要一一对应
4、补完货要把卡板送回,空纸皮送到指定的清理点
5、新商品须在到货当日上架,所有库存商品必须标明货号、商品名及收货日期
6、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有空货架的现象
7、补货要做到先进先出
8、检查库存商品的包装是否正确
9、补货作业期间,不能影响通道顺畅
(二)理货
1、检查商品有无条形码
2、货物正面面向顾客,整齐靠外边线码放
3、货品与价格卡一一对应
4、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库存
5、不允许随意更改排面
6、破损/拆包货品及时处理
(三)促进销售,控制损耗
1、依照公司要求填写“三级数量帐记录”,每日定期准确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
2、及时回收零星商品
3、落实岗位责任,减少损耗
(四)价签/条码
1、按照规范要求打印价格卡和条形码
2、价格卡必须放在排面的最左端,缺损的价格卡须即时补上
3、剩余的条形码及价格卡要收集统一销毁
4、条形码应贴在适当的位置
(五)清洁
1、通道要无空卡板、无废纸皮及打碎的物品残留
2、货架上无灰尘、无油污
3、样品干净,货品无灰尘
(六)整库/库存/盘点
1、库房保持清洁,库存商品必须有库存单
2、所有库存要封箱
3、库存商品码放有规律、清楚、安全
4、盘点时保证盘点的结果正确
三、辅助工作:
(一)服务
1、 耐心礼貌解答顾客询问
2、补货理货时不可打扰顾客挑选商品
3、及时平息及调解一些顾客纠纷
4、制止顾客各种违反店规的行为:拆包、进入仓库等
5、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请求帮助或向主管汇报
(二)器材管理
1、卖场铝梯不用时要放在指定位置
2、封箱胶、打包带等物品要放在指定位置
3、理货员随身携带:笔1支、剪刀1把、手套一副、封箱胶、便签若干
4、各种货架的配件要及时收回材料库,不能放在货架的底下或其它地方
(三)市调
1、按公司要求、主管安排的时间和内容做市调
2、市调资料要真实、准确、及时、有针对性
(四)工作日志
1、条理清楚,字迹工整
2、每日晚班结束时写
3、交待未完成的工作内容,
四、仓库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2、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3、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4、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5、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6、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7、完成实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超市收银员岗位职责:
1、对顾客有礼貌,欢迎顾客光临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您、早上好。
2、顾客离开时要帮助顾客将商品装入购物袋内并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欢迎再来。
3、商品确认
(1)、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所发的广告或赠品确认后放入袋内。
(2)、装袋时避免不是同一位顾客的商品放在同一购物袋中的现象。
(3)、对体积过大的物品要用绳子捆好,方便顾客提拿。
(4)、提醒顾客带走所有商品,防止遗忘在收银台上的事情发生。
六、人员管理制度:
1、员工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2、按时打卡签到,迟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资
3、早退、请假应事先向上级部门请于批准,否则一律旷工处理
4、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规章、信息以及面临问题
5、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6、同事间协调工作,不情绪化工作
7、微笑服务,礼仪周全
超市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内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内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电话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电话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薪资
一、发薪日期
每月15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薪金。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金。公司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二、薪资系列公司薪酬体系分为三种类型:
1、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主要包括主管以上以年度为周期对其工作业绩水平等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酬的员工;
2、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主要指从事采购、行政、财务等行管类员工;
3、岗位工资制:主要指从事服务人员、保安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洁、理货人员等。
三、薪资结构
1、基本工资:为保障各层级员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设定,其数额与员工所处岗级相关。
2、岗位津贴:对工作超时间有弹性的行管员工给予岗位津贴,根据其工作特点确定等级,原则上不另外计算加班工资,如确实节假日工作时间较多,可适当调休。
3、职务津贴:为鼓励各层级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负起管理责任而设置。
4、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绩效工资:根据经营绩效,设置绩效工资基数,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将其职务效益挂钩。
6、考核工资:适用于岗位工资制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奖优罚劣上下浮动,以体现岗位职责履行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绩,考核工资扣罚标准可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拟定,公司核定后统一执行。
7、年终奖金:适用于中层以上员工,在工资总额中保留20%,年终时根据全年业绩考核挂钩上下浮动,以体现业绩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业绩。
8、特别奖金:适用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在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为公司创利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特别奖励。
四、薪资管理
1、薪资初定:新员工入公司时,主管以下人员工资由办公室会同部门经理根据有关标准和综合因素提出建议,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主管及部门副经理人员由总经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工资为初定岗位人员工资的80%。
2、薪资调整
(1)转正调整:当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后,其试用期工资即可调整为转正工资,若有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经总经理核准可适当升级。
(2)岗位调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薪资也相应调整。
(3)年度调整:公司每年根据物价等因素,经董事会同意,可进行薪资普调。
(4)特殊调整:对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或公司紧缺,关键人才,可由部门申请或由总经理直接进行调整。
3、薪资核算
(1)办公室按照《员工薪资标准表》作为薪资计算依据,并根据每次调整状况及时进行修订。
(2)缺勤扣款
(3)其他扣除项目:工资核算表中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其他管理处罚等
(4)员工正常辞职,在办理完所有规定手续后,公司于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按标准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在岗天数—缺勤天数)结算发放薪资。
(5)公司主动辞退的员工(因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被公司开除的除外),在员工办理完规定手续后,公司除正常结算工资外,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6)员工在当年12月31日前主动辞职的,以及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不享受年终奖励。
4、沟通:员工在薪资初定后,由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工资标准对员工进行谈话反馈;在薪资调整后,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与其进行谈话反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谈话反馈。
第五章福利
一、法定保险
公司对固定全日制用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公司福利
1、交通补贴: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交通补贴,具体金额为每月60元。市内办公事经总经理室同意好可以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对需在公司以外办理公事或业务岗位的员工,给予补贴。
3、误餐补贴:员工按考勤每天补助6元餐费。
4、劳保: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发放服装、劳动保护等用品,具体参见相关制度。
第六章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
1、公司将在新入职的员工培训结束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与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能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⑷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6、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毕离职手续,未办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离职手续包括:
⑴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离职交接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退还公司公物,并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⑸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⑹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⑺如与公司签订了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部门以上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4、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办公室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四、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办公室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章安全与保卫
一、安全保卫与消防
1、良好安全的环境和保卫体系是乐购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每一个乐购员工的重要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自身和同事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同时也应承担由于您的不慎举动而给个人和同事、顾客、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
2、担任领导职务的各级主管,在安全健康与保卫消防方面负有特殊责任,并应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来建立并保持一个安全与健康的环境。
3、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遭受伤害,或是发现他人遭受伤害,请及时通知您的主管和安全保卫部门。您在工作时发现任何事故的隐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规范,请及时提醒,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治安保卫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应佩戴公司的标识牌,请妥善保管和佩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此牌交还公司。
2、禁烟: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任何禁烟区内吸烟,并且只能在公司规定的时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区域吸烟。
3、检举与举报任何有损员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如果您发现个别员工、顾客的行为侵害了顾客、公司或员工的利益,请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反映,公司将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八章其他
一、培训与职业发展
1、培训: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的协调、统筹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岗位培训、员工基本素质培训、管理层培训、专业(行业)培训及其他培训等。培训方式可根据培训需要多样化。
2、职业发展:公司为每位员工拟定职业发展规划,员工可以通过岗位轮换增加自己的技能和工作经验,公司也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晋升通道。
二、考核奖励
1、公司在年度、季度、月度对不同层级员工进行考核,并与薪资挂钩。
2、对于基层服务岗位,公司每月评选星级员工,并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超市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 11
(一)核查经销商仓库库存,向分店要货单,核查分店库存,分析卖场商品实际销售情况。
(二)生成订单,打印订单,进货跟踪。
(三)新品进店:审核商品—收取进店费—确定销售价格——建立商品资料。
(四)原有商品:根据供应商调价通知调整商品基本资料和价格。
(五)继续销售。
超市管理制度 12
申请人:
1、进销台账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账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超市管理制度 13
(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十四)卖场内禁止吸烟,营业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监督。每日下班前在打扫卫生时应确认店内无顾客、无烟头,关灯后组长应再巡视卖场两遍,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闭店。
(十五)c区卖场由组长将电源、水龙头关闭;b区卖场由组长检查水龙头的关闭情况。
(十六)营业员的吃饭时间由各卖场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个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十七)营业员严禁在卖场接打私人手机;营业员不得进收银台。
(十八)营业员无班时不得来卖场。
(十九)营业员应监督厂家业务员在卖场的理货情况,严禁业务员随意调整商品摆放情况,营业员不得和厂家业务员嬉笑打闹。
(二十)营业员每周有一天带薪休假日,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当月无病、事假正常出勤者视为满勤,发放满勤工资;连续请假超过四天者,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二十一)严禁营业员随意串班,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店长请示。
(二十二)营业员如需购买经销商商品,需报至店长处,由店长统一安排购买。
(二十三)营业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两周通知店长。
(二十四)当班营业员如需购买卖场内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二十五)非休息期间,严禁营业员在卖场内任何地方坐着。
超市管理制度 14
一、超市员工
1、超市员工每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50元
2、超市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面,库存箱或商品应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超市员工每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超市以后,协助超市微机员理货,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况、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超市员工每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超市经理。然后由超市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超市负责并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超市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处罚金额:50元200元。
6、超市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超市员工应经常统计超市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超市经理,所报结果由超市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超市柜组营业额。
二、超市收款人员
1、应树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超市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及收款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假币、账目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超市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超市收款员私自退货(经超市经理同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员应保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的交接情况,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超市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短款或多款,数额较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超市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责任。
三、超市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章制度,对于超市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记点名,(和超市内部员工一起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出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超市内价格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超市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超市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超市内部货架牌面,除超市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超市整体形象,保持站姿,久坐3分钟以上者,超市经理将予以处罚。超市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超市经理共同予以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超市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格检查进入超市商品的质量(包装情况、生产日期、保质期)。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超市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超市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晚上八点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己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己的朋友进入值班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超市管理制度 15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