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化验室管理制度1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化验室管理制度2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3
(一)化验室主任、副主任
1. 在经理(厂长)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质量管理和本室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厂水泥质量达到两个100%合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水泥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组织起草和修改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报领导批准后督促执行。
3.及时掌握原燃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情况,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及时调整有关质量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车间不断提高半成品质量,充分发挥化验室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室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按期写出工作小结。
5.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质量方针政策、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常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广泛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6.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访用户,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7.合理配备全室各岗位的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全室人员的出勤、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8.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 技术人员(工艺技术员)
1.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制度,并联系工作实际向有关车间、科室宣传。
2.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协助主任起草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
3.掌握熟料、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三者的统计关系,正确制订混合材掺入量和水泥磨细度指标,为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组织生产及时提出方案。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日常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原燃材料、半成品的变化,按产品质量的要求,提出合理的配料方案及半成品、出磨水泥的质量控制指标,做好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工作。
5.经常了解生产工艺和外购原材料的质量变动情况,定期做小磨配比研究试验,掌握规律,指导生产,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工艺、新技术、新的检验方法,努力提高熟料质量。
6.参与走访用户,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7.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室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试验准确性。
8.按期提出月、季、年的质量专题总结,运用数理统计等方法,分析质量动态,为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
9.有权检查化验室各组工作,指导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工作,检查各组的抽查对比情况。
10.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水泥出厂质量管理员
1.在化验室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厂水泥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并留足富裕强度。
2.根据库存水泥的质量,正确下达包装库号、比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3.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检查包装标志,经常与经销单位核对出厂水泥回单。收集和解答用户有关水泥质量的查询意见和技术问题。
4.对威胁出厂水泥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水泥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对各级质检机构的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
(四)统计员
1.按时完成厂内质量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其他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数字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要清楚、整齐,发送到及时无误。
2.按统一表格负责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3.负责车间的质量考核统计工作,结果按时报出。
4.负责领取、保管化验室所用的办公、劳保用品等。
5.负责文件的收发、存放、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五)质量值班长(质量调度员)
1.根据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负责本班的质量调度和质量控制,在值班中代表化验室领导行使职权。对内有权临时调度本班的岗位工人,督促和协助各岗位完成各项任务;对外有权制止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制止无效可报告主管领导。
2.值班时应经常深入车间巡回检查,了解生产和质量情况,发现质量不稳定或质量指标完成不好时,应协同有关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迅速解决。
3.随时掌握原燃材料的质量波动情况,及时检查和调整生产控制指标,调整要有根据,检查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
4.要建立系统的生产控制台账或资料,及时作好生料、熟料、水泥等出入库和有关质量情况的记录。
5.组织每班抽查水泥包装质量,并计算合格率。
6.处理重大质量问题时要请示化验室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理,然后再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负责督促本班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制度,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搞好安全、卫生、节约等工作。
8.协助操作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取样、留样及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证水泥厂化验室取样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准确及时地整理生产控制记录,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时参加每天一次的质量碰头会。
化验室管理制度4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化验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1.8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原始化验数据。
4.化验数据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5.对于没有工作单及上级领导签字的样品的检验,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
2、化验次数:原则上每份样品至少化验两次,特殊情况待定。
3、每批样品的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4、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辨;
6、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7、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8、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和日期;
9、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10、做好当日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1、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化验室管理制度5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化验室管理制度6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化验专员务必服从领导安排,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化验员职责
1.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化验室环境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
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化验器材管理
1.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
进行清洁、整理。
2.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
确可靠。
3.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
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8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和销售部等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
三、职责
1、质检部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及发放审批工作;
2、质检部主任负责重要样品发放的审批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保证样品存档所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4、销售部负责对领用样品的维护工作(指内部标准样品),并及时归还;
四、样品的保存
公司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质检部统一采集、管理和处置。
五、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样品有内部标准样品和对外展示样品之分。
1】内部标准样品
1)内部标准样品作为公司产品的标准以实物存档和文字存档相结合的形式存在,是在以美国原有样品的基础上添加了本公司近年来生产和研发的新产品取样构成,它的内容涵盖了三大原材料的规格,生产
过程数据(生产技术部提供)以及后处理加工等以备为日后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标准数据支持。
2)内部标准样品的存档方式
存档方式分为实物存档和电子存档两类。
电子存档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数据、产品的后处理以及产品进行各种检验数据的记录。
2】对外展示样品
1)对外展示样品主要是以实物样式呈现在顾客面前,为客户要求产品的品质判定、色样、花型提供对比参照,从中挑选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以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对外展示样品的分类
对外展示样品也分为电子存档和实物存档。因为照片容易出现色差,所以电子存档现只以花型为主,可为远距离的顾客在挑选花型时提供产品照片。
实物存档按照功能分现为家居装饰、汽车装饰、地毯三大类。
按照制作工艺又可分为空气压花、热油辊压花、平绒、绒上绒和印染五大类型。
六、样品的采集
在公司科研成功并生产出新型产品后,由采样员对符合各项公司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新产品,按照一定的样品采集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采集。
采集后的样品实物存放于样品室内,样品上依次注明产品的名称、产
品的批次、所用原材料的规格、生产日期、各种检验数据、生产技术数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等。产品的相应电子数据信息存于公司产品信息库内。
七、外寄样品的管理
质检部在接到销售部的备样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及时准备所需样品,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备样。新产品样品的外寄一律经公司的领导批准方可。
八、样品的领取手续
质检部及时准备好样品后(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领导审核后方可备样),通知销售部领取,领取时在《样品领用登记表》表中签字,注明领用日期、领用人姓名,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填写领用样品的规格、颜色、花型、数量等。
九、内部标准样品的管理
内部标准样品因其对日后再生产的数据具有参考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1.2计量理化室负责计量理化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2涂装车间
5.2.1涂装车间化验室负责涂装化验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负责对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5.4采购部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1.2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备案,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6.2化学品的储存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2.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3.2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6.4化学品的使用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 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 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温度。
2.试验室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内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使用人签名。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检测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仪器操作说明进行操作,按仪器设备书定期进行保养,空调通风管按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5.仪器设备的零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保管好。
6.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臵,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检测完毕的试件集中堆放,每一周进行处理,处理地点必须是指定的场所,并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职业健康造成影响。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