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值班工作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班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值班工作制度](/uploads/00/d6c6b6c803_6136d9e1da57e.jpg)
值班工作制度1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语言要文明,待人要礼貌。
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对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及时报警。
外来车辆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严禁各种摊贩进入校园,禁止摊贩在校园大门前摆摊叫卖。
学员进出校门一律凭本人学员证。
每晚(包括所有节假日)22:30时关闭学校大门,22:30时后要进入校门的必须登记,累计三次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工作制度2
为了加强我分公司应急值守工作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分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中的应急事项是指涉及本单位的突发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二条实行国家节假日安全生产值守制,领导轮流带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
第三条值守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领导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守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应急值守人员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守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守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值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时,要提前请假,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并由调度室和办公室安排人员顶替值守,值守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守或值守期间无故离岗,必须严肃处理。
3、值守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经理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值守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守人员要爱护值守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守电话办理与值守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守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事故发展、救灾等情况,并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
6、值守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7、值守人员应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值守事项。
8、值守结束应填写值守记录,并亲自签名。
9 、非值守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值守室无故逗留。
值班工作制度3
为加强对堕却乡门卫岗位值班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准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值班室,严禁在值班室内进行影响单位声誉及形象的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值班,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院内的水、电等设施。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乡政府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勤扫。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乡政府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每日坚持打扫乡政府院内清洁卫生,定期维护院内绿化设施,始终保持乡政府大院内的卫生整洁干净。
2、对出入大院的`外来非机动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八小时外),并掌握其离开时间,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乡政府大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大件物品外出,必须凭证明或经领导批准,并经检查后方能放行。
3、熟悉本乡镇干部职工、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政府办事人员及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准在乡政府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乡政府院内。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股室站所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党政办公室,防止有关人员冲击单位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乡政府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乡政府大院。无人员加班时,晚上8:00应关闭电子大门;有人员加班时,待加班人员离开后,立即关闭大门。
6、严守大门,办公时间要求敞开大门,非办公时间大门虚掩,晚上8:00后关闭,次日早上7:00开门。
7、负责管理自行车及摩托车停放,做到车辆停放整齐,外来两轮代步工具禁止在乡政府大院内长时间停放。
8、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巡查中发现乡政府公物损坏时,要及时向乡党政办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组织扑救。
9、协助完成乡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须听从乡政府领导统一安排和调遣。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乡政府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乡政府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值班工作制度4
校长办公室涉及的值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总值班室值班和办公室值班的管理,根据要求安排校领导值班和全校各单位领导值班。
一、总值班和办公室值班纪律
1、遵守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值班,不得脱岗漏岗。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值班时,须经领导批准并确定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岗。
2、及时处理紧急事务。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做好值班记录。对重要的事件必须记录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要求及时整理相关信息,按照学校信息报送规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5、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未尽的事宜,且需要接班人员处理的,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6、保证通讯畅通。严禁利用值班电话闲聊。
7、总值班室不得留宿非值班人员。
二、总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学校工作日安排夜间值班,时间一般为下午19:00―次日上午7:00。节假日安排24小时值班。遇有特殊情况,值班时间根据校长办公室的值班要求执行。
2、基本职责。负责管护办公楼公共财产;检查和纠正安全隐患;掌握出入办公楼的人员信息;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其它有关事务。
3、执勤工作。按时关闭办公楼的各通道门;按时启动报警监控系统;做好巡视工作。每晚巡查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
4、紧急情况处理。遇有报警电话或其他紧急情况不能独立处理的,必须根据事件的性质向保卫处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校长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处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
三、办公室值班要求
1、寒暑假和其它节假日,办公室按照规定安排人员值班。
2、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学校要求安排人员值班。
四、安排校领导值班工作要求
1、根据上级部署和学校领导的要求,与党委办公室协调安排校领导值班。
2、及时将值班安排通知有关校领导,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规定上报校领导值班安排。
4、根据需要向总值班室提供校领导值班安排表。
五、安排各单位值班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部署,做好节假日全校各单位的值班安排工作。
1、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值班的各项要求。
2、做好各单位节假日值班表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向总值班室和其它部门提供值班安排表。
3、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值班情况的督察工作。
4、做好值班情况的信息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
值班工作制度5
版本号:1.0
管理须知文件SI01
编号:FY/SI0117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总则
1.1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
04:00—08:00,
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
00:00—04:00,
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
08:00—12:00,
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2.1.3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路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近岸及狭水道航行时,至少每二十分钟测定船位一次。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指示随时定位。
2.1.4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
2.1.5根据技术说明正确地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2.1.6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或变化。
2.1.7掌握每天气象报告的内容,经常注意风力、风向、气压的变化。当能见度不良等危
害性气象来临时,应尽可能测定船位,记录下计程仪读数,并应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和35两条规定。
2.1.8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及各种航行指示。除了有碰撞危险、救助落水者或发生意外危险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外,未经船长准许,不得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或(浆叶角)。
2.1.9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进行海图作业应限于极短时间并应布置值班水手注意了望。
2.1.10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2.1.11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
2.1.12当发生火灾、人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2.1.13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1.14夜间航行应布置空舵水手每二小时巡回检查全船一周,特别要注意防火,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1.15遇气象突变,尤其在大风浪来袭时,应派值班水手封闭各货舱通风口,并注意舱内及甲板货物有无松动移位现象。
2.1.16应按大副要求,正确使用和处理好设在驾驶台的监测、警报装置。
2.1.17指导实习生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和天体、物标测定船位。
2.1.18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如有要事,电话或派值班水手报告船长处理,以确保航行安全。
2.1.19如情况需要,船长随时可以接过指挥权自行引航。在此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船长如需要驾驶员恢复操作,应郑重交代清楚。船长对驾驶操纵负指导职责,但未明确宣布由自己指挥引航前,值班驾驶员仍应负责操作指挥,不应理解为已有船长指挥而放弃自己的职责2.1.20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的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注意观察各种联系信号,及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处理。
2.1.21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引航员领航时,不可疏忽了望,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
2.1.22在内河或港区内航行时,应熟悉并遵守港章及有关的专门规定。
2.1.23在有可变螺距旋桨的船上,每隔四小时(天气不良时每隔一小时)应将浆叶角角度记入航海日志。
2.1.24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2.1.24.1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2.1.24.2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2.1.24.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2.1.24.4到预料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2.1.24.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变化时。
2.1.24.6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2.1.24.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2.1.24.8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2.1.24.9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2.1.25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1.26接班驾驶员至少应提前五分钟达到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2.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2.2.1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2.2.2海图上的船位及求得的方法。
2.2.3主机转速(或浆叶角角度),实测航速及计程仪航速。
2.2.4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2.2.5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2.2.6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2.2.7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2.2.8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2.2.9舱通风、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船舶横、纵情况,当值的和下一了头水手姓名。
2.2.10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2.2.11船长的指示
以及应提醒下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2.3航行中值班水手职责:
2.3.1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到驾驶台做准备工作:
a.清洁驾驶台;
b.解除罗经罩等;
c.准备信号旗;
d.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e.驾驶员交代做好的其他工作。
2.3.2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a.收进弦外当水扳、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b.准备好引航员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2.3.3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空舵水手认真了望,经常检查航行是否正常,执行值班驾驶员的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2.3.4操舵水手对于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发出的舵令必须先复诵,执行后还应在复告一次。如未听清或不懂应立即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发现舵效失常应立即报告。
2.3.5夜间航行,每二小时由空舵水手巡回检查全船一周,检查防火、甲板、舱口、通风口、水密门、计程仪等,将检查情况报告值班驾驶员。
2.3.6进出港时,空舵水手除了望外,还应注意执行车、舵命令是否正确。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迅速准确地开关信号灯,悬挂各种信号,向舰、船降旗致敬。
2.3.7空舵水手应在交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驾驶员和接班水手。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到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
2.4航行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2.4.1电、磁罗经航向。
2.4.2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2.4.3海面情况及了头人员姓名。
2.4.4货舱通风情况。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等情况。
2.4.5航行灯及悬挂中的旗号、号灯、号型。
2.4.6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2.4.7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3.1系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3.1.1认真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体执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3.1.2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下货舱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3.1.3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3.1.4督促看舱人员认真看舱,及时布置具体的看舱重点,防止发生货损和偷盗。
3.1.5严禁工人在舱内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3.1.6掌握当天气象报告,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同装卸负责人联系,及时开关舱、防止雨湿货损。
3.1.7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抵离港前应看水尺记录航海日志。
3.1.8每个港口装卸货封舱之前,应下舱查看货物堆垛和绑扎情况。检查时还应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有无偷渡迹象等。
3.1.9督促水手按时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按照船长或大副的指示,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体平衡。
3.1.10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全网及系揽,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3.1.11遵守防污染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粪便、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3.1.12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揽均无影响。进行中还应注意查看。
3.1.13发生火警、人落水、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组织全体在船船员全力进行抢救。
3.1.14甲板上明火作业时,应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
3.1.15进厂修船期间,应经常巡视各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还应检查全船(机舱除外),消除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子。
3.1.16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的情况。
3.1.17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靠离时,应在首尾守望,采取各种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志,以备交涉。
3.2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3.2.1首尾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3.2.2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3.2.3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3.2.4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3.2.5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3.2.6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3.2.7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3.2.8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
3.2.9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3.2.10船长布置的工作。
3.3系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3.3.1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照明,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不准无关人员登船,来访者应问明情况才能引领会见。
3.3.2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揽、防鼠档及碰垫等。
3.3.3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尾推进器的安全,禁止与本船作业无关的船舶傍靠。
3.3.4凡有船舶靠(离)船旁时,负责系(解)缆,放好(收起)碰垫、绳梯、照明灯等。
3.3.5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告离时,应在首(尾)守望并采取准备靠把等防范措施。
3.3.6经常整理甲板索具、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及时悬挂各种旗号、号灯。
3.3.7经常注意装卸设备包括属具和索具是否正常,禁止违章操作。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3.3.8认真进行防火等安全巡回检查,尤其在夜间更应多加注意,若发生火警或其它意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并速报值班驾驶员或船舶领导。
3.3.9在加油开始时,尤其应注意附近水面有无油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3.3.10下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水手。交接工作应现场进行。
3.3.11认真执行大副和值班驾驶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3.4系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3.4.1涨落潮、舷梯、安全网、系缆、防鼠档及上下船人员等情况。
3.4.2悬挂着的旗号、号灯、包括锚灯锚球等以及周围情况。
3.4.3安全防火及有关要求。
3.3.4专用设备及绑扎器材的使用情况,开口舱及甲板和货舱照明灯。
3.3.5本班遇到的问题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3.4.6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3.4.7值班驾驶员、值班—水应根据以上规定将有关情况分别记录在《航海日志》。
锚泊中船长应注意的事项及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的职责
4.1锚泊时,船长应根据水深、底质和周围环境等条件选择良好的安全锚位,并结合气象、风流等因素确定锚链长度。及时布置锚泊值班注意事项,经常检查并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规定。
4.2锚泊期间,船长应注意下述各种情况,及时向驾驶员布置有关事宜或亲自指挥操作;
4.2.1每次抛锚或动链后,应督促大副或船尾操作人员认真检查锚机刹车带和离合器、制链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锚机和锚孔中间某一链环上设一明显标记(如绳头等),便于检查和判断有无溜链情况发生。
4.2.2随时注意观察和掌握气象、潮汐、周围环境等情况,要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减少首尾吃水差、减少受风面积、备另一只锚,乃至备车、动车等。
4.2.3注意船头调转方向,如锚泊时间较长又朝一个方向掉转,应每隔3—4天将锚链绞一次或者起锚重抛,以免发生链绞结或链缠锚等情况。
4.2.4锚泊在河道中,更应注意涨落潮时间、流速、水深、底质等因素,预备各种安全措施。此外,由于锚地狭窄,必要时应动用主机配合低潮转头,以防搁浅。
4.2.5在冰区,锚泊特别要警惕走锚、断链、丢锚等事故发生。
4.2.6如锚泊时间较长或船舶因风浪而颠簸,应每隔若干天(如4—5)将锚链松(绞)若干链环,使之改变摩擦部位,以防损伤锚链。
4.2.7锚泊装卸作业时,除考虑各种安全措施外,尤其应注意根据所增加的负荷,适当放长锚链。
4.2.8深水抛锚,应按深水抛锚的规定进行,以防丢锚、断链。
4.3锚泊值班时间
4.3.1船长可根据锚位底质、气象、潮流、环境和港口条件等因素,决定驾驶员和水手按航行班或系泊班轮值。
4.3.2在开敞锚地或底质不佳、周围环境复杂、回旋受限、强风急流、浮冰、能见度不良情况,应明确按航行班轮值。
4.3.3锚泊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水手可参照系泊值班时间轮值;如因天气等原因,可根据船长指示改值航行班。
4.4锚泊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4.4.1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使用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立即报告船长。
4.4.2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还应将锚位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
4.4.3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
4.4.4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机本船安全。
4.4.5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鸣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
4.4.6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判断对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一旦被碰撞,应将对方的动态和时间,以及我轮所采取的措施和受损情况等详细记录并画出示意图,以便交涉。
4.4.7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首松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备车等。
4.4.8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应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至少一次去船首检查锚链和锚机、锚装置的情况。
4.4.9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开亮各层甲板的照明灯,派水手分别去船首敲钟船尾敲锣。
4.4.10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靠船舶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及时松放锚链。
4.4.11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及甲板照明灯以及各种信号灯、号灯。
4.4.12认真执行船长交代的各项工作。
4.5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4.5.1锚位及锚链情况。
4.5.2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5.3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动态。
4.5.4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5.5天气情况以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等)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4.5.6有关装卸业务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5.7对于傍靠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4.5.8开启VHF并保持不间断收听。
4.5.9船长布置的有关工作。
4.6锚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4.6.1注意过往船只和周围锚泊船的信号和动态。
4.6.2按照规定或按驾驶员指示悬挂或开关各种旗号、锚球、号灯和灯光并经常检查是否正常。
4.6.3经常巡视甲板,查看锚链、锚机和锚装置等是否正常。锚泊在急流区域或遇大风浪天气,至少每小时巡视查看一次。
4.6.4出现各种危险局面时,按值班驾驶员的命令,迅速、正确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4.6.5能见度不良时,按章开亮甲板和上层建筑外部的所有灯光,并按值班驾驶员指示去船首敲钟和船尾敲锣(尾机型小船可在罗经甲板敲锣),注意周围的声影。
4.6.6装卸作业时,有关工作参照系泊值班职责并应注意本船舷梯的安全,与傍靠船舶间的系泊、碰垫、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牢固、良好,警惕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4.6.7执行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指派的有关工作。
4.7锚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4.7.1锚链及甲板情况: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7.2周围船(包括傍靠船舶)的情况。
4.7.3锚球及各种旗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7.4有关装卸方面的情况(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7.5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交代的有关工作。
5.航行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5.1航行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5.1.1值班轮机员负责领导并督促本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完成机舱内的各项工作。
5.1.2应急情况下根据驾驶台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并记入车钟记录簿,认真填写《轮机日志》,不得任意涂改。
5.1.3按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的工作参数范围内,保持油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气锅炉(或)辅助锅炉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1.4维护机舱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电设备、轴系的运转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即设法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5.1.5如果主机故障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并立即速报告轮机长。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员和轮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5.1.6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空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时,应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5.1.7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准备。除日用油柜驳油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5.1.8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领导值班人员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供应或停供所需的水、电、汽,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5.1.9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引火物。
5.1.10船舶发生紧急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分工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5.1.11三管轮值班时,轮机长经常下机舱检查指导,大管轮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管轮班人员下机舱接替,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5.1.12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5.2航行中值班机工职责
5.2.1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属分工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2.2经常检查辅机的运转情况,按时检查并记录辅机机油、燃油、冷却水、排气压力和温度等工作参数。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
5.2.3按时测量辅机机油,使之保持在正常的油位高度。
5.2.4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日用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
5.2.5管理好柴油分油机,及时分油和补充轻油日用柜并保持正常油位。
5.2.6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正常压力。
5.2.7保持废气锅炉(或辅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气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5.2.8负责清洗辅机机油、柴油系统的滤器以及机舱地板和集控室的清洁工作。
5.2.9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5.3.航行中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5.3.1值班机工应于交班前半小时(白天4—8,8—12班于交班前45分钟)通知接班人员,并做好交班准备。
5.3.2若接班人员因故不能履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不应向其交班,而应报告轮机长。
5.3.3接班人员应于上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看舵机、主副机、轴系、锅炉及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操作模式。各日用油、水柜存储情况、污油、水柜的液位和卫生系统处理的特殊要求,机舱污水情况、《轮机日志》的填写情况,发生问题汇总由接班轮机员提出,其中主要问题应记入《轮机日志》,双方如有争议应报告轮机长处理。
5.3.4交接人员向接班人员分别介绍。
5.3.4.1运转中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5.3.4.2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和注意事项。
5.3.4.3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
5.3.4.4驾驶台的通知或轮机长的常规命令和特别指示。
5.3.4.5任何潜在的不利条件及由此而采取的特殊措施。
5.3.5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才能下班。
5.4附则
5.4.1轮机长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到机舱指挥。
5.4.1.1进出港、过运河时。
5.4.1.2机电发生故障危及安全运转时。
5.4.1.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5.4.1.4应变部署时
5.4.1.5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5.4.2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应做到:
5.4.2.1出港定速航行命令下达后,应在机舱监督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a.调整主、副机燃油系统及轴承润滑和冷却所需油、水量、压力、温度(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船内制定的常用数据执行)。
b.调整废汽锅炉汽压,转换蒸汽阀门(有强制循环泵的应投入使用)。
c.调整扫气温度。
d.调整锅炉冷凝器循环水,使凝水温度达到所需度数。
5.4.2.2对燃油锅炉的油温、油压、风压和燃烧情况加以检查或调整,以便靠港后正常使用。
5.4.3电工在下述情况必须到机舱。
5.4.3.1进出港、移泊、过运河时
5.4.3.2电所设备发生故障危及航行安全时
5.4.3.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并在轮机长命令时
5.4.3.4应变部署时
5.4.3.5值班轮机员在电气方面有疑难时。
6.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6.1停泊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6.1.1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6.1.2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6.1.3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汽。
6.1.4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油污水排出舷外。
6.1.5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移注、排、灌压舱水。
6.1.6装卸货期间如起货机发生障碍,应组织力量抢修。
6.1.7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或值班机工有疑难时,应立即到机舱处理。
6.1.8若临时进厂修理,应认真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1.9加强机舱和舵机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晚间十点后,全面巡回检查机舱一次。
6.1.10主机试车、冲车、转车前,应通知并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1.11发生火警和意外危险时,立即报告轮机长或大管轮,并在船舶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
轮机部全体在船人员进行抢救。
6.1.12根据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按时做好移泊准备工作。
6.2停泊中值班机工职责
6.2.1除了履行在航行中的值班职责外,还应:
6.2.2经常查看辅机膨胀水柜,保持正常的水位高度。
6.2.3注意伙食冷藏机和空调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温度、压力、油位等是否正常。
6.2.4接到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后,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并由值班轮机员签字认可。注意防止含油污水排出舷外。
6.2.5提前半个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清洁工作。
6.2.6机电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6.2.7认真执行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6.3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6.3.1值班轮机员每天早上八时交班。
6.3.2值班机工按航行值班时间进行交接。
6.3.3交班轮机员和交班机工应向接班轮机员和接班机工分别介绍:
6.3.3.1运转中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6.3.3.2曾经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6.3.3.3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6.3.3.4安全防火及轮机长交代的工作或甲板部的有关通知。
6.3.4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下班。
7.相关文件
FY/SI0209《海图作业须知》
FY/SP0220《注、排压载水须知》
外来文件《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富远船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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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工作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停电、洪灾等),在应急处置期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三、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通讯保持畅通,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四、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五、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七、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值班工作制度7
公司全体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勤、请休假与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空岗、漏岗,更不得随意旷工。
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第二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计全公司出勤统计表与个人出勤登记表,全公司出勤统计表每月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留存。
第二章值班值宿
第三条值班值宿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夏令时8∶30--17∶00
冬令时8∶30--16∶30
(二)值宿时间:
夏令时17∶00--次日8∶30
冬令时16∶30--次日8∶30
第四条值班值宿人员要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文件、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五条值班值宿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第六条值班值宿人员是值班值宿第一责任人,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好值班登记表。值班值宿期间不得出现空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卫生清洁和各种物品完好,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公出
第八条职工临时公出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临时公出去向栏中填写外出与返回时间及去向。
第四章病事假
第九条副经理请病事假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5天以上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部门副职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其他干部职工请病事假15天以内(含1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因病需住院、休息,应提供正规医院的医疗证明或诊断(加盖医院公章),没有医疗证明或诊断不能按病假休息。干部职工因病不能本人请假,可由其家属代本人进行请假。
第五章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五条副经理年休假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年休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部门副职年休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经理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年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干部职工带薪休假计划表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六章婚假、产假、护理假及哺乳假
第二十条干部职工婚假及产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婚假15天,产假158天,男方看护假15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批程序参照带薪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期(假条需要附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护理期间视同出勤。
第二十二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9号)规定。女干部职工哺乳期间,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日享有1小时哺乳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婴儿一周岁后,该假自动取消。
第七章探亲假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30天,凭相应工作及居住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配偶是除义务兵以外的现役军人的,可给职工一次探亲假,时间7天,凭相应工作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八章丧假
第二十五条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市域内给与5天的'丧假;市域外给与7天丧假。
第九章病事假待遇
第二十六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基本工资部分的待遇。病事假在1年内发生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发给原工资;病事假1年内发生2个月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二十七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绩效工资部分的待遇。每月累计病事假超过5次者,或累计病事假10天(含10天)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每月累计病事假10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满30天(含30天),扣发2个月的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180天的(含180天),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病事假超过180天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取消个人评优选先资格。
第十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八条干部职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空岗、离岗、漏岗及违反机关作风相关制度等行为的,对违反任意一项者,上报公司办公室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0元。个人每月累计2次(旷工1日为1次)以上(含2次),取消当事人评先选优资格;个人每季累计4次以上(含4次),取消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由部门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个人全年超过7次(含7次)以上,上报公司给予辞退。
第二十九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假借公出名义骗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续期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全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会议和大型活动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的。
第三十条对公司办公室随机抽查中存在临时填写假条、捏造请假理由等阻碍检查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1次处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取消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第三十一条对于干部职工旷工或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值班值宿规定的干部职工按照《公司值班值宿工作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三条请销假必须坚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逐级请销假,按管理权限,按程序逐级审批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干部职工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应第一时间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如在检查中发现未按时上交假条或假条丢失,视为未请假。
第三十五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公出时间超过3天以上(含3天),需将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备至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考勤制度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聘用人员续聘或辞退以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干部职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8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3、治安管理。
4、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值班时间
1、值班分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两种形式。
2、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夜班每日18:00到次日上午9:00。
3、休息节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白班上午9:00至下午6:00;夜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
第4条每月底由综合办公室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6条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7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司。第8条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应报综合办公室批准,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
第9条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关好门窗、水电等,若发生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偷盗等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10条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提高警惕,看护好办公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第11条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经理批准。
第12条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保持公用物品清洁。
第3章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经理。
第14条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4章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5条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白班为50元/天,夜班为30元/天,法定节假日当天另计倒休假一天,连续周六日值白班者可另计倒休假一天。
第16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5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18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值班工作制度9
1.医院总值班是指在正常上班七个半小时以外以及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院级领导带班、部分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值班组成的一种正常上班制度。
2.医院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组成,每组班2人,职能科室管理人员任组长。院办负责排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找人替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只能与同级别人员调换,并经当天带班院领导批准,同时告知电话室、急诊科,通知院办进行备案。
3.总值班主要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临床、行政事务和临时事宜,包括危重病人住院签字、检查各科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调集医务人员和车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等。
4.值班期间接到大型抢救、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赶到救治指挥现场,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时,要认真做好记录,积极组织协调,并立即向带班院长汇报,经批准后按相应报告程序向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上报。
5.总值班实行每天晚上查岗制度,重点检查医护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医院重点部位安全等,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对发现的医务人员脱岗、空岗、各种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带班院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外出、饮酒、会私客,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不准随意占用办公和值班电话线路。值班人员应在总值班室值班,并经常到急诊室巡视,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将去向及时告知电话室,并时刻保持联络,以便寻找。(每天交接班时要及时查询值班手机余额,并做好记录。)
7.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值班室卫生,于第二日上班后向下组总值班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准确交接值班用品,对于值班时的遗留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接。每周二早晨8:00,周一总值班人员要到医患关系调解办参加门急诊交班。每周一早晨8:00,周日总值班人员要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参加职能科室交班,并简要汇总一周值班情况,审计科负责汇总一周总值班签字欠费情况并及时催缴。
8.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休息一天,但必须以科室工作为重,具体情况由各科根据实际工作安排。
9.男同志年满58周岁,女同志年满53周岁,个人提出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可不再参加总值班。
10.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背,视情节轻重处以50至300元罚款。
值班工作制度10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值班工作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值班工作制度12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值班工作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省防总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责,当好省防总的参谋,提高对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高效运作能力,参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和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三防办实行全年值班带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汛期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每天(含法定节假公休日)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非汛期为当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办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与带班。
第三条 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员一般包括主班和第一、二副班及带班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业务组的人员同一班值班,避免同一班的值班人员均为女同志。
第四条 值班主班、副班及带班领导,按规定应在岗值班、带班的,必须24小时在值班区域履行职责;无需在岗值班、带班的,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回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条 正常状态下由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六条 气象部门预测省内将有较大范围强降雨或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均24小时在岗值班,第二副班待命,随时听从带班领导安排。
第七条 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应急响应,或因其它较大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第二副班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条 正常状态下每天安排主班、副班和带班领导各一人,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带班。
第九条 省防总启动防旱Ⅲ级或防低温冰冻蓝色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省防总启动防旱Ⅱ级或防低温冰冻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十条 省防总启动抗旱Ⅲ级以下或防低温冰冻Ⅳ级应急响应,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24小时值班。省防总启动抗旱Ⅱ级以上,或防低温冰冻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应急事务的处置。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十一条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领导在岗带班的,由带班领导主持,接班的带班领导及交接班人员全部参加。其它的由值班人员与接班人员交接。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当班人正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
第十二条 防办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二次交接班例会,相互通报一段时间的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职责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迅速、礼貌,语言要规范、简洁,回答要准确、耐心。对上级的指示或相关单位、人员的有关业务要求,应认真做好笔录,做到指示有落实,要求有答复。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密切监视各个信息系统和文件传输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的水文、气象、海洋等部门的信息以及各类报告、报表,并做好归类、统计和上传下达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或重要事项处理,应主动与相关区域和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收的传真、文件、报表、资料、电话等,凡与工作密切相关、有保留价值、或有待处理的,一律做好登记,并对当班发出的快报、通知等文电,办理、交办、督办、转办等事项应在值班日志中如实填写登记。
第十六条 当出现异常情况尤其是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主动与相关地市防办或工程管理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的水旱风冻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以及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踪防风、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全过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每件事都做到周密细致、有始有终。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的指示起草的命令、电报、通知、报告、总结等材料,应在领导审核签发后随即发送,并对接收情况进行核实。文件发出后,应立即做好纸质文档的归档、登记,并把电子文档上传到三防办公管理系统的相应栏目。文件电子原稿需在值班室电脑保存的,一律移到指定的“值班文稿”文件夹,以保持值班室电脑桌面的整洁。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值班室和机房设备的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或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在值班室和周边大声喧哗。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值班室。
第六章 带班职责
第二十条 带班领导原则上由副处以上干部担任。主要江河水库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冻情等三防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其它时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如无特殊情况或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广州市区,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带班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二十一条 负责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二十二条 签发三防快报、函件及普通事务文电;审核重大事项的文电并负责送防办主要领导或省防总领导签发;
第二十三条 全面掌握全省汛情、旱情、冻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并负责信息报送安排;
第二十四条 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地市三防部门的信息报送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二十五条 根据省防总领导的授权向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第七章 信息报送
第二十六条 值班信息,包括三防快报、简报、专报或新闻通稿等,由值班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起草,经带班或分管领导,重大事件信息经防办主要领导或防总领导签发后报出。
第二十七条 对于重要的水旱风冻情、灾情、险情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值班人员应视情及时摘录并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给防办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值班期间产生的任何文件、资料或数据。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文件资料归类有序,摆放整齐。
第三十条 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发文、收文和传真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文件分类登记、归档与处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在非上班时间代收的带密级的文件资料,应立即通知保密员回来交接处理或按有关规定暂行妥善保管,严防泄密。
第三十二条 外来人员非防办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翻阅、复制、拍摄文件资料或使用办公设备,本办人员借阅值班室资料、文件等要履行登记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第九章 值班排班
第三十三条 值班、带班安排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并在三防办公管理系统发布,正常情况下不另行通知。
第三十四条 为便于值班排班,在异常或应急状态下的人员出差应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原则上不同时出差;
(二)分管领导和其分管的组长一般不同时出差;
(三)各组人员出差,应保证至少有一人留家;
(四)值班人员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时,应提前向带班领导报告,并通知排班负责人安排他人接替。带班领导出差应提前将出差的行程和时间通知排班负责人。
第十章 值班待遇
第三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值班人员享受值班补助。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值班、带班人员因工作失误对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对相关事件处置欠妥当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值班工作制度14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视频室睡觉、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禁止在视频室喝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
三、搞好视频室卫生。值班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值班期间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值班工作制度15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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